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報警!我的警察男友偷了我錢包!」2018年7月26日,江都警方接到一起報案。警察,怎麼可能去偷東西呢?案發一個多月後,報警女子的男友阿辰被抓獲。近日,江都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阿辰出庭受審。
網上交友與「警察」相戀
沒過幾天錢包被男友偷走
莎莎是江都居民,單身,閒暇時,她喜歡上網打發時間。2018年,她通過陌陌聊天軟體,認識了一個男網友,很談得來,隨後,便轉為微信好友。在聊天過程中,對方自稱阿辰,也是單身,比莎莎小几歲,是一名警察。莎莎半信半疑,阿辰直接給莎莎發來了自己的幾張照片,照片中的阿辰身著警服,看起來清爽帥氣。
這下,莎莎不僅信了,還對阿辰好感倍增。接下來,兩人越聊越投機,很快,雙方確定為戀愛關係。
2018年7月21日,兩人第一次見面約會,彼此都比較滿意。幾天後,阿辰到江都看望莎莎,並住在莎莎家中。交往過程中,他們和很多情侶一樣,經常一起出去吃飯、逛街,但不同的是,埋單的都是女方。對此,莎莎並不太介意。
同月26日,莎莎在家中午休,醒來時,阿辰不知所終。莎莎覺得納悶,在找阿辰時,她突然發現,自己的錢包和阿辰一起消失了。這讓莎莎感到不妙,她準備找阿辰詢問情況,沒想到,在給對方發微信時,竟然發現自己已被對方拉黑。
「警察怎麼可能偷錢呢?」莎莎不敢相信,想到這裡,她突然對阿辰的警察身份起了疑心,隨即到派出所報案。
為騙吃喝他網購警察制服
難以自控竟然「重操舊業」
接到報案後,江都警方展開調查。根據莎莎提供的線索,民警很快查明了阿辰的真實身份,他1998年出生,2017年,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刑滿釋放後,從事外賣配送員工作。2018年8月31日,民警將阿辰抓獲。
歸案後,阿辰很快承認自己冒充警察與莎莎交往的事實,並交代,自己趁莎莎午休時盜走她錢包,其中有8000餘元現金,至被抓時,上述錢款被他用於個人消費。
近日,江都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阿辰出庭受審。在法庭調查過程中,在被問及他作案穿的警察制服從何而來時,阿辰回答,「網上買來的。」
「你為什麼要冒充警察?」審判長問。
「為了讓人家相信我。」阿辰交代。
「讓人家相信你,最終目的是什麼?」審判長追問。阿辰支支吾吾片刻,才回答道,「我那會兒身上沒有多少錢,就想以警察的身份,混點吃的喝的。」
「你在和被害人交往階段,對方給你提供吃住,還送你東西,給你買衣服,你為什麼還要偷她東西?」審判長繼續發問。
「沒能控制住自己。」阿辰低頭懺悔,「我現在很後悔。」
經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環節後,法院當庭對此案作出判決。法院認為,阿辰的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盜竊罪。阿辰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纍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阿辰在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依法實行數罪併罰。同時考慮到阿辰有坦白等情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以招搖撞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個月,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年2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網絡交友須謹慎
據江都區檢察院檢察官介紹,招搖撞騙罪是指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的行為。我國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各類交友軟體層出不窮,其中也存在諸多風險。對此,檢察官提醒廣大網友,在網上交友過程中,尤其是涉及錢款、愛情等方面時,一定要仔細甄別,多方面核實,切勿只聽信對方片面之詞,以免財產遭受損失或遭受其他非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