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公示通告

2020-12-11 中國伊春網
 

《伊春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公示通告

 

按照國家《森林防火條例》和《黑龍江省森林防火條例》要求,現將《伊春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見附件1)予以公示,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公示時間為2020429日至58日。公示期內,任何組織和個人如有意見和建議,均可向伊春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並填寫意見反饋表(見附件2 ),逾期視為無意見。

 

  聯繫電話:0458-3642911

  傳    真:0458-3642113

  電子郵件:ycfhb@163.com

  附件:1、伊春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2、意見反饋表

 

 

 

 

          伊春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

 2020429

 

 

附件1

 

 

伊春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伊春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

2020年春防修訂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適用範圍

1.4工作原則

1.5災害分級

2 組織機構和職責任務

2.1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機構

2.2撲火前線指揮機構組成及職責

3 預警、監測和信息報告

3.1火險預測預報

3.2預警

3.3林火監測

3.4 信息報告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2響應措施

4.3 市級層面應對工作

5撲火指揮與撲救措施

5.1組織指揮原則

5.2撲火原則

5.3供給原則

5.4撲救措施

5.5 高危火險區撲火作戰方案

5.6 高保護價值森林與重要設施目標保護方案

5.7 人工增雨方案

5.8航空滅火實施方案

5.9外地市增援隊伍對接方案

6綜合保障

6.1撲火前指保障

6.2火場應急通訊保障

6.3儲備庫物資保障

6.4資金保障

6.5 專業保障

6.6培訓演練

7後期處置

7.1火災評估

7.2火案調查

7.3災民安置及災後重建

7.4 工作總結

7.5獎勵與責任追究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8.2高危火險區

8.3高保護價值森林

8.4重要設施目標

8.5 獎勵與責任追究

8.6應急支持保障部門的職責任務

8.7預案解釋

8.8預案生效時間

 

 

 

伊春市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緊緊圍繞保生態、促發展,構建和諧林區的總體目標,建立健全應對森林火災預警響應和運行機制,規範處置行為,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處置森林火災,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國家生態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損失。

1.2 編制依據

依據《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黑龍江省森林防火條例》、《伊春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伊春市轄區內發生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4.1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遵循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科學撲救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1.4.2本預案涉及的市政府相關部門和森林經營單位,應根據本部門、本單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落實各項支持保障措施,盡職盡責、積極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確保在處置森林火災時做出快速應急反應。

1.4.3在處置森林火災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保護森林資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4.4各級人民政府和森林經營單位不僅要落實預防森林火災的各項措施,更要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建立應對森林火災的有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1.5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和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災害分級標準按照《森林防火條例》執行。具體是:

(一)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本條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2 組織機構和職責任務

預案啟動後,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承擔應急處置重大森林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各相關支持保障部門和森林經營單位應快速響應,按職責分工,配合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好各階段撲火救災工作。

2.1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機構及職責

    委:市委書記

    責:全面負責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總 指 揮:市政府市長

    責:全面負責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副 政 委:市委副書記

    責:協助政委負責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常務副總指揮: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責:協助總指揮負責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副總指揮:伊春森工集團公司黨委書記

市政府副市長

伊春森工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伊春軍分區副司令員

市政府秘書長

市政府副秘書長

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市林業和草原局局長

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森防指辦主任)

伊春航空護林站站長

伊春市森林消防支隊支隊長

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

    責:受政委、總指揮委派,結合分管工作,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伊春軍分區負責民兵預備役撲火訓練,著大火時組織駐軍參加撲火戰鬥;市森林消防支隊組織所屬隊伍按要求做好預防和撲救工作,緊要期執行靠前駐防任務;航空護林站按照求做好航空巡護和航空滅火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隊發揮裝備特點和優勢,防止山火家火連燒,殃及居民住地和重要設施。

名單詳見《關於調整伊春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的通知》。

森防指成員單位職責任務

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為應急支持保障部門。

各部門接到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森林火災情況告知函後,應按照預案立即行動,積極配合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好各階段撲救工作,並將行動情況及時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具體包括:

(1)市委組織部:考察掌握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表現,根據成績和失職、瀆職情況,調整任免幹部。負責抽調下派森林防火督察員;

(2) 市委宣傳部:按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導應急辦法》的相關規定,負責全市森林防火宣傳報導工作,按規定及時做好撲火救災工作的宣傳報導和媒體接待;

(3)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森防項目的對上爭取,落實災後重建工作;

(4)市財政局:按市政府要求保障防火、撲火經費,會同有關部門審核撲火損失費;

