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在線旅遊 規範也須在線

2020-10-09 邁點網

通過在線旅遊平臺查看同一家酒店的同樣房型,老用戶要比新用戶看到的價格貴;給商家的差評無法顯示;不合理低價旅遊產品屢見不鮮……今年10月1日起,《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正式施行,這些違規行為將面臨處罰。《規定》堅持問題導向,把不合理低價遊、評價權保障、旅遊者信息使用等納入監管,更好回應了社會熱點,保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在網際網路時代,數據的應用遍布從購物到交通、從工業生產到社會治理的眾多場景。在此背景下,我國在線旅遊企業和平臺的數量不斷增多,方便了人們出遊,促進了旅遊消費。在這一過程中,產生了大量的消費者個人數據。這些數據在數位化商業競爭中,被視作重要資源,和商業價值產生了密切關聯。消費者數據開發和運用得當,有助於提升用戶體驗,提高平臺效率,但一些在線旅遊經營者基於人們的消費記錄、旅遊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進行大數據「殺熟」,侵犯了旅遊者合法權益,給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帶來了負面影響。加強在線旅遊法治建設、強化行業監管、規範市場秩序,日益成為社會共識,也是行業長遠發展的必由之路。

《規定》按照「政府管平臺,平臺管供應商」的思路,明確在線旅遊平臺、供應商等各方的法律責任,釐清過去模糊不清的責任邊界,從而提高了行業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升了違法違規成本。此舉有助於推動在線旅遊企業誠信經營,依法承擔產品和服務質量責任,從而保證在線旅遊產品質量,確保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此外,針對一些在線旅遊平臺誘導評價、擅自刪除差評等現象,《規定》要求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擅自屏蔽、刪除旅遊者對其產品和服務的評價,不得誤導、引誘、替代或者強制旅遊者做出評價,對旅遊者做出的評價應當保存並向社會公開,從而有效保障旅遊者的正當評價權。

防範大數據濫用,也是立法和監管的目標。需要看到,個人數據不能被任意處理或使用,特別是數據上的個人隱私等權利,應受到法律保護。對此,無論是立法還是監管都已行動起來。2019年1月至12月,相關部門啟動開展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治理,一年來,用戶反映強烈的隱私政策、帳號註銷、強制索權等現象得到很大改觀。隨著相關治理的深入推進,解決了「從無到有」的問題後,還需要相關部門在監管上持續發力。據了解,旅遊主管部門服務監管平臺將與在線旅遊平臺實現數據連通,從而進一步拓寬大數據的獲取,建立覆蓋主管部門、在線旅遊企業、景區及遊客等多層次旅遊大數據體系,以數據為抓手對在線旅遊消費實施全程監督,實現數據監管「從有到優」的轉變。

當下,我國旅遊市場復甦超過預期。包括在線旅遊平臺在內的相關旅遊機構要以落實《規定》為契機,加強自律、守好底線,保護好消費者權益,才能更好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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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定》還為在線旅遊平臺管理平臺供應商提供了有力依據,對在線旅遊平臺企業規範管理供應商、充分發揮平臺經濟優勢有著積極作用。馬蜂窩將嚴格遵守《規定》的規範和要求,嚴格審查各個業務環節,提昇平臺服務質量,加強供應商管理,為平臺用戶創造良好內容生態和消費體驗,體現在線旅遊平臺的責任與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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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記者餘俊傑)文化和旅遊部近日發布《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點規範在線旅遊平臺不合理低價遊、大數據「殺熟」等不良經營行為。據了解,此規定適用範圍涵蓋中國境內通過網際網路為遊客提供包價旅遊服務及交通、住宿、餐飲、遊覽、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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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記者 餘俊傑)文化和旅遊部近日發布《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點規範在線旅遊平臺不合理低價遊、大數據「殺熟」等不良經營行為。據了解,此規定適用範圍涵蓋中國境內通過網際網路為遊客提供包價旅遊服務及交通、住宿、餐飲、遊覽、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
  • 關於規範在線旅遊平臺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
    中國網10月1日訊 9月3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規範在線旅遊平臺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要求在線旅遊平臺銷售相關商品和提供服務,要按照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公開標示商品價格等有關情況。全文如下:關於規範在線旅遊平臺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各在線旅遊平臺:「十一」旅遊出行旺季臨近,為規範網絡預訂機票、火車票、住宿、景區門票等在線旅遊市場價格秩序,預防價格違法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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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時下,哈爾濱市正值暑期旅遊旺季,夜色中「老江橋」附近遊人如織。圖為遊客們正在「老江橋」上自拍。 謝劍飛攝 新華社發旅遊旺季來臨,霸王條款、虛假宣傳、低價陷阱等問題頻發,侵害了消費者權益。
  • 10月1日起在線旅遊問題將規範
    經常使用某個APP卻發現自己預訂酒店機票的價格比「新手」貴、給商家的差評無法顯示……這些在線旅遊存在的問題都將得到規範。近日,國家文旅部發布《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上述現象均作出了具體規定,利用大數據「殺熟」等行為被明令禁止。據悉,《規定》將於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 在線旅遊有了法律規範,旅遊行業的健康發展有了保障
    最近幾年以來,旅遊行業有了長足的發展勢頭。這對於提高老百姓健康生活,增添人民群眾幸福感都有好處。尤其是在線旅遊的開發,切實方便了老百姓出行和旅遊規劃。但是在線旅遊的迅速發展,很多公司投入其中,魚龍混雜,給整個行業帶來了負面影響,也損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這種情況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 在線旅遊大數據殺熟行為被明令禁止,還有哪些行業需規範?
    其實在產品銷售電商平臺、手機應用服務、票務等行業,也存在大數據殺熟的情況,需要規範的真的不僅僅是在線旅遊行業。禁止大數據殺熟,跟你想的可能不太一樣。文化和旅遊部最新公布的《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指出,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於旅遊者消費記錄、旅遊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 規定於2020年10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