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2015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設立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的通知》(京政辦發[2012]31號),設立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簡稱市文資辦),為市政府授權負責授權範圍內國有文化資產監管的市政府直屬機構。
市文資辦設15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紀律檢查委員會。內設機構分別為綜合處、政策法規處、規劃發展處、監事會工作處(董事會工作處)、產權管理處(改革處)、財務預算處(統計處)、審計處、企事業領導人員管理處(考核評價處)、黨群工作處、產業促進處(市場開發處)、投融資處、項目協調處、科技創新處(文化融合發展處)、國際交流處、宣傳信息處。下屬2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分別為北京文化創意產業展示中心、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信息中心。
市文資辦主要職責:
主要職能是由市政府授權,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統籌規劃和實施文化改革發展,負責文化投資、資本運作、國有文化企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及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重大文化項目、重點文化工程的規劃立項和組織實施,拓展首都文化消費市場。具體職能包括:實現國有文化資產保值增值,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績效考評和幹部考核,建立健全文化科技體系和文化投融資體系,管理文化創新發展專項資金,協調推動重大產業項目,擴大文化輸出,促進文化消費等。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行政編制110人,實有人數99人;事業編制18人,實有人數17人;其他聘用人員15人。
(三)本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2015年,市文資辦將堅定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京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首都「四個中心」功能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努力推進首都文化創意產業繁榮發展。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改革,激發企業發展活力。以主管主辦制度與出資人制度為重點,推進黨委和政府監管國有文化資產的體制機制探索。發揮業績考核的調控作用,推動建立中長期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探索實施不同類別、不同業態、不同股權企業的績效考核和薪酬管理辦法。
(二)推動文化金融創新,增強企業發展動力。創新文化金融審管機制,完善要素和產品等系列措施,提升首都文化企業抵抗市場風險能力。壯大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優勢疊加,增強資源整合力和市場競爭力。更加注重創意價值發現和培育,堅定服務於創意思路新、文化含量高、運營能力強、市場前景好的中小微企業發展。統籌文化企業推優上市機制,制定《推進北京市文化企業上市工作意見》。
(三)積極釋放潛力,擴大首都文化消費。鞏固文化消費促進成果,推動建立長效機制。編制發布《2015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白皮書》和北京市文化消費指數,有效利用《2015北京文化消費指南》,引導文化消費走向,挖掘內需潛力。
(四)增強項目支撐,優化產業布局。全面落實文化創意產業功能區和產業提升規劃,發布《關於文化創意產業功能區建設發展的意見》,圍繞功能區建設和產業升級,完善重大文化項目管理平臺及監督協調機制,吸引布局一批有重大影響和帶動力的文化項目。
(五)拓展平臺渠道,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籌劃2015年春節「北京廟會」走向北美等地,提升「北京廟會」在臺舉辦水平。有效利用米蘭國際設計周等平臺,推動產品、資金、人才、技術等要素的國際化運營,努力擴大中國文化影響力。
(六)加強政策規劃引導,優化產業發展環境。深入推進首都文化經濟政策平臺建設,搭建實體化「一站式」服務平臺,力爭儘快試點運營。加強前期研究和協調,努力推動《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促進條例》納入市人大立法計劃,完善文化創意產業融合發展的法律支撐。出臺實施《關於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文化創意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為促進產業發展提供組織保證。把握編制「十三五」規劃契機,推動制定京津冀文化創意產業協同發展規劃。
(七)疏通人才發現和培育管道,夯實人才隊伍基礎。推進文創領域黨群系統教育工程,定期組織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加強幹部教育,開展黨務工作者培訓。啟動對外文化貿易人才培養計劃,開展外貿法律、出口信用保險等實務培訓。
(八)堅持苦練內功,服務事業全局發展。整改提高,完善機關規章制度,提升運行服務效能。健全財經管理體系,嚴格執行《內部控制手冊》,開展市級預算績效管理試點和相關企業審計。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5年財政撥款125591.098357萬元,比2014年208789.517212萬元減少83198.418855萬元,下降39.85%。主要原因是北京市文化投資發展集團中心註冊資金減少。可繼續使用財政性結轉資金39445.15328萬元。
三、支出預算說明
(一)基本支出預算批覆2047.067727萬元,佔總支出預算1.63%,比2014年1706.396337萬元增加340.67139萬元,增長19.96%,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1.317196萬元,增長的資金主要用於我辦新增兩家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二)項目支出預算批覆123544.03063萬元,比2014年207083.120875萬元減少83539.090245萬元,下降40.34%,主要原因是北京市文化投資發展集團中心註冊資金減少。繼續使用的財政結轉的項目資金39443.836084萬元。部門預算項目支出主要用於加強政府監管國有文化資產、創新文化金融審管、鞏固文化消費促進成果,推動建立長效機制、全面落實文化創意產業功能區和產業提升規劃、拓展平臺渠道,加快文化走出去戰略、推動京津冀文化創意產業協同發展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