(5)市民政局:協助市應急管理局做好火災發生後災民的臨時安置、生活保障工作;

(6)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負責指導各縣區(林業主管部門)旅遊部門,對旅遊景區、景點森林防火各項工作的檢查和落實;指導林區景區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和發生森林火災後的緊急避險工作;落實導遊人員的森林防火告知責任,做好對外來入山旅遊人員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

(7)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根據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安排,組織所屬醫療單位成立火場醫療小組,落實救護車輛、醫療器械、藥品,負責對撲火傷員的緊急救治及災後衛生防疫工作;

(8)市交通運輸局、伊春高速公路管理處:在當地有關部門的配合下,負責對通往火場道路狀況的踏查和對緊急撲火通行路段的搶修,負責通知本系統收費站,免收搶險車輛的過路過橋費,確保撲火運輸車輛通行;

(9)市環境保護局、市農業農村局:按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要求,對露天焚燒秸稈行為進行監督、指導、管理;

(10)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組織本部門人員,對火場林木損失、面積進行調查和評估,形成書面報告。負責鄉鎮林場分公司村屯周圍隔離帶開設的監督指導、林政防火檢查站一崗雙責的監督檢查。

(11)市公安局:負責對重點區域派駐公安幹警,負責發生火災區域的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負責火災案件的偵破工作。監督、檢查各地森林火災人員轉移疏散預案的落實情況,按前指要求負責鄉鎮林場分公司村屯居民的緊急疏散。負責組織本部門撲火預備隊的訓練和參加撲救工作;掌握撲火運輸車輛需求動態,提前做好徵調車準備,及時保障火場用車。負責通往火場道路的車輛疏導、撲火現場的火場交通管制和隊伍引導;

(12)森工集團:在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下落實森林經營單位森林防火主體責任,完成本系統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工作;    

(13)市氣象局:及時提供防火期間火險趨勢和火險天氣預報,發布高火險天氣警報。協助市森防指研判火險形勢,發布預警信息;根據火場需要,提供火場氣象專報信息,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14)伊春供電公司:負責對通往林區高壓輸電線路的檢查和維護,防止高壓線脫落,負責指揮中心、航空護林站和前線撲火指揮部的電力保障;

   15)伊春移動公司、伊春聯通公司、伊春電信公司:負責全市森林防火部門通信線路和火災撲救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確保指揮系統及火場通訊聯絡暢通;

(16)市石油公司:負責保障撲救森林火災中各種撲火車輛、撲火機具的油料供應;

(17)市林都機場:負責森林防火化滅火機地面保障及調度;

(18)無線電管理處:負責全市森林防火通信工作的指導監督,撲火時確保短波、超短波通信網絡暢通;

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成立指揮調度組、運輸調度組、綜合材料組、宣傳報導組、後勤保障組。

1)指揮調度組

負 責 人:市森防指辦領導

人員組成:市森防指辦、市森林消防支隊、市應急救援支隊、伊春航空護林站、市氣象局工作人員。

  責:全面掌握衛星監測熱點及火場情況,標繪火場態勢圖,指揮調動撲火力量,掌握火場天氣情況和未來短、中期火場天氣趨勢,落實人工增雨作業。

與前指保持密切聯繫,及時進行上傳下達,為前指提供支撐和保障。

起草「森林火災情況報告」,負責向市委、市政府及省森林防火部門報告火場情況。

負責本市以外外援隊伍接待統計工作。

2)運輸調度組

負 責 人:交通運輸局、交警支隊領導

人員組成: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交通運輸局、伊春高速公路管理處、交警支隊工作人員

    責: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提供撲火需求信息;交通運輸局協調落實運輸車輛;交警支隊負責疏導交通,引導赴火場車輛。

3)綜合材料組

負 責 人: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

人員組成: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員

    責: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提供火場情況;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起草綜合情況報告,起草領導講話,核發文電。

4)宣傳報導組

負 責 人:市委宣傳部領導

人員組成:市委宣傳部、新聞單位工作人員

   責:撲火工作的對外宣傳報導、輿情監控、新聞發布以及各級新聞媒體的接待工作。

5)後勤保障組

負 責 人:市政府辦公室、市財政局、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

人員組成:市政府辦公室、市財政局和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員

    責:市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撲火所需物資、給養;市財政局負責資金保障;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提供撲火物資、給養需求及發放。

