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編歌曲的歌詞截圖
福州新聞網(微博)3月6日訊(福州晚報(微博)首席記者 徐強 文/截圖)去年,一首《大王叫我來巡山》的歌曲火遍大江南北。隨著「3·15」臨近,昨日有網友發布改編自《大王叫我來巡山》的消費維權歌,希望通過這樣的特殊方式增強全民維權意識。
昨日,福州草根微博大V「福州那點事兒」上傳了一段近半小時的視頻與數張照片。打開視頻可以看到,一群人在錄音室裡緊張忙碌地錄製歌曲。從錄製過程來看,他們都不是專業人士。據博主介紹,這是福州10多個小夥伴錄製5個多小時的成果,歌曲改編自火遍全國的《大王叫我來巡山》。「粉絲對我眨眼睛,消費投訴給我聽。」「那天價龍蝦,霸王條款,消費監督不手軟。」從歌詞可以看出,這是一首消費維權歌曲。
記者隨後聯繫上了組織此次活動的潘先生。潘先生是名長期從事消費維權報導的媒體人。他說,「3·15」消費維權日臨近,為了增強廣大市民的消費維權意識,他和幾名同伴一起策劃,特意選擇了一首大家耳熟能詳的歌曲重新填詞改編,希望通過這樣特殊的方式讓消費維權意識深入人心。「我們從昨晚一直錄到今天凌晨,雖然很辛苦曲折,但大家都很開心。」潘先生說。
這樣改編歌曲是否會侵犯原作品的版權呢?記者就此諮詢了北京德恆(福州)律師事務所任林鵬律師。任林鵬律師認為,如果沒有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改編,嚴格意義上說是侵權行為,具體來說是侵犯著作權中的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不過一般情況下,只要不是惡意改編或用於商業用途,原作者也不會追究。
因此無論用於什麼用途,最好能事先與原作者溝通,取得對方同意,以避免類似糾紛。前段時間,網上流傳各大高校改編後的《南山南》,一些高校的做法比較合理,事先徵求了原作者馬頔的同意。
(福州晚報(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