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放煙花,主城不行就到郊區去。2020年春節,這種想法也行不通啦。12月24日,記者獲悉,2020年起,南京浦口全面禁放煙花,違者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悉,浦口禁放區域包括江浦街道、橋林街道、星甸街道、湯泉街道、永寧街道、浦口經濟開發區、浦口高新區、珍珠泉旅遊度假區、湯泉農場、老山林場的範圍內,全年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非法銷售煙花爆竹。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的,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在易燃易爆場所、公共場所、居民小區等人員密集區域銷售、儲存煙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
在全區範圍內禁放煙花,浦口此舉旨在降低空氣汙染,減少噪音汙染,避免引起火災,造成意外傷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