2.2撲火前線指揮機構組成及職責

前線總指揮: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

    責:全面負責火場撲救指揮工作。

副總指揮: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委派。

    責:協助總指揮督促檢查各項工作的落實,負責前指的各項協調工作和撲火前線指揮部確定的撲火方案和撲救措施的落實。

火場指揮:由火場前線指揮部委派

    責:全面掌握火場情況,為前線總指揮、副總指揮當好參謀,具體負責火災的指揮撲救工作,向前指匯報火場撲救情況。

撲火前線指揮部下設火場偵查、監測預警、通訊聯絡、作戰指揮、後勤保障、交通疏導、火場嚮導、火場督查、宣傳報導、安全警衛、疏散轉移、醫療救護、火案調查13個組。

1)火場偵查組

負 責 人:市森防指辦分管領導

人員組成:市森防指辦及起火單位工作人員。

    責:負責搜集火場信息、圖像。利用瞭望塔、巡護飛機、無人機和特種車輛等多種偵查手段,詳細了解掌握火場情況,標繪火場態勢圖,及時向前指準確報告火場情況。

2)監測預警組

負 責 人:市森防指辦、市氣象局分管領導

人員組成:市森防指辦預警監測中心、市氣象局人員。

    責:負責衛星熱點監測,通過高山瞭望、飛機空中偵察、地面巡護等手段,掌握火險、火情態勢,及時預警。負責發布火場氣象專報、中短期森林火險預報、實施人工增雨作業,確保森林火險預警與監測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做到精準監測。

3)通訊聯絡組

負 責 人:市森防指辦、無線電管理處分管領導

人員組成:市森防指辦、無線電管理處、移動通信公司、聯通通信公司、電信通信公司人員

    責:全面掌握火場通訊情況,利用通訊指揮車或可攜式大功率應急通訊設備,迅速建立火場通訊網,充分發揮北鬥系統、有線通訊、衛星電話、移動通訊等各種有效的通訊手段,確保前指與各戰區分指、撲火隊伍、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中心的通訊聯絡的暢通。

4)作戰指揮組

負 責 人:市森防指辦主要領導

人員組成:市森防指辦、航空護林站、市森林消防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氣象局及起火單位人員組成。

    責:收集火場信息,掌握撲火隊伍、監測火場動態,繪製火場態勢圖,起草火場綜合情況報告,制定撲火方案,傳達火場命令,調動撲火兵力,組織實施撲救。負責掌握火場周邊機降點、水源分布情況,調度飛機實施空中火情偵察、灑水滅火和機降隊伍,組織人工增雨作業。

5)後勤保障組

負 責 人:市政府辦、市財政局主要領導

人員組成:由市政府辦、市財政局、市森防指辦及起火單位相關工作人員組成。

    責:負責火場前指及前線各支隊伍所需食品、裝備、油料等物資的保障。

6)交通疏導組

負 責 人:市交警支隊分管領導

人員組成:由市交警支隊及起火單位交警大隊相關人員組成。

    責:全面掌握火場道路通行情況,負責火場交通管制、車輛引導、疏導工作。

7)火場嚮導組

負 責 人:自然資源局、林業和草原局分管領導

人員組成:自然資源局、林業和草原局、森調部門人員

    責:掌握起火區域的山形地貌、道路、河流、自然資源等分布信息,負責引導撲火隊伍安全進入火場。

8)火場督查組

負 責 人:市監察委員會領導

人員組成:由市及起火單位監察委員會相關人員組成。

    責:按照前指命令,對在撲火過程中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人員進行問責。

9)宣傳報導組

負 責 人:市委宣傳部分管領導

人員組成:由市委宣傳部、市森防指辦、新聞媒體及起火單位相關工作人員組成。

    責:負責組織、協調各新聞媒體開展火場新聞報導工作,為新聞發布提供信息。

10)安全警衛組

負 責 人:市公安局分管領導

人員組成:由市公安局及起火單位公安部門相關人員組成。

    責:負責火場前指安全警衛和發生火災區域的治安管理。

11)疏散轉移組

負 責 人:市公安局領導、起火單位領導

人員組成:由公安部門、起火單位包點、包片副處級領導和當地應急部門人員組成

    責:負責受威脅鄉鎮林場分公司、村屯居民的疏散轉移、災民救助和安置工作。

12)醫療救護組

負 責 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要領導

人員組成: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及有關醫療部門相關人員組成

    責:負責火場撲火人員及受災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13)火案調查組

負 責 人:市公安局分管領導

人員組成:由市公安局森偵支隊和起火單位森偵大隊相關工作人員組成。

    責:負責火因調查和火案查處工作。

3 預警、監測和信息報告

3.1火險預測預報

市氣象局依據中長期森林火險預報,及時向全市發布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市氣象局依據天氣預報信息,製作全市24小時森林火險天氣預報,在市電視臺的天氣預報等欄目中向全市發布;

