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晚八點半左右,濟南天橋區師範路發生一交通事故,一公交車疑似剎車失靈,與3輛私家車、1輛電動車發生碰撞,後衝入路邊綠化帶。
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傷,另有2人住院觀察,無生命危險。經初步調查核實,事故原因為公交車駕駛員在運行中突發腦溢血而造成車輛失控,駕駛員正在醫院搶救。
這起交通事故引起了不少市民的關注:身體條件不適,是否應該被取消駕照?對此,小編諮詢相關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說,根據相關規定,在申領駕駛證時,他們會對申領人的身體條件作出一些限制,不符合條件的將不得申領駕照,而高血壓等病症並不在此行列。領了駕照後再犯病,新交規在這方面也有所涉及:駕駛人身體條件發生變化,不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可通過自行申報的方式,取消駕駛資格。
問題就出在這個「自行申報」上,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駕駛人因為身體條件不再適合駕駛機動車而主動向車管部門申請取消駕駛資格的。不過,交警部門也表示,如果駕駛人發現自己身體不適,尤其是法律明確規定不適合再駕駛車輛時,還要「抱病駕駛」的,一旦被發現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今天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10種機動車駕駛證會被註銷的情形。
哪些情形機動車駕駛證會被註銷呢?
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註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一)死亡的;
(二)提出註銷申請的;
(三)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註銷申請的;
(四)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
(五)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六)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七)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
(八)年齡在70周歲以上,在一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或者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在三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
(九)年齡在60周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或者年齡在70周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
(十)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被吊銷或者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的。
易法保溫馨提示
當氣溫超過33℃時,心腦血管疾病被誘發或復發的機率會增加;此外,由於心肌、大腦組織對缺氧非常敏感,而高血壓、冠心病人在高溫下,會增加心臟和大腦的耗氧,因而也會提高誘發急性心腦血管疾病的機率。
預防:要注意血壓的監測,注意補充水分,進行適當運動,飲食方面多吃易消化、並富含鉀的食物,比如瘦肉、香蕉、橙等。心臟病患者要注意防暑降溫,飲食宜清淡,尤其是老年人,應該按時服藥,注意休息,儘量不要讓自己處於高溫的環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