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素可泰時期,藍摩甘享國王就把佛教定為國教。自此以後,佛教在泰國的社會生活方方面面有著很重要的地位。統治者將佛教的地位和王室的地位連接起來,以佛教的佛陀對應世俗的國王,成功地把人們對神的敬畏和對國王的敬畏對等起來。
素可泰王朝將佛教儀式引入王室儀式,藉此用宗教的地位強化國王的統治合法性。國王登基儀式要由宗教祭司來主持儀式,和尚念經進行佛光加持,如此一來國王就擁有了政法的合法性。而人民也會把國王視為無所不能的神佛,對國王的崇拜就是對神的崇拜,尊敬國王就是尊敬神。這種由佛陀及王的「崇高」統治的認同觀念深深紮根於泰國民眾心中。佛教這種價值觀對泰國百姓的求穩心理影響極大,他們相信國王就是一切,國王就是佛陀在世間的化身。因此歷代統治者都很重視對佛教的扶持。
雖然蒲美蓬國王是佛教的至高領袖,但他不排斥其他宗教在佛教大國中的存在。他還是泰國其他宗教的保護人。由於文化交流和宗教傳播的原因,泰國還有少部分人信奉伊斯蘭教、道教、孔教、基督教等。佛教徒蒲美蓬國王並有沒有利用政府和保守派力量打壓其他宗教,而是對這些外來的宗教一視同仁。他充分尊重非佛教徒的習俗和信仰,熱心支持他們的宗教團體。
蒲美蓬國王每當巡視到南部各府時,都會出席北大年、也拉、那拉提瓦等府的穆斯林集會。他發表演說,向穆斯林表示節日的祝賀,給當地穆斯林留下了美好的印象。拉瑪九世還親自參加或派代表參加穆斯林重要的宗教儀式。他甚至親自指定泰國的伊斯蘭領袖瑞蘇瓦那沙特拉教長擔任國家的穆斯林事務顧問,並在1975年出資把阿拉伯文版的《古蘭經》譯成泰文。他允許各種非佛教的宗教事業,如基督教會在曼谷等地開設醫院、創辦教會學校,伊斯蘭教會在各教區興建清真寺,並在曼谷創辦伊斯蘭訓練學校等等,這些宗教在蒲美蓬國王的蔭庇下得到很好的自由發展。
因為君主立憲制合法性的存在從很大程度上來說是受到宗教因素的影響,宗教對君主立憲制合法性存續的影響深深地紮根於每一位宗教信仰者的「精神世界」中,而全民參與宗教信仰就無疑是擴大了君主立憲制存續的合法性範圍,這也為國家的政治制度的穩定提供了很有利的條件。民眾對宗教的虔誠之心和對君主的無比崇尚,又促使社會秩序被控制在可操作的範圍之內。
人民對國王的崇拜與對神的崇拜相結合,漸漸地就形成了泰國社會經常使用的民俗。經常反覆多次的耳濡目染、潛移默化地影響,對國王的崇拜也就成了泰國人有意無意恪守的習慣,即使如今生產力和科學文化水平不斷提高,人們的物質生活也有了大大的改善。
不論是在上流社會還是在普通大眾心目中,國王是神聖的,有著極高的威望。國王是同國家的、民族和人民緊緊聯繫在一起的,國王甚至被視為國家和民族的化身,他的存在象徵著國家的獨立,有著團結民眾的強大凝聚力和號召力。在國王的自傳中曾這樣寫到:國王和人民已經融為一體,王權和國家也融為一體,王權便因此而具有了深刻的意義。它已經是泰國國家的化身,是國家團結和獨立的象徵,是超脫於反覆無常的政治的一種不變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