3.2預警

在啟動應急預案後,市氣象局要全面監測火險天氣形勢,會同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全市發布高森林火險天氣警報。同時,要全面監測火場天氣實況,並提供火場天氣形勢預報專報,做好人工增雨作業。

3.3林火監測

預案啟動後,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利用衛星林火監測系統,及時掌握熱點變化情況,下載衛星熱點監測圖像及監測報告;利用巡護飛機、無人機、視頻監控、瞭望塔、巡護人員等多種方式密切監視火場動態,並及時向前指報告火場信息。

3.4 信息報告

3.4.1發生火情後,林業局公司和鄉鎮向所在縣(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林場分公司第一時間向林業局公司報告)。林業局公司向所在縣(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同時向森工集團報告,森工集團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縣(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啟動本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並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3.4.2預案啟動後,縣(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於每日7時、16時通過伊春市林火信息網和傳真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送火場綜合情況,遇有緊急情況,應隨時報告。

3.4.3預案啟動後,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起草《火災情況報告》,於每日8時、17時網上報送上級森林防火部門。同時,抄送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成員及有關部門。

3.4.4出現重大火情時,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火災發生的縣(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森工集團報告後,立即如實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報告,同時將情況通報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成員及有關部門,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

3.4.5及時通報給受火災威脅地區的森林防火部門。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火災發生後,各縣(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森工集團第一時間採取措施,迅速做出響應。初判發生一般森林火災和較大森林火災,由縣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森工集團負責指揮;高危火險區發生危險性較大森林火災或初判發生重大森林火災由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指揮;發生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立即向省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報告,請求省裡增援;必要時可對指揮層級進行調整。

4.2響應措施

4.2.1撲救火災

森林火災發生後,起火單位應立即啟動本地撲火預案,同時上報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主要領導和火場督查人員要第一時間到達火場,並就近組織快撲隊、地方森林消防專業隊、森林消防支隊立即奔赴火場,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發階段。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協調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消防救援隊伍等救援力量增援撲火。各撲火力量在前線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勘查、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當中、撲火作業和選擇駐地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堅持以人為本,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撲救森林火災的具體措施和規範化要求,按照本預案的「撲火指揮與撲救方案」條款和《伊春市撲救森林火災前線指揮部工作規範》執行。

4.2.2轉移安置人員

凡發生森林火災的區域,由所在縣(市)區、森工集團對火場附近的鄉鎮林場分公司和村屯派駐防火觀察員,隨時掌握火場動態及受威脅的林場分公司、村屯、重要設施分布情況,如有危險,要立即上報前指,並調集撲火隊伍,採取果斷阻火措施,確保居民地安全。需要疏散的,要立即啟動緊急避險疏散預案,由公安部門、起火單位包點、包片副處級領導和當地應急部門組織居民進行疏散轉移,進入安全避險區,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要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的衣食住行和必要的醫療保障。

4.2.3救治傷員

醫療救護組要在火場設立臨時醫療救護站,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救治。必要時迅速將受傷人員轉送醫院治療或異地救治。

4.2.4善後處置

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做好善後工作。

4.2.5  保護重要目標

對林內、林緣的重要設施和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救援力量,通過開設隔離帶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4.2.6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藉機盜竊、搶劫救災物資、哄抬物價、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要在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等重要林場分公司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4.2.7  發布信息

通過新聞發布會、發新聞稿、記者採訪、授權發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等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

4.2.8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撲滅後,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火場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並留足夠人員看守火場。經前指檢查驗收,達到無明火、無暗火、無煙後,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4.2.9  隊伍撤離

火場隊伍撤離順序按照先外地、後本地,先部隊、後地方,先專業、後群眾的原則,分期分批逐步安全有序撤離。

4.2.10  應急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後果消除後,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恢復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並函告有關方面。

4.3 市級層面應對工作

森林火災發生後,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依據省級層面的應對工作動態,結合本市實際,設定市級層面的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

4.3.1  Ⅳ級響應

4.3.1.1  啟動條件

11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的森林火災;

3)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Ⅳ級響應。

4.3.1.2響應措施

1)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研判火情發展態勢,必要時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協調相鄰戰區派出森林消防隊伍和航空消防飛機進行支援;

3)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4.3.2  Ⅲ級響應

4.3.2.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初判有達到重大森林火災的危險;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3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高危火險區發生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Ⅲ級響應。

