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媒體記者 張目倫 通訊員 武英傑)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如果出現故障,可以停在應急車道上,正確的方法是立即將乘客撤離到右側護欄以外,以免存在安全隱患。但是,總有一些人將安全置身事外。12月17日,聊城高速交警查處2起非緊急情況應急車道停車違法行為,司機竟現場修起車來。
當日上午9點半左右,聊城高速交警支隊高唐大隊巡邏民警巡邏至青銀高速銀川方向417公裡處,發現一輛白色小轎車和一輛藍色大貨車停在應急車道上,車輛開啟了雙閃,卻未在後方放置警告標誌,倆司機正在檢修車輛。
巡邏民警立即做好防護工作,進行了解情況。原來,後方的大貨車因虧電導致拋錨,於是司機聯繫了維修人員前來修車。 由於高速公路車輛多、速度快,存在著很大的安全隱患,民警對司機的這種危險違法行為進行了批評,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倆駕駛員因隨意佔用應急車道的違法行為均進行了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隨後,巡邏民警幫助駕駛員聯繫救援車輛,將三腳架放到車後方150米處,並指揮車輛避讓。
聊城高速交警提醒,應急車道是專供工程救險、消防救援、醫療救護或民警執行緊急公務等處理應急事務的車輛使用。除駕駛員突發身體不適、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外,不要在高速公路隨意停車。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後,應將車輛駛進應急車道,並在來車方向150米設置警告標誌。
【來源: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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