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60斤到60斤:山東德州女子遭夫家虐待致死案調查

2020-12-12 瀟湘晨報

餓肚子、被木棍抽打身體、冬天在屋外罰站、不能接觸親人……婚後短短兩年多時間,山東德州女子方洋洋從出嫁時的160斤,瘦到營養不良,身體大面積受傷。經法院查明,她的丈夫、公婆多次對她進行毆打虐待。2019年1月31日,方洋洋在又一次被毆打、挨餓之後,離開了人世,年僅22歲。

與同齡人相比,方洋洋智力發育遲緩,且婚後一直未能生育。婆婆劉蘭英稱,為了娶方洋洋,家中耗盡家產,「不能懷孕這個事讓全家都很氣憤」。

今年1月22日,山東禹城市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方洋洋的丈夫、公婆被以虐待罪判處二到三年有期徒刑不等,其中丈夫張丙適用緩刑。

這一判決引發「過輕」爭議,2月19日,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原判決,將該案發回重審。此案將於11月27日重新開庭。

方洋洋的一位親屬向新京報記者表示,一條鮮活的生命被虐待致死,「應該讓她的公婆、丈夫受到應有的懲罰,給受害者一個公道。」

△ 11月17日,方洋洋的夫家大門緊閉。新京報記者 喬遲 攝

膽子小、有點「笨」的新娘

從德州東站出發,驅車近60公裡,經過正在維修的高速路和多條不知名的鄉間小路,方莊村映入眼帘。村裡普遍是平房,路兩邊堆著玉米。方洋洋的娘家就在路旁,紅色的大門旁圍了一圈低矮的紅磚圍牆。

家裡除了臥室的空調和外廳的風扇以外,沒有其他電器,一進門的房間堆著幾十麻袋小麥。方洋洋的母親楊蘭呆呆地坐在凳子上。她的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附近的親戚每天來給送飯。「知道她孩子死的時候,一滴眼淚也沒掉」,方洋洋的表哥謝樹雷說。

新京報記者獲取的一份民事裁定書顯示,楊蘭患有輕度精神發育遲滯,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多年前,她被方莊村村民從火車站領回來,「神志不清,反應呆滯,不能正確理解和表達意志,導致原籍已無法確認。」後來和方洋洋的父親結婚。

謝樹雷說,方洋洋父親45歲才娶媳婦,結婚不到兩年,1997年1月12日,方洋洋出生。直到2018年方父因病去世,家裡沒有再生其他孩子。

方洋洋婚前在村裡的朋友陳潔(化名)說,方很漂亮,皮膚白白的,眼睛大大的,雙眼皮,手又長又細。方父老來得女,所以很疼方洋洋,「從吃上沒虧待過孩子。她爸會經常去村裡小賣部買零食,蘋果、橘子、瓜子不斷。」

然而,或許是遺傳了母親,和同齡人相比,方洋洋的智力發育顯得比較遲緩。謝樹雷稱,方洋洋的反應不那麼靈活,頭腦比較笨,「但是她道理是能聽懂的。」一位鄰居也說,方洋洋不太聰明,有時候眼睛會發直,反應有些遲鈍。

方洋洋小學二年級就輟學了。陳潔說,方洋洋的智力和精力跟不上,上課走神,有很多小動作。上述鄰居也說,她聽說方洋洋成績是班上倒數第一名。

輟學後,方洋洋在家幫著父母幹農活,夏天還會跟著村子的女人一起跳廣場舞。「孩子挺老實挺活潑,人緣可好了,脾氣好不會罵人,見了人都知道該叫什麼,不會叫錯輩分。」陳潔說。

在村裡人的印象中,方洋洋是個膽小的姑娘。叔叔方忠(化名)回憶,方洋洋「看別人用彈弓打死一隻麻雀都會哭。」 陳潔也說,平時方洋洋只會在村子裡的小路上走走,因為膽小連村子都不敢出。

很快,方洋洋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陳潔聽說,此前有人來提過親,但方父想找個女婿入贅,男方不願意,雙方就沒見面。到了2016年,方洋洋19歲了,這年夏天,經常來方莊村收糧食的人,給方洋洋做了媒。男方是距離方莊村西邊約10公裡的張莊村的張丙,比方洋洋大6歲。

一位張家的鄰居說,張家比較窮,張丙只有初中畢業,討媳婦困難。方洋洋的另一位表哥謝樹清(化名)記得,張丙身高1米72左右,皮膚很黑,「長得挺醜」。

這本不是一個令人滿意的結婚對象。但謝樹雷說,方家的經濟條件也很差,方父年紀大,身體不好,地也種得不行;家裡只有二畝多的地,一年到頭積蓄只有4000塊錢左右,「在村子裡是比較貧困的那一種」。方父連手機也不捨得買,「節儉得接近有點吝嗇了。」而且,像方洋洋這種父母有精神不正常的家庭,在農村很難找到婆家。也是出於這點考慮,方家選擇了張丙做女婿。「如果不是這種情況,我想肯定是不會找他的。」