4.3.2.2  響應措施

1)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立即趕赴火場,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組織、協調、指揮火災撲救工作。

2)調派增援撲火力量、大型撲火裝備和航空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

3)市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實況服務,擇機實施人工降雨作業。

4.3.3  Ⅱ級響應

4.3.3.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初判達到重大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3)嚴重威脅城區、鄉鎮林場分公司、村屯及重要保護目標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4.3.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總指揮率領副總指揮和相關的成員單位領導趕赴火場第一線,成立撲火前線總指揮部,根據需要建立分指揮部;

2)及時組織調動森林消防支隊、地方森林消防專業隊和解放軍、武警部隊、消防救援支隊等市級撲火預備隊參加撲救工作;

3)配合省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火場前線指揮部開展相應工作。

4.3.4  Ⅰ級響應

4.3.4.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已達到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火勢持續蔓延,過火面積超過1000公頃以上;

2)生態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3)發生森林火災的市級人民政府已經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向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報告,同時啟動I級響應,並請求省政府支援。

4.3.4.2響應措施

1)根據實際需要,請求省調派專業力量和飛機施行跨區域支援撲火。並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撲火任務;

2)積極配合省前線撲火指揮部的工作,並落實相應的保障工作。

5撲火指揮與撲救措施

5.1組織指揮原則

市和縣(市)、區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黨委主要領導任政委,行政主要領導任總指揮,並設置相應的副政委、副總指揮及成員。

森工集團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董事長任政委,總經理任總指揮,並設置相應的副政委、副總指揮及成員。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設立森林防火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本級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承擔本級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森工集團設立森防與安全監督部,承擔集團森林防火指揮部日常工作。(嘉蔭縣、鐵力市,原西林區、伊春區,朗鄉、桃山、鐵力局、雙豐林業局公司,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管理歸屬不變;烏伊嶺、湯旺河、新青、紅星、五營、上甘嶺、友好、美溪、烏馬河、翠巒、金山屯、南岔、帶嶺林業局公司的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新成立的縣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和各林業局公司雙重管理)。

撲救森林火災由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在火場一線設立的前線指揮部,作為火場一線火災撲救的最高指揮機構,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絕對服從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立即成立前線指揮部,指揮部設在起火的戰區,戰區總指揮為第一時間的前線總指揮)。各級領導靠前指揮,隨著火情趨於嚴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之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但要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火場範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分多個戰區,設立分前指,在撲火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分指揮部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5.2撲火原則

撲救森林火災堅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

在撲火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居民地、重要設施安全的原則;

在撲火戰略上,堅持重兵快速出擊,集中優勢兵力,採取「小火大兵團」的作戰原則;

在撲火戰術上,堅持扑打火頭、控制火勢、圍堵火場、阻止蔓延,減少森林資源損失的原則;

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為主、專群結合」的原則,森林消防支隊、地方森林消防專業隊、鄉鎮林場分公司快撲隊等專業(半專業)力量為主,其他社會力量為輔,但不得動用老人、孕婦和中、小學生直接參加撲火;

在落實責任制上,採取分段包幹、明確責任,堅持實行撲火和看守火場責任制的原則。

5.3供給原則

所有參加撲火的隊伍都要備足3天給養和1天撲火機具裝備所需油料,3天后的給養,原則上由出兵單位負責,特殊原因自己補給確有困難的單位,可申請由前指指定單位供給。前指的給養由當地政府(森林經營單位)承擔,確保工作需要。請求省裡增援調入的隊伍給養由市政府負責。

5.4撲救措施

5.4.1撲火力量組織與動員

撲救森林火災時應首先調動本經營區和行政區的撲火力量,然後調動市級所屬戰區(南部、中部、北部)的森林消防支隊、地方森林消防專業隊、撲火預備隊參戰;如果火場撲火力量不足,起火單位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增援申請,或者市級前指決定需要增加撲火力量時,可就近調動其它戰區的撲火隊伍實施跨戰區支援撲火。增援力量原則上以森林消防支隊、地方森林消防專業隊為主,配屬撲火預備隊,實行整建制調動。

調動森林消防支隊兵力時,由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向森林消防支隊下達調動命令,由森林消防支隊具體實施。

當森林火災威脅林場分公司、村屯居民區及重要設施時,由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向消防救援支隊下達命令,由消防救援支隊負責調動本部門消防力量實施增援撲火。

跨戰區支援撲火的兵力調動由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指揮調度組負責,外援兵力到達火場後,由撲火前線指揮組負責調動。

