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8〕95號)、《農業農村部關於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和時間的通告》(農業農村部通告〔2019〕4號)、《四川省農業農村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四川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建立補償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農〔2019〕70號)、《大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退捕漁民安置保障工作的通知》(大府辦發〔2020〕18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現就大安區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實行全面禁捕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捕範圍:大安區境內沱江水域及其他水域。具體包括沱江大安段、威遠河大安段、釜溪河大安段、旭水河大安段等水域。
二、禁捕時間:自2020年10月1日零時起全面禁捕。
三、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捕撈船隻進入禁捕水域作業。凡在禁捕範圍和時間內違法從事天然漁業資源捕撈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規定處理。
四、嚴禁在生產企業、農(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商超、餐飲服務單位、電商平臺等加工、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製品。違者將按《野生動物保護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處理。
五、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公安、交通運輸、水務、生態環境、海事等部門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常態化開展巡查執法活動,確保有禁必止、有案必查,從嚴從重打擊非法捕撈行為。
六、有關鎮街要切實履行屬地主體責任,加強對全面禁捕工作的宣傳引導,共同做好長江流域全面禁捕工作。
七、在禁捕過程中,凡拒不配合、妨礙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實施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休閒垂釣按照《大安區天然水域休閒垂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九、為確保大安區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全面禁捕,歡迎廣大人民群眾舉報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電話:區公安分局0813-4703200;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0813-5526148;區市場監管局0813-5105315。
十、本通告自2020年10月1日零時起實施。
特此通告。
大安區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