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1日,潮白河河道東側的一個盜採砂石坑(鐵絲網內),面積足有五六個足球場大小
北京順義木林鎮附近村莊砂石盜採嚴重,十多年屢禁不止,去年4月10日前後,北京警方進行了一次涉及盜採砂石的抓捕行動,多人被警方帶走。
11.29日,順義法院於近日對其中涉案的12名人員作出一審判決,以苗成剛為首的盜採團夥在5個月內,盜採砂石13餘萬立方米,價值171萬餘元,因非法採礦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等被分別判處9年半至緩刑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該盜採砂石的團夥共有12人,最大的48歲,最小的24歲,除了3人為河北人外,其餘的9人均為順義區本地人,該團夥成員除3人外,此前均被判刑或被公安機關處罰過。
團夥中38歲的周衛華,曾因搶劫罪、敲詐勒索罪、盜竊罪被判刑13年,服刑8年後被假釋出獄,被抓前假釋考驗期剛過。
為首的苗成剛更是前科累累,他最早於2001年因犯故意傷害罪,獲刑1年半,後又因尋釁滋事、妨害公務和吸毒被判刑。
此次苗成剛因涉嫌非法採礦罪於2014年4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7日被逮捕時,又增加了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三個罪名。
法院查明,該團夥自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共實施了2次盜採砂石行為,一次是苗成剛、周衛華、彭永剛在未取得採礦許可證的情況下,三人合夥在順義區木林鎮東沿頭村東南路東側盜採砂石料。
其間,王志銅、田印水負責記帳、看口,張雷、李小波、李曉鋒、周龍負責看口,盜採砂石共計131198立方米。
經鑑定,上述被盜採砂石料為建築用砂石礦,屬礦產資源,價值85萬餘元。
另一次是周衛華、王志銅在未取得採礦許可證的情況下,在順義區木林鎮賈山村西北側一沙場內,非法開採建築用砂石礦共計12358.1立方米。
經鑑定,該砂石礦為礦產資源,價值85萬餘元。
據團夥成員交代,該團夥盜採砂石的地點都是在順義區木林鎮,之所以選擇在此,是因為團夥中有3人就是木林鎮的人,對當地的情況非常熟悉。
據團夥成員供詞顯示,每次盜採砂石,該團夥之間都有分工,「有人在路口負責看守,防止有關部門查處;有人負責為倒運砂石料的貨車開票及結帳,有人提供裝載機負責採挖砂石料,有人提供貨車負責倒運砂石料。」
據證人陳某證言中稱,他承包了順義區木林鎮東沿頭村村東17畝耕地,該處先後兩次被該團夥盜挖。
村民孫某等人也證實,為了將盜挖的砂石運送出來,團夥成員還找到其他村民借路,盜採行動大約有20天。
順義區對非法盜採砂石行為一直持續不斷地打擊,但是非法盜砂屢禁不止。去年4月10日前後,北京警方進行了一次涉及盜採砂石的抓捕行動,多人被警方帶走,其中就有該涉案團夥。
據法制晚報(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記者了解,因挖砂是「無本萬利」,一車30噸砂石能賣上千元,有的非法採砂者一個月就可獲利10萬元,利益驅動使得亂挖、亂採砂石的行為肆無忌憚。
正是由於盜採者亂採亂挖,使得大面積河床裸露,嚴重危害了汛期河道行洪安全,並使得原本可以耕種的耕地無法再耕種。
由於盜採砂石獲利,意味著誰佔有沙坑就能源源不斷地掙到錢,為了護住自己的沙坑,各個團夥之間經常發生鬥毆事件。苗成剛的團夥為了護住自己的「聚寶盆」,竟在派出所門外,持刀打架。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11月7日凌晨2點,苗成剛指使周衛華等人在北京市順義區木林鎮沙坑組織盜採砂石料時,與李虎等人發生糾紛,雙方互毆後,李虎被打傷頭部,遂糾集多人至現場幫助打架,並報警稱被人打傷將對方扭送至木林派出所。
其間,周衛華等人又糾集李小波、彭雪冬(另案處理)等人幫助打架,李小波駕車載乘彭雪冬等人攜帶工具趕到木林派出所門口,與李虎召集的人員進行鬥毆,周衛華駕車撞擊對方人員,導致李虎別克牌轎車損毀,李小波受傷。經鑑定,別克車損毀價值為5970元,李小波損傷程度為輕傷。
據張雷交代,事發當天,鬥毆一方的人來砂坑說砂坑是他們的,並將車堵在路上,他當時正在看口,於是讓對方將車開走,對方不理會,雙方發生口角。
經順義法院審理,該團夥12人被分別判刑。
其中,為首的苗成剛刑期最重,他因犯非法採礦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半,並處罰金5000元。
順義區木林鎮西沿頭村38歲的周衛華,也因犯非法採礦罪、聚眾鬥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6000元。
張雷等其他10人,因犯非法採礦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等,被分別判處5年至緩刑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罰金。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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