起火單位應準備足夠的嚮導,分別集中到當地森林防火指揮部和前指,負責將撲火隊伍帶到指定位置。

5.4.2戰區劃分及運兵方式

1)戰區劃分

全市共劃分北中南三大戰區,21個防區。

北部戰區由嘉蔭、烏伊嶺、湯旺河、新青、紅星、五營、上甘嶺、友好8個防區組成。

中部戰區由中心城區、美溪、烏馬河、翠巒、西林、金山屯6個防區組成。

南部戰區由南岔、帶嶺、朗鄉、桃山、鐵力局、雙豐、鐵力市7個防區組成。

南部、中部、北部戰區總指揮由市森防指副總指揮擔任。

南部、中部、北部戰區副總指揮由市應急管理局、市森防指辦、森林消防支隊、起火單位領導擔任。

防區指揮:由縣(市)區、森工集團局公司主要領導擔任。

2)各防區的兵力投送方式

本責任區的撲火力量由地面乘汽車快速進入火場。

駐防在航站的森林消防支隊直屬大隊和地方專業隊(包括索降分隊)及區機降滅火預備隊乘直升機直接進入火場。

火場附近駐防的森林消防隊伍、地方森林消防專業隊可乘直升機進入火場,如果道路條件好也可乘汽車或特種運輸車快速進入火場;撲火預備隊和群眾撲火力量地面乘汽車進入火場。

3)兵力調動順序

發生森林火災後,起火的縣(市)區、森工集團局公司應立即調動本單位全部的撲火力量,實施撲救。

需要市裡增援的火場,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將一次性整建制調動森林消防支隊300人和地方森林消防專業隊700人增援撲火。

如火場仍需增援,依次整建制調動相鄰戰區的專業撲火隊伍實施跨戰區支援撲火。

當森林火災威脅林場分公司、村屯居民區及重要設施時,調動消防救援支隊實施增援撲火。

調動武警部隊、伊春軍分區增援撲火。

4)交通嚮導

起火單位要在本施業區沿線疏導交通,在通往火場的主要路口設置嚮導、指示標識,將隊伍安全快速引導進入火場。

5.4.3  裝備調配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火場態勢和撲火實際需要,依據全市跨區支援機動撲火隊伍攜行裝備情況及預備調用特種車輛及大型機械分布情況,進行科學有效地調配。

被調動的地方森林消防專業隊應攜帶北鬥定位設備,並隨時與前指、總指揮部保持聯繫。配備撲火裝備專用車輛,按隊伍裝備標準配齊撲火裝備。

5.4.4航護飛機調度

當發生森林火災,需要直升飛機、化滅飛機支援時,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下達命令,伊春航空護林站負責調動和指揮。飛機數量不足需要省裡派飛機支援時,由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向省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省林業和草原局、北方航空護林總站申請,請求支援。

5.5高危火險區撲火作戰方案

5.5.1  根據實地調查,我市高危火險區的地理位置大多處在北部農林交錯區,有大面積草塘,森林草塘相連,林草相間。全市森林火災高危火險區共有13處,其中:嘉蔭縣2處(六大古、馬蓮)、烏伊嶺1處(阿廷河)、紅星局1處(大平臺)、上甘嶺1處(石參山)、友好2處(奮鬥、雞爪河)、新青1處(烏拉嘎)、南岔1處(晨明)、美溪1處(碧倉庫)、朗鄉1處(巴蘭河),五營2處(翠北、豐林保護區),高危火險區作戰方案由屬地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制定。

5.5.2在撲火指揮過程中,應通過空中偵察、高山瞭望、地面巡護,全面掌握火場外圍火線位置和周圍地形、地貌和人文環境,充分依託河流、湖泊、水庫、道路等自然阻隔帶,制定全面圍控火場的戰略方案。根據森林類型、天氣情況和火行為特點,分析火場發展態勢規律,部署直接或間接滅火圍打火線,選擇時機撲滅明火。

5.5.3  如果已經形成大範圍樹冠火或者火場有大範圍失控的危險時,應選擇依託位置果斷採取「以火攻火」,組織專業隊伍及時點燒阻隔帶和「空中吊桶灑水滅火」等手段實施滅火。

5.5.4  針對每個高危火險區的情況,所在縣(市)區、森工集團應制定專門的撲火預案,在撲火方案示意圖上標註交通狀況、阻隔系統、撲火資源等基礎信息;標註直接滅火圍打防線部署方案;標註間接圍控火場戰略方案。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匯總和審核各地的撲火預案,進行存檔備案,供應急處置火情和撲火指揮時隨時調閱。

