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今年萬眾矚目的國慶長假就要來了。
國慶中秋雙節將至,各位小夥伴準備好怎麼休假了嗎?
據悉,目前全國已有超500家景區實行不同的門票免費和折扣政策。其中湖北全省近400家A級景區免門票,這難道不是讓大家出門玩玩玩的節奏麼。
想要玩得盡興,這假期自然是越長越好。國慶中秋最強拼假攻略!,只要「膽子」大,天天寒暑假,16天連休最佳方案請看下面。
根據安排,今年國慶節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按照這個安排,今年至少有三套「拼假」方案,只要合理請假,就可擁有最長16天的超級「加長版」假期。
方案一:10月9日、10日兩天請假,連接10月11日(周日),一共休息11天。
方案二:9月28日至30日、10月9日、10月10日共請假5天,連接10月11日(周日),一共休息14天。
方案三:9月27日至30日、10月9日、10月10日共請假6天,連接9月26日(周六)、10月11日(周日),一共休息16天。
值得注意的是,拼假「姿勢」一定要正確,最好請帶薪年休假。
根據2008年1月1日實施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因此,凡是工作滿1年的朋友,方案一和二均適用。方案三則適合工作滿10年,或者工作滿1年但有多餘時間調休的朋友們。
當然,要加班的朋友也別沮喪,可拿兩到三倍的加班工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中秋節撞上國慶節,加班費怎麼計算?會疊加到6倍嗎?
根據計算基數、計算係數、加班天數,這加班費的「三要素」來分析考量,2020年中秋國慶同日加班,支付「6倍工資」沒有法律依據。
國慶節10月1日-3日為法定節假日,如果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不得以調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資,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在不公布增加法定假日的前提下,10月4日-8日加班須支付雙倍工資。
假期加班工資計算公式: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3倍)=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公休日加班工資(2倍)=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每小時加班工資=日加班工資÷8
1、21.75天為平均每月計薪天數。
2、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具體按以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實際履行與勞動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2)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未明確約定,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有約定的,按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約定的與勞動者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均無約定的,按勞動者正常出勤月工資(包括獎金、津貼、補貼)的70%確定。
4、加班工資和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那麼會不會補一天為法定假日,多一天3倍工資?有人認為10月4日或增加為法定假日。但實際情況還要以國家有關部門通知為準。
目前,有關部門尚未公布中秋順延至10月4日至8日中的哪一天,中秋順延的這一天加班,為法定節假日加班拿3薪。但無論如何,在10月1日加班要支付「6倍工資」沒有法律依據。
待相關部門公布後,這一天加班按照法定節假日加班拿3薪。
在沒有補一天為法定假日的前提下,10月4日、5日、6日、7日、8日作為公休日或公休日的調休時間,在此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
■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需要注意的上述提到的「加班」,需滿足「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由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用人單位才應該支付加班工資。
如果員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單位的要求、決定,也沒有在用人單位認可的加班記錄,而只是自願加班的情況,則不屬於加班,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加班費。
所以安排員工假期加班,一定要保存好加班證據,以便核算加班工資。當然啦,舉家團圓的日子,單位沒有特別工作需求就儘量不要安排員工加班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