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郵輪進入國內首發運營以來,大家注意到,我們都是通過旅行社報名,跟船公司之間沒有直接的合同關係。」
8月29日,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孫文劍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該情況直接的後果有兩個:一是郵輪在遇到不可抗力的情況(例如惡劣天氣、疫情等),郵輪船長可以決定變更航線或者停止執行,一旦出現了糾紛,遊客又只能找旅行社進行維權,二是旅行社自己掌握旅客信息資源,但是掌握的信息資源,並沒有通報給船公司,登船時海關、邊檢查驗效率低,就是造成了咱們在出關的時候,相關手續繁瑣,時間會慢。
交通運輸部八月例行新聞發布會現場
針對上述問題,孫文劍介紹,去年以來,交通運輸部組織開展了國際郵輪船票管理制度試點工作,推動旅行社包船模式向多樣化船票銷售模式發展,形成《關於推廣實施郵輪船票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於今日下午將正式公布。
孫文劍表示,《通知》印發後,我國境內港口始發的國際郵輪航線、港澳臺郵輪航線將適用郵輪船票管理制度。在提升郵輪運輸旅遊服務水平方面,其制度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推廣郵輪船票直銷。郵輪公司可以直接銷售郵輪船票,也可以委託有資質的旅行社銷售郵輪船票。但無論通過哪種渠道購票,郵輪運輸企業都應籤發船票,要與乘客之間建立明確的民事法律合同關係。
二是實施憑證進港登船制度。乘客在購買了船票後,會按照統一的格式生成相應的登船憑證,乘客可以攜帶登船憑證進行進港及登船,「就像我們現在的憑藉登機牌乘坐飛機一樣便利。」
三是實施乘客信息提前申報與共享。郵輪運輸企業要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申報乘客信息,口岸部門、港口、公安等部門之間實現信息共享服務,可以提前通過信息化手段快速完成進出港通關查驗,效率大幅提升,我們的體驗感也會大大提升。
四是推廣使用行李信息條。規定了乘客託運行李所用行李條應當記載的基本信息要素,實現與乘客關聯,提升託運行李通關效率。
「這樣,以船票上旅客信息為主線,明確各方合同關係,實現信息共享,將更好地保障旅客的權益,提高效率,增強乘坐郵輪的體驗感。」孫文劍說。
紅星新聞記者 張炎良 趙倩 北京報導
編輯 柴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