半年後,2016年農曆十一月十八,距離方洋洋20歲還差16天,兩個年輕人結婚了。

方洋洋的親戚和陳潔回憶,方洋洋出嫁時穿著白色婚紗,化了妝,「都挺開心的」。方洋洋身高1米76,體重160斤,「張丙因為瘦,背方洋洋都背不動。」

△ 11月17日,方洋洋的母親楊蘭坐在臥室裡,她被鑑定為輕度精神發育遲滯。新京報記者 喬遲 攝

並不幸福的婚後生活

婚後,方洋洋離開了生活了近20年的老家,來到了張丙家所在的張莊鎮張莊村。這裡的經濟狀況比方莊村好,主幹道開闊,路旁有不少超市、供銷社、批發部等。村裡不少人都蓋起了二層小樓。

但張家只有一層平房,共三間,其中一間屋子用來經營童裝店。房屋外牆紅漆脫落,露出斑駁的白色瓷磚。

新京報記者看到,目前店門已經上了鎖,鎖上落了一層厚厚的灰。用手電筒照進去,能看見右邊有四個並列的玻璃矮貨架,有些白色電動車和粉色兒童木馬等玩具,都很陳舊。店鋪外殘留著白色破舊的貼紙招牌,可以模糊辨認出「童裝」二字。

附近一家雜貨店主梁軍(化名)表示,童裝店生意不好,方洋洋嫁過來時,店裡就主要是清庫存了,收入靠張丙和父親張吉林在外打工,他聽說張丙還做裝修的活兒。

為了給張丙娶媳婦,張家花光了全部積蓄。據一審判決書,張丙的父親張吉林供述,娶方洋洋前後一共花了13萬左右,其中約10萬元是借的。

張家的一位親屬也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張丙家裡窮,在跟方洋洋結婚前,媒人曾經來說過好幾個女孩兒,但一提彩禮都黃了。女方提的條件很高,起碼要在禹城、濟南買樓房、買車,所以張丙一直拖到26歲還沒結婚。而方洋洋家沒提買房買車,就是彩禮要得多了些,所以張吉林借錢給了彩禮。

△ 11月17日,張丙家童裝店內景象。新京報記者 喬遲 攝

在村子裡,張家人口碑不佳。梁軍說,張家人情往來很少,尤其是張吉林,是個脾氣很暴躁的人,愛喝酒,「跟他一說話就能聽出來脾氣很暴」。梁軍聽說,張吉林對他自己的老人也不好。

張丙之前常來梁軍的店裡買東西,「這人也不內向也不外向,性格還可以。在出事之前,沒聽說過他打媳婦。」

方洋洋和張丙婚後生活並不幸福。張家發現了方洋洋的智力問題。據一審判決書,婆婆劉蘭英供述,起初家人並不知道方洋洋精神狀態不好,「後來發現她行為異常,才了解她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她表示,方洋洋犯病時「也不打罵人,也不摔砸東西,就是經常自言自語,嘮嘮叨叨的。」

婚後不久,張家就對這樁婚姻產生了悔意。一審判決書顯示,謝樹雷稱,結婚兩個月後的2017年臘月二十六,方洋洋和張丙回娘家探親,「聽說張丙因為方洋洋的智力問題,想離婚要回彩禮」,被方父拒絕,張丙喝醉後和方父「吵吵來」。

方洋洋的叔叔方忠聽鄰居說,鄰居看到,這次探親,張丙在方家門口動手打了方洋洋,理由是「方洋洋沒穿新衣服,」但等到方忠聽到消息趕來方家時,張丙已經走了。

雖然兩家距離很近,但梁軍很少見到方洋洋出門,他只看到過方洋洋兩次,「能看出來精神有問題,有點呆。」

梁軍猜測,因為方洋洋的智力問題,張家可能會有思想壓力,「總覺得街坊鄰居會議論,感到丟臉,後來就關著方洋洋,不讓她出來了。」

張家的一位親屬也表示,家裡窮,又娶了個智力有問題的媳婦,張丙一家人「比較自卑,很少跟親戚、街坊往來」。

婆婆劉蘭英也不喜歡方洋洋。陳潔說,婚後方洋洋告訴過她,婆婆劉蘭英說,以後有了孩子也不會讓方洋洋帶,也不讓方洋洋給餵奶,因為怕她腦子有問題,把小孩腦子餵壞。

在張家人的描述中,方洋洋不是一個勤快的妻子和兒媳。據一審判決書,張丙供述,自己2018年上半年基本在外打工,聽母親說嫌棄方洋洋懶,不會幹活。回家後也看到方洋洋不幹活,還支使不動。劉蘭英也多次提到方洋洋不幹活兒、「坐著不動」的情節。