5.6  高保護價值森林與重要設施目標保護方案

5.6.1 根據實地調查,全市高保護價值森林共有49處、重要設施目標66處。

5.6.2高保護價值森林與重要設施目標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應進行局部交通管制,主要採取開設阻隔帶、清除障礙物、應急取水等措施實施保護。

5.6.3靠近林緣的油庫、液化氣站、加油站、供電線路、重要倉庫、射擊場、炸藥庫、變電所等重要設施目標周圍緊急開設的阻隔帶必須達到200米寬,必要時應果斷採取「以火攻火、化學滅火」等手段提前阻隔火勢蔓延。

5.6.4聯合消防部門,派出消防水車和滅火設備協助火災撲救工作。

5.7  人工增雨方案

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市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範圍和火場蔓延趨勢等信息,市氣象局及時啟動應急響應預案,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火場派出人工增雨火箭發射車,在氣象部門配合下,適時組織開展人工增雨作業,火災發生的單位要做好服務保障工作。市氣象局應儲備足夠的人工增雨火箭彈,定期維護保養設備,保證火場增雨需要。

5.8航空滅火實施方案

伊春航空護林站要做出切實可行的航空滅火實施方案,森林火災發生後,伊春航空護林站要第一時間做出反應,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命令:調動飛機實施滅火。

5.8.1171直升機立即啟動,第一架次載翼龍突擊隊30人立即起飛趕赴火場實施撲救。

5.8.226直升機依次載伊春森林消防支隊直屬大隊100人、烏馬河局公司專業隊100人、奔赴火場,實施機降撲火。

5.8.3美溪局公司專業隊100人立即趕赴對青山機降點集結、翠巒局公司專業隊100人立即趕赴南山機降點集結,兩支隊伍同時做好登機撲火準備。

5.8.4171直升機到達火場後,根據火場的發展態勢,及時就近載附近機降點地方專業隊和森林消防支隊人員,對火場實施機降撲火。

5.8.5根據火勢發展需要,直升機返回伊春航站接第三、第四架次,赴翠巒南山機降點接翠巒局公司專業隊100人、赴美溪對青山機降點接美溪局公司專業隊100人,分批次對火場實施機降滅火。

5.8.6林都機場預警和化滅飛機由伊春航空護林站負責調動和指揮,按航空滅火實施方案執行。

5.9外地市增援隊伍對接方案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與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聯繫。

及時掌握增援撲火隊伍信息,並根據增援撲火隊伍帶隊人的職務級別,指派專人做好增援隊伍的對接工作。

當多支增援撲火隊伍同時抵達時,應確保與各支增援隊伍進行一對一對接工作。

由總指揮部指揮調度組負責與前線指揮部進行外援隊伍的派送工作。

6災後處置

6.1火災評估

由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自然資源局、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進行火災評估。對火場面積、林木損失進行實地調查,確定森林資源損失情況,形成評估報告。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參加撲火的單位對撲火費用進行統計,形成火災撲救費用明細。火災發生地相關部門應給與配合。

6.2火案調查

市公安局森偵支隊負責督促檢查指導各縣(市)區森偵大隊對森林火災案件進行調查。森林火災案件查處結果要形成書面報告,報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備案。

6.3災民安置及災後重建

森林火災發生地的人民政府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後重建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並儘快保證基礎設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復重建。

6.4 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後,發生森林火災的縣(市)區、森工集團要及時進行全面總結,重點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並按照要求報送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對影響較大的森林火災要組織專業人員對火災進行戰評。

6.5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發生森林火災的單位按森林防火責任狀及責任追究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對相關人員追究責任。對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7綜合保障

7.1撲火前指保障

撲大火時,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撲火前線總指揮部應根據火場地理位置,依託林場分公司、鄉鎮、居民點,選擇環境安全、交通便利、通信暢通的地方設立。

縣(市)區、森工集團森林防火部門應提供基本保障,包括:標繪火場態勢圖;標註撲火力量分布圖、林相圖;提供火場實況照片和錄像;提供通信設施和網絡辦公保障;提供嚮導和調度人員配合市級前線撲火指揮部工作;保障前指工作人員食宿。

7.2火場應急通訊保障

前線指揮部通訊組應立即架設火場應急通訊網,保障火場隊伍與前指、前指與總指揮部的通訊暢通。有條件的地方可利用有線通訊進行火場圖象數據傳輸及網絡通訊。所有的撲火隊伍到達火場後,一律使用火場撲火頻率。

