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洗染業管理辦法》,洗染行業從此有了規範,洗衣質量也將得到保障,其中,經營違規者最高可罰3萬元。(資料圖片)
本報訊 (記者 李霞實習生彭現)衣服被洗得變形,「水洗」冒充「乾洗」,洗衣店搞錯或弄丟顧客衣物……相信這樣的麻煩你也可能遇到過。不過不用急,國家商務部聯合國家工商總局、環保總局三部委頒發的《洗染業管理辦法》將於7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洗染行業從此有了規範,洗衣質量也將得到保障,其中,經營違規者最高可罰3萬元。
長沙投訴之三大「版式」據長沙市工商局消保處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1-5月,12315投訴中心已接到洗染業相關投訴29起,投訴主要集中在乾洗冒充水洗、衣物被洗褪色、磨損、縮水變形甚至洗破以及衣物丟失等幾個方面。記者通過調查走訪發現,經營者與消費者扯的「麻紗」,基本可歸結為以下三大「版式」:
「短斤少兩」版。家住德雅村的譚女士將一件價值不菲的羊毛外套拿去進行乾洗,結果被洗得縮水變形,譚女士非常氣憤,後經雙方協商,老闆退還了乾洗費,還賠償了譚女士300元。
「人間蒸發」版。家住培元橋的蘇小姐把一件呢子大衣送到某乾洗中心乾洗,半個月後去取衣服。誰知乾洗中心的服務人員竟告訴她「沒有這件衣服」。這怎麼可能?幾經周折,蘇女士找到了這家乾洗中心的老闆,才得知原來店子最近易主,接手時,原老闆既沒有給現老闆帳本,也沒有任何交代。
「偷桃換李」版。家住松桂園的楊先生將一套價值不菲的藍色西裝送到附近某乾洗店乾洗,取衣時卻發現不是自己送洗的那一套。楊先生仔細研究店家開給他的洗衣單才發現,上面除了寫有送、取衣物的日期和衣服的顏色、類別等非常簡單的標註外,對送洗衣服的品牌、質地、大小尺碼等事項一概沒有標明。明知吃了個啞巴虧,但楊先生只有自認倒黴。
《辦法》給洗衣行業戴「緊箍咒」《辦法》的實施,將可促進洗染業邁上規範化的健康發展軌道。記者了解到,除在經營資質作出明確要求外,還有了環保方面的新規定——逐步淘汰開啟式乾洗機。按規定,現有洗染店使用開啟式乾洗機的,必須進行改裝,增加壓縮機製冷回收系統,強制回收乾洗溶劑;使用開啟式石油衍生溶劑乾洗機和烘乾機的,還須配備防火、防爆的安全裝置。
此外,洗染業無「門檻」、人人可洗的現象也將逐步終結。《辦法》要求,洗染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能,鼓勵洗染技術人員取得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或有關組織及機構頒發的培訓合格證書,持證上崗。《辦法》規定對出現洗染質量問題後的責任承擔也做了原則性規定:「因經營者責任,洗染後的衣物未能達到洗染質量要求或不符合與消費者事先約定要求的,或者造成衣物損壞、丟失的,經營者應當根據不同情況給予重新加工、退還洗染費或者賠償損失。」《辦法》規定,有違法所得的,可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1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