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2 17:5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2020年12月2日
第九個「全國交通安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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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日是第九個「全國交通安全日」,為維護廣大群眾出行安全,倡導交通參與者提升法治意識和文明意識,公安東麗分局交警支隊在東麗廣場開展主題為「知危險會避險 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題宣傳活動。公安東麗分局副局長楊泉出席活動並致開幕詞。
活動邀請運輸企業代表就「知危險會避險 安全文明出行」發言,表示將全力以赴創造有序、暢通、安全、綠色、守法、文明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邀請外賣快遞行業代表就安全文明出行發出倡議。隨後,行業代表們共同籤署遞交了交通安全承諾書。
活動中,民警在廣場擺放交通安全宣傳展板,向外賣行業從業者和過往群眾宣講「全國交通安全日」的由來與重要意義,結合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交通參與者們牢記「一盔一帶」、拒絕酒後駕車,提高安全意識。同時,民警還向大家示範了如何正確規範佩戴頭盔,讓交通安全從「頭」開始。
最後,活動邀請20名外賣騎手開展示範騎行。騎手們整裝待發,規範佩戴著安全頭盔,沿東麗廣場周邊主要道路騎行,形成一道靚麗的文明出行風景線,也把佩戴安全頭盔的安全文明交通理念帶到大街小巷。
通過開展此次「知危險會避險 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日主題宣傳活動,引導交通參與者共同關注交通安全,提高群眾的交通法制意識、安全意識和公德意識,有助於共同創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一起深入了解
「全國交通安全日」
01
交通安全日的由來?
2012年7月22日,國務院下發《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30號)明確提出,設立「全國交通安全日」,充分發揮主管部門、汽車企業、行業協會、社區、學校和單位的宣傳作用,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活動,不斷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識、安全意識和公德意識。同年11月18日,根據公安部請示,國務院正式批覆同意自2012年起,將每年12月2日設立為「全國交通安全日」。
02
為什麼定在12月2日?
確定12月2日為「全國交通安全日」,主要考慮數字「122」作為我國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於1994年開通並投入使用,群眾對此認知度高,方便記憶和宣傳;同時考慮每年12月2日我國已進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發期,春運等道路交通出行和運輸高峰也即將開始,在此時間節點組織開展全國範圍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題宣傳活動有利於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證廣大民眾出行安全。
03
2020年交通安全宣傳日主題?
知危險會避險,安全文明出行。
東麗交警給大家送上安全出行錦囊
駕駛安全篇
◆停車時速度一定要慢,注意禮讓行人;
◆左轉彎時要判斷對面車況,待對方所有車道的車明顯減速或轉頭後再進行轉彎;
◆對面來車時,避免一直使用遠光燈;
◆變更車道或轉彎時要提前打轉向燈;
◆避免頻繁變換車道;
◆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乘車安全篇
● 待車停穩後再上車或下車,上車後要系好安全帶;
● 乘車過程中,不把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向車外,不向車外拋灑物品;
● 不攜帶易燃、易爆、強腐蝕性等違禁物品乘車;
● 外出乘車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黑摩的等非客運車輛,不乘坐超員車輛,預防和減少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騎車安全篇
◇ 騎車外出前要先檢查一下車輛的鈴、閘、鎖、牌是否齊全有效,保證沒有問題後方可上路;
◇ 在道路上要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沒有劃分車道要靠右邊行駛;
◇ 不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在道路上騎車。不滿16周歲不能在道路上騎電動車、摩託車。
◇ 不騎車帶人。
◇ 不與機動車搶道
步行安全篇
○ 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時靠路邊(距路邊緣線1米處以內)行走,並注意前後車輛。
○ 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道,要注意車輛來往,不能追逐,奔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不爬馬路邊和路中的護欄、隔離欄,不準在道路上推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 在通過十字路口時,要聽從交警的指揮並遵守交通信號;在設有護欄或隔離墩的道路上不得橫過馬路。
來源:平安東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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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東麗交警開展「知危險會避險 安全文明出行」主題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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