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A小巴站頭張貼的服務時間,與運輸署規定的明顯不符,其中屯門站服務時間為清晨5時至晚上12時,較運輸署規定多出2.5小時;上水站由清晨5時半至凌晨1時,更較官方規定超出3.5個小時。(圖片來源:明報)
中新網7月27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導,香港44A專線小巴猛撼貨櫃車的特大車禍中,26日再添一個亡魂,令意外死者增至4人。此外,該報翻查香港運輸署網頁資料,發現該路線「早開晚收」,每日實際服務時間較官方規定超出3.5小時。
有立法會議員直指營辦商違規,又質疑運輸署監管不力,「同類情況存在多時,為何無人理?」
44A小巴行走屯門港鐵站至上水廣場,站頭張貼的告示說明,屯門站服務時間為清晨5時至晚上12時,每天行走19小時,較運輸署規定早1小時開車,遲1個半小時收車;上水站實際服務時間為清晨5時半至凌晨1時,較官方規定超出3.5個小時。
25日出事的小巴較路線規定早開1小時,即在清晨5時在屯門港鐵站開出,28分後沿元朗公路往上水行駛,近博愛迴旋處猛撼向一輛貨櫃車,結果至今奪去4條寶貴性命。其中53歲小巴司機賴廣文、49歲女乘客孫秀芸及51歲男乘客25日身亡,本來命危的34歲男乘客麥╳文延至26日下午3時08分不治,另一名27歲葉姓男子仍然命危,另有12人受傷。
記者26日晚致電44A路線的手機熱線查詢,一名男子接聽,被問及為何行走時間與運輸署規定的不同時,他坦言:「(開車)時間是有多少出入。」對於是否違規,男子說「我不清楚」,隨即掛線。多名司機則稱,該路線多年來均依該時間表行走,但被問及「早開晚收」的情況時,均拒絕回應。
運輸署數據顯示,專線小巴營辦商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表行走,署方會定期派員巡查,若小巴商擅自提前早班車或延遲尾班車時間,會受到署方訓示,或受更嚴重處罰。但該署26日接獲查詢後,至截稿時仍沒有回應。
有立法會議員坦言,早已聽聞小巴「早開晚收」的問題,認為運輸署沒有嚴厲執法,監管存在問題,「專線小巴是由營辦商投標所得,理應受到監管,若需要更長的服務時間,應正式提出申請,不能隨便更改」。他指出,若營辦商隨便延長服務時間,對司機的作息時間會有影響,故在9月立法會復會後,會在交通事務委員會提出加強監管小巴,「嚴重違規者,應取消其營辦權」。
香港保險師會會長秦鈺池指出,所有汽車均須購買第三者保險,以確保無論何時何地發生意外,司機或涉事者均可得到賠償保障。因此,意外中的死傷者索償權益,不會受小巴的服務時間影響。然而,保險公司釐定保費時,會就小巴的行走時間及損耗程度去計算保費,若申報過程中有隱瞞或提供錯誤數據,保險公司有權向營辦商索償。
25日意外發生後,不少乘客均指44A小巴經常超速,車廂內速度警報不時響起,而該線小巴也多次發生嚴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