對此,謝樹雷說,在娘家的時候,家裡就捨不得讓方洋洋幹活,「媳婦嫁過去,是為了疼的,不是為了讓幹活的。」他認為,張家說方洋洋懶惰,「是在為自己的罪行找藉口」。

△ 11月17日,事發後,張丙家童裝店上了鎖。新京報記者 喬遲 攝

與日俱增的家庭暴力

婚後,方洋洋一直沒有懷孕。據公公張吉林供述,雖然婚後發現方洋洋不太正常,但「為了讓她生個孩子,」家人對她還不錯。然而,婚後一年內,方洋洋未能懷孕,張家人帶著去醫院檢查、和方莊村的人打聽,聽說「她之前和方莊村的男人亂搞,流過產」。

劉蘭英也稱,為了娶方洋洋,家中耗盡家產,結婚後全家都很渴望一個孩子,「流產不能懷孕這個事讓全家都很氣憤」。

為此,2017年底,張家人曾到方家理論,「方家不承認,張丙還被方家人揍了一頓。」張吉林供述。

對於流過產的指控,方莊村村支部書記方喜軍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從沒聽說方洋洋在婚前有過男朋友。陳潔也說,「我們一個村的,我們最了解了,這孩子很老實。」

「我們家雖然窮,但是好人家。他說這話有證據嗎?張家殺了人,為了給自己開脫會想一萬種理由。」謝樹雷說。

從2018年起,暴力越來越多地降臨到方洋洋身上。據劉蘭英供述,方洋洋犯病不聽話的時候,她會「用手打她的臉,甚至用棍子打她的頭、肩膀和腿部,有時候還會掐她的臉和腮幫。」

劉蘭英還提到,自2018年秋天開始,張吉林在家裡打方洋洋的次數最多,「他喜歡喝酒,喝完酒後就經常打方洋洋,每次都下手不輕。」

丈夫張丙也加入其中。張丙供述,自己「看方洋洋不順眼」,「有時一星期打她一次,有時打兩次。」方式有時是「拿棍子抽她」,有時是「把她推出去罰站、凍她」。有一次他用瓷杯的把兒打方洋洋,把她的耳朵都打出血了。

最初挨打時,方洋洋還會反抗,後來打罵越來越勤,「她也害怕我們了,就不再反抗了,只是說『別打我了,我聽話了』」。

除了打罵,方洋洋的飲食也受到了限制。張丙供述,因為方洋洋「不會做飯,還不少吃」,他們會因此罵她,方洋洋不敢和他們一起吃飯,「之後飯點就不叫方洋洋了。她一天只吃一頓或兩頓」。劉蘭英也承認,他們讓方洋洋「在家裡少吃飯,多數時候一天就吃兩頓飯。」

在暴力和飢餓的籠罩下,結婚時160斤重的方洋洋迅速瘦了下來。事發後,一位親屬在殯儀館見到過方洋洋的屍體,「人看著體重不超過五六十斤,皮包骨頭,瘦得沒有人樣了。」

一位鄰居也表示,她最後一次見到方洋洋是2018年八九月份,她記得,方洋洋當時看上去挺瘦的,但沒注意臉上是否有傷痕。

根據禹城市公安局物證鑑定研究中心法醫學屍檢鑑定書顯示,方洋洋營養差、消瘦、肌肉萎縮、毛髮乾枯,符合營養不良的表現。

△ 11月17日,表哥謝樹清在方洋洋家。 新京報記者 喬遲 攝

並非沒有徵兆的死亡

2018年陰曆七月二十六,病了幾個月後,方洋洋的父親去世了。方家人想叫方洋洋回家盡孝發喪,但張家不放人。謝樹雷說,方父從住院到離世有大概兩三個月時間,一直希望能見女兒一面。親戚們多次去張家要人,甚至驚動了張莊村派出所,張家卻一直稱張丙和方洋洋外出打工,沒讓父女相見。

他回憶,派出所當時給的理由是,因為二人是合法夫妻,只能協調,無權強硬執行方家的訴求。

事實上,在方父去世之前,方洋洋就很少能回娘家了。陳潔記得,她只在方洋洋結婚第一年內在村子裡見過她。

方忠告訴新京報記者,方父跟他說過,張丙曾聲稱,送5萬塊錢來才能見到方洋洋,方父給他把錢送過去,但還是沒能見到人。一審判決書中也顯示,劉蘭英和張丙發微信,提到要跟方洋洋家要錢,「不給錢就以方洋洋在外面打工為由不叫見面。」方父去世後,劉蘭英在給張丙的微信中說,「給對方說洋洋不在家」。

