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問題是每對夫妻都會遇到的,今年過年是回婆家還是娘家?
在《新結婚時代》裡,女生問,哪條法律規定過年女人一定要回婆家?
她老公說,這不需要法律規定,這是人之常情。
在傳統觀念裡,回婆家過年天經地義,然而隨著獨生子女夫妻群體的壯大,越來越多的兒媳要求回娘家過年。
特別是遠嫁之後的女兒,更多時候面臨的是:融不進的婆家,回不去的娘家。
我有兩個已結婚的同事,都對過年去哪的問題表示頭疼。
同事小A已經結婚三年了,每次過年前夕,夫妻倆人一定會因此而大吵一架。
原因無他,只因她是個遠嫁女,兩人為了回誰家過年而爭執不休。
小A是東北遠嫁到北京的,她說每次自己也會迷茫:在當地人眼裡我永遠都是個外地人,在婆婆眼裡我也永遠是個外人。
每年父母都會打電話問什麼時候可以回家,陪陪老兩口,但是兩年都沒有如願。
結婚的第三年,小A說自己怎麼著都應該回家過年,再看看父母了。
可是丈夫卻不同意:你見過誰家媳婦年三十不在家裡幫忙跑回娘家過年的?不知道的還以為我家怎麼著你了呢。
甚至說到激動處,丈夫還會揚言:你回去就離婚,我丟不起這個人。
直到現在,兩個人都沒有達成共識。
同事B是一個山西的女孩,老公老家是三亞的,但是兩個人在北京定居買了房子。
他們雙方的父母都會時不時的來住一段時間,陪陪孩子或者照顧一下他們。
同事和老公一直約法三章,婚後一年去三亞,一年去山西,再一年來北京。
他們會召開家庭會議,提議四個老人一起在三亞過年,如果有四票以上同意就可以實施起來。
於是,今年過年的時候,相約全家都去三亞,吃海鮮看大海。
同事說,他們都是獨生子女,無論去男方家還是女方家過年,總有兩個老人心裡會不舒服。
倒不如把四個老人聚在一起過年,就解決了這個問題,其實老人們為了兒女,都願意妥協的。
遠嫁的女兒不僅是婆婆家賢惠的媳婦兒,更是爸爸媽媽孝順的孩子。
無論以何種方式團圓,請男人善待陪你回家過年的女人,她的出發點是基於對你的愛,願意為你遷就和犧牲。
請男人善待主張回娘家過年的女人,她是兒媳也同時是女兒,陪伴自己的父母無可厚非,呵護好她內心的善良與孝順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