為促進消費復甦回暖,泰安市廣泛組織開展「春暖花開·暢享泰安」促進消費活動,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帶頭到餐飲、住宿、景區、購物商家(場所)和家政企業消費。
活動定於4月24日、5月8日、5月22日、6月5日、6月19日,每天上午十點,通過支付寶平臺面向泰安市域範圍內人員投放消費券。
消費者可從支付寶首頁專區進入「春暖花開·暢享泰安」活動頁面,在規定時間內申領消費券活動券包,1個券包50元。消費券應在領取後的7天內完成消費,未消費的優惠券將由平臺統一收回,重新滾動發放。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直屬單位:
為促進消費加快回補、消費潛力有效釋放,提振全市消費信心,推動服務業健康發展,根據《省商務廳等七部門關於發行消費券促進消費回補和潛力釋放的通知》(魯商字〔2020〕36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確定在全市開展「春暖花開·暢享泰安」促進消費活動。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活動內容及時間安排
(一)自4月下旬至6月30日開展系列消費活動。
1.「美食」消費活動。計劃投放500萬元的餐飲消費券,引導市民和遊客進飯店、進餐廳消費。(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2.「暢遊」消費活動。計劃投放300萬元的住宿、景區消費券,引導市民和遊客進行過夜遊。(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遊局)
3.「樂購」消費活動。計劃投放170萬元的購物消費券,引導市民購物消費。鼓勵企業銷售「對口支援消費扶貧」產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4.「愛家」消費活動。計劃投放30萬元的消費券,引導市民購買家政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二)自即日起至6月30日開展帶頭消費活動。鼓勵機關幹部、企事業單位職工帶頭到餐飲、住宿、景區、購物商家(場所)和家政企業消費。基層工會可以提貨券方式提前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責任單位:市總工會)
二、參加活動企業範圍
泰安市域範圍內依法登記註冊的、達到防疫標準的餐飲、住宿、景區、購物商家(場所)和家政企業均可通過支付寶平臺自願參加「春暖花開·暢享泰安」促進消費活動。
三、消費券投放和使用方式
(一)消費券投放方式。活動期內,通過支付寶平臺根據活動內容面向泰安市域範圍內人員投放消費券。
(二)消費券申領方式。消費者可從支付寶首頁專區進入「春暖花開·暢享泰安」活動頁面,在規定時間內申領消費券活動券包,每位消費者每期活動只可領取1個券包。
(三)消費券使用方式。消費者在參與活動的商家(場所)消費且達到相應使用標準後,可享受消費券優惠。消費券應在領取後的一個周期內完成消費,未消費的優惠券金額將由平臺統一收回,轉至發放帳戶。
四、有關要求
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履職,切實做好促進消費活動的推進及保障工作;要加大督導力度,督促參與活動的商家(場所)嚴格落實防疫要求,確保產品質量,提升服務水平,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等傳統媒體及網絡新媒體,加大對消費促進活動的宣傳力度,為促進消費市場增長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17日
通訊員:董廣偉
大眾網·海報新聞 編輯:夏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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