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海關截獲37株疑似臺灣春蘭。 成都海關供圖
中新網成都6月17日電 (馬東梅 張浪)記者17日從成都海關獲悉,成都海關所屬雙流機場海關旅檢關員日前在成都空港口岸入境渠道查獲1起臺灣籍旅客非法攜帶疑似臺灣春蘭進境案件。
6月14日,該名旅客乘坐CA418次航班由臺灣至成都,入境時選擇未申報通道通關,通過X光機檢查發現該旅客行李中有疑似植物物品,經現場關員開箱檢查,在該旅客行李物品中查獲疑似臺灣春蘭37株,共計約1060克;現場關員依法對該批蘭草植株做暫扣處理。
成都海關截獲37株疑似臺灣春蘭。 成都海關供圖
臺灣春蘭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2物種。成都海關提醒廣大出入境旅客: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相關規定,除持有允許瀕危物種進出口的證明書外,以其他任何方式攜帶、郵寄臺灣春蘭等瀕危物種及其製品進出境的行為均屬違法,將被追究法律責任;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新鮮水果、蔬菜、菸葉(不含菸絲)以及種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同樣不允許以郵寄、攜帶的方式進入中國境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