因為一直見不到人,方家親屬表示,他們在事發前並不知道方洋洋被虐待的情況。

2019年1月中旬,方洋洋偷用張丙的手機給方莊村一個送煤氣的鄉親打電話,說自己的手機被婆家沒收了,讓鄉親告訴方忠,想讓方忠給她買個新手機。

方忠是村裡的五保戶,經濟條件也很差,他沒有能力給方洋洋買手機。大約十天後,沒能等到新手機的方洋洋,等來了死亡。

綜合張吉林夫婦的供述,2019年1月31日,張吉林又喝了酒。那天早晨,張吉林讓方洋洋去刷鍋,她頂了嘴,劉蘭英拿一根50釐米長、3釐米左右寬的木棍抽了方洋洋。上午10點,劉蘭英讓方洋洋去洗衣服,她不願意去,又挨了劉蘭英幾棍子。

中午吃飯時,沒人叫方洋洋,只給她送過去了兩個饅頭,但不知道她吃沒吃。到了下午3點半左右,張吉林讓方洋洋幫忙拿東西,方洋洋不拿,他一氣之下用剪刀把方洋洋頭髮剪了。

當天,兩人多次用木棍毆打方洋洋,張丙白天並不在家,沒有參與,但他晚上回家後也沒有關心過,「回家吃了點飯就回到自己屋裡」。直到晚上6時許,劉蘭英進到他的房間後才發現,方洋洋有些不對勁,「鼻子不透氣,呼吸聲音異常」。

張丙撥打了120,但救護車趕到時,方洋洋已經沒了呼吸。

謝樹清告訴新京報記者,事發當天,張莊村有人跑來方莊村說方洋洋死了,是病死的。方家人趕過去後,方家人不讓他們看屍體。而且張莊村的村支書給他們透露過,張家事發後想把方洋洋屍體偷埋了,被村支書擋住了。

新京報記者未能從其他渠道印證該信息。

屍檢鑑定書顯示,方洋洋全身泛布大面積挫傷,挫傷面積達體表總面積的43%以上;挫傷以頭面部、背臀部、四肢部為重。經鑑定,被害人符合在營養不良基礎上受到多次鈍性外力作用,導致全身大面積軟組織挫傷死亡。

△ 11月18日,張丙家所在張莊村街道。新京報記者 喬遲 攝

受到爭議的一審判決

今年1月22日,山東禹城市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認為,方洋洋的公婆、丈夫經常對方洋洋以打、凍、餓、禁閉等手段予以肉體上和精神上的摧殘……情節惡劣。鑑於各被告人歸案後均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構成坦白,且具有悔罪表現,決定從輕處罰;各被告人親屬自願預交賠償金人民幣5萬元,決定從輕處罰。方洋洋的丈夫張丙犯罪情節較輕,具有悔罪表現,決定適用緩刑。

一審判決,被告人張吉林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劉蘭英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被告人張丙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被告人均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喪葬費37562元、誤工費3000元、交通費2000元,合計42562元。

方家代理律師、山東憶興律師事務所張金武向新京報記者表示,一審判決存在很大問題,其一,沒有公開審理;其二,此案應當同時構成故意傷害罪(致死)與虐待罪;其三,原審認定的虐待致人死亡的量刑畸輕。

他認為,虐待罪有警示教育意義,不會涉及個人隱私,而且方洋洋的家屬也要求公開信息,參加庭審,但法院未允許。

張金武表示,此案應當同時構成故意傷害罪(致死)與虐待罪。僅虐待罪一罪,三原審被告人就應當處六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僅故意傷害致死被害人方洋洋這一行為,依法就應當處十五年以上徒刑。

2月19日,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原判決,將該案發回重審。裁定書顯示,本案未涉及國家秘密或個人隱私,三原審被告人均系成年人,依法應當公開開庭審理,原審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且未依法保障上訴人楊蘭的法定訴訟權利,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

11月27日,該案將在禹城市人民法院重審。

禹城市人民法院政治處一名工作人員近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案子正在審理過程中,還沒有做最終判決,「要相信法院和法官會有一個公正的判決」。

採訪中,方洋洋的表哥謝樹雷對新京報記者表示,一條鮮活的生命,被虐待致死,「應該讓她的公婆、丈夫受到應有的懲罰,給受害者一個公道。」

【來源:四川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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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懷疑受到虐待,老師背著養母把鄭仁帶到了兒童醫院檢查。接手的A醫生確定,孩子有嚴重的營養不良,甚至無法支撐其身體獨立行走。大腿,軀幹都有面積不小的淤青。本來,事件發生到此,應該是善良的陌生人最終拯救了無辜的孩子…殊不知,醫生並非首個為鄭仁報警的人。在此之前,養父母的朋友鄰居、託兒所老師已多次報警,申請調查,卻都無疾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