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出遊配備信息卡登山蹦極定救援預案
本報訊 (記者熊焱) 今後,旅行社組織登山、駕車、潛水等特種旅遊項目,事先應當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和救援預案,重要團隊按照規定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北京市旅遊局最新公布《北京市旅行社安全管理規範(試行)》要求,旅遊合同中應當包含具體的安全提示與安全責任條款,向旅遊者推薦購買旅遊意外保險,明示行程中應當注意的安全事項;告知旅遊目的地民俗禁忌、緊急救援途徑和聯繫方式。
旅行社組織旅遊者參加登山、駕車、潛水、滑雪、遊船、探險、狩獵、漂流、蹦極、騎馬等特種旅遊項目,事先應當制定具體的安全防範措施和救援預案,並向旅遊者明示。
對於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旅遊者,應當與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訂立含有安全條款的旅遊合同;組織老年人參加旅遊活動,應當為老年旅遊者配備具有個人基本信息的胸卡,提倡老年旅遊團全程配備專門的陪護人員和熟知心血管等常見老年性疾病急救技能的醫務人員,所訂立的旅遊合同中也須含有安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