7.3儲備庫物資保障

市、縣(市)區、森工集團、鄉鎮林場分公司三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都應根據各自轄區的森林防滅火任務,建立相應的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的撲火機具、配套裝備、應急食品、藥品以及其它後勤物資。

7.4資金保障

市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將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重大以上森林火災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列入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作為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所需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對受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損失較大的縣區(林業局公司),根據火災發生地實際情況,市政府財政適當給予支持;市財政局負責支付經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協調撲火救災工作中發生的交通運輸、人工增雨、衛星通信、醫療救助、火災評估及裝備、食品、油耗等物資消耗費用。依靠市財政解決有困難時,由市政府請求省政府給予支持。

7.5 專業保障

市氣象部門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專報、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火勢蔓延分析、人工降雨等技術保障。

市和縣(市)、區分兩級建立撲火專家組,任務是指導撲大火作戰方案的制定,為前指提供決策和具體戰術意見。撲火專家組市級要保證10人以上,縣區級保證6人以上,一旦啟動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按照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要求到達預定地點,承擔指定任務。

7.6培訓演練

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按照預案,有計劃地組織開展全市撲火從業人員的撲火指揮、撲火技能和安全避險的培訓,加強實戰訓練和演練,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縣(市)區(林業局公司)森林防火部門應對人民群眾普及安全避險知識,並組織進行演練。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是伊春市處置森林火災的應急措施,預案實施後應組織演練和評估,並視執行情況及時修訂。縣級人民政府及森工集團、林業局公司應當按照市級預案的相關條款,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行政區、本森林經營區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並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備案。鄉鎮、林場分公司要結合縣級、林業局公司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制定具體的撲救森林火災實施方案,並報縣級、林業局公司森林防火指揮部備案。

8.2高危火險區

高危火險區是指:發生林火後,林火蔓延速度快,容易形成急進地表火和樹冠火,具備形成特別重大森林火災自然條件的區域。該區域或者是森林分布集中連片的高海拔山地和大面積人工林;或者是大草塘溝較多的低山丘陵,林內外可燃物載量大,周圍阻隔系統比較薄弱;又處於交通不便的偏遠深山區,撲火隊伍短時間內到達和控制火場的條件有限,首次撲救成功率較低,火場面積極易超過10平方公裡,受害森林面積極易達到1000公頃以上。

8.3高保護價值森林

根據《黑龍江省高保護價值森林判定技術方案》判定的高保護價值森林,是指由於其具有很高的環境、社會、經濟、生物多樣性或景觀價值而具有顯著和關鍵重要性的森林,並且已被判定擁有和需要維持或增強其高保護價值的森林。共分為六個級別的高保護價值森林,每級高保護價值又具體分成幾種類型的森林,如:自然保護區、原始林區、母樹林、森林公園、自然與文化遺址等。

8.4重要設施目標

重要設施目標是指:林區內和靠近林緣的油庫、加油站、彈藥庫、軍事設施、液化氣站、易燃化學品倉庫、供變電站、油氣管線的地面設施等。

8.5 獎勵與責任追究依據

獎勵與責任追究工作按照《森林防火條例》、《黑龍江省森林防火條例》、《黑龍江省關於重、特大森林火災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黑龍江省森林防火撲火工作獎勵處罰辦法》以及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8.7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伊春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8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2020315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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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新聞網訊(通訊員張亞軍、楊翠彥)近日,張家口市張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張北縣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明確張北縣氣象局作為縣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負責提供長、中短期天氣趨勢分析,及時做好森林草原火險氣象等級預報預警信息發布工作;負責提供火災事發點的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服務
  • 西安高新區組織開展2020年森林火災應急演練
    央廣網西安11月6日消息 11月5日上午,西安高新區在草堂街道組織開展2020年森林火災應急演練。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楊華擔任本次演練總指揮,高新區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本次演練現場指揮長,西安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張世傑處長蒞臨現場觀摩指導。
  • 東莞市應急管理局深入基層,排查整治森林火災隱患
    4月4日是清明節,進入了清明小長假,東莞正全力抓好森林防滅火工作,確保全市森林防滅火形勢穩定向好。為全面壓實工作責任,全市應急管理系統深入基層督導,加強對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整治,並落實應急保障和值班值守,堅決杜絕森林火災事故發生。
  • 2020年阜陽市森林火災應急演練在界首舉行
    12月15日上午,由阜陽市人民政府、阜陽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主辦,界首市人民政府及阜陽市森防指成員單位承辦的2020年阜陽市森林火災應急演練在界首市蓮蒲湖溼地公園舉行,進一步檢驗森林火災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全市森林防滅火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