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欽州8月17日電(通訊員 紀涵量)男子嫌正規生意難賺錢,便以經營按摩、洗頭為幌子,租了武利鎮某商務酒店地下室的4間房子,招攬越南籍年輕女子從事性服務。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靈山縣檢察院以涉嫌容留賣淫罪對利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決定。
從2016年9月開始,利某便和越南籍女子阿芳(化名,在逃)一起租用了商務酒店地下室的4間房間,專門吸引越南籍賣淫女到該處賣淫,所租用的房間除了專門從事性服務外,還是賣淫女們的住宿之所。賣淫女每次賣淫的嫖資是130元,利某從中扣除60元作為管理費,並僱請了阮某負責對窩點的管理。該窩點每天營利在800至1000元左右,從經營到被公安民警查處,利某共營利70000多元。
2017年4月20日晚上10時許,靈山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對該窩點進行查處,當場查獲了正在進行賣淫嫖娼活動的越南籍女子阿花、阿乖、阿香(化名)和小葵、小斌、小慶(化名)這三名嫖客以及管理人員阮某。2017年6月27日,公安民警將犯罪嫌疑人利某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