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近日,莆田秀嶼區檢察院依法對兩名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被告人陳某添、陳某發提起公訴。
經查,從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被告人陳某添、陳某發夥同同案犯徐某民、陳某獅、鄭某洪、陳某同等人,對在政府制定的東吳海域採砂進行填海造地的採砂船隊採取持鍍鋅管、石頭砸以及威脅扣船、打人等暴力威脅方式強行索要保護費共計人民幣2178810元,形成了以同案犯徐某民為首,同案犯陳某獅作為骨幹成員,同案犯陳某同、鄭某洪以及被告人陳某添、陳某發等人參加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通過暴力、脅迫等方式,有組織地多次進行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巨額非法經濟利益,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秩序。
被告人陳某添、陳某發作為徐某民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最後兩名在逃犯犯罪嫌疑人,隨著二人被提起公訴,最終實現本案的「逃犯清零」工作。
□記者 陳琦 通訊員 黃燕兒
【來源:福建長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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