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下午,徐州雲龍公安分局王傑派出所公布一起非法狩獵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案。案件發生在12月12號,民警接到群眾舉報,稱路邊有人在兜售疑似野生保護鳥類,民警立即組織警力前往現場進行查看。
民警當場查扣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貓頭鷹3隻、紅隼1隻、黑翅鷹1隻,以及國家三有野生保護動物斑鳩20隻。經訊問,嫌疑人交待這些野生保護鳥類,都是從安徽靈壁縣另兩名嫌疑人處收購來的。
民警隨後將嫌疑人帶回所內審查,並將其售賣的保護動物進行扣押並移交野生動物保護站。
民警通過偵察,很快掌握了兩名涉嫌非法狩獵嫌疑人的住處。並於12月18號,前往安徽靈壁對兩名非法狩獵的嫌疑人實施抓捕,結果發現嫌疑人李某心正在下網捕鳥,並在他們住處搜查出大量野生保護動物。
徐州市雲龍區公安分局王傑派出所民警閆可說:「在此提醒廣大市民,非法獵捕國家保護的珍稀瀕危保護動物,最高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希望大家能夠珍惜愛護我們的環境,不要非法獵捕野生保護動物。」
(康睿博 吳非 報導)
(本條新聞版權歸江蘇省廣播電視總臺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