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攤聽起來簡單,但也要遵守當地法律
法規,並不是想擺就能擺。以山東賣
食品的攤點為例,雖然攤主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但仍要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備案,提供身份證明、住址、經營品種、健康證明、聯繫方式等信息。
負責部門審核後發放「食品攤點信息公示卡」,卡上會載明經營者姓名、經營品種、經營地點、經營時段等內容,方便攤主有序進行營業。並且從業人員還要每年去醫院體檢,辦理健康證。
什麼不能賣?
食品攤應擺在非主幹道兩側政府指定的路段,這裡要注意,幼兒園、中小學校周邊是禁止擺攤的。
食品攤賣的食品種類也有講究,簡單地說就是「三不賣」。
1、直接關乎人體健康的不能賣:如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特醫食品或專供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2、易變質、摻假、造假的不能賣:如裱花蛋糕、生食水產品、散裝酒、現制乳製品、散裝食醋、散裝醬油、散裝食用油等。
3、國家不讓賣的食品不能賣:比如野生動物等。
消費者應該注意什麼?
對於消費者來說,食品攤位流動性大、門檻低、維權舉證難,所以消費者吃壞肚子往往選擇「吃啞巴虧」,其實這是不對的。
消費者要保留證據,撥打12315舉報電話,舉報有問題的攤位。由監管部門的專業人員採取快檢、實驗室檢測等方法依法展開調查,維護自身權益。
如果消費者對某區域攤位投訴舉報較多,監管部門自然會提高對該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管力度,從而間接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實現共同監督、良性循環。
未來,「地攤經濟」在促進就業方面會起到非常大的作用,但我們也應該正視地攤經濟存在監管難、維權難的種種問題。
並且擺攤也是門生意。選擇擺攤的親們,更多的可能是一些沒有多少本錢的普通人。在選貨、選址方面如果沒有多少經驗,很有可能賠本。
在面對「擺」與「不擺」問題上,應當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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