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三篇光輝文獻」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以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保障轉型發展、項目落地、改革深化、創新驅動,助力我省高質量發展、高水平崛起、高標準保護、高品質生活,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
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增強司法服務保障「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的責任感、使命感
1.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全省法院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新發展理念,以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為契機,不斷深化對山西發展階段特徵、演進趨勢、內在規律的科學認識,不斷增強司法服務保障「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及高質量轉型發展這一重大使命的責任感、緊迫感,開拓進取、奮發作為,積極服務高質量轉型發展,確保「十三五」規劃圓滿收官,確保我省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2.切實強化擔當作為。全省法院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提出的「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上來,切實把服務保障山西高質量轉型發展提到重要議事日程,以法治思維、市場機制、改革精神、創新辦法、精準舉措強化服務保障的職能擔當,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體系,上下左右、齊抓共進的工作局面,分工負責、密切配合的整體合力,統籌推動司法服務保障「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的各項舉措落到實處。
3.切實做好精準服務。要找準法院工作服務保障「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的結合點,主動對接省委部署的八個方面基礎性全局性牽引性重點工作,圍繞堅決打好三大攻堅戰,全面做好「六穩」工作,打造「六最」營商環境,完善立案、審判、執行全過程司法服務保障措施,最大限度發揮訴訟對各類社會矛盾的化解能力,實現審判執行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
服務平安山西建設,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4.決戰決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準確把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形勢新任務,聚焦「積案清零」「大案攻堅」「打傘破網」「打財斷血」目標任務,增強奪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全面勝利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突出標本兼治,確保打深打透、除惡務盡,推動實現「長效常治」。針對涉黑涉惡案件進入起訴審判執行高峰期的實際情況,要堅持既不拔高也不降格的「鐵案」標準,集中優勢兵力,加快審判執行進程,逐案落責推進,確保辦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為平安山西建設奠定堅實基礎,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
5.妥善審理涉眾型案件。妥善審理網絡借貸、非法傳銷、P2P等涉眾型案件,針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涉眾型犯罪高發的嚴峻形勢,要堅持打擊犯罪與追贓挽損並重,主動爭取當地黨委的領導和政府的支持,加強與偵查、檢察機關等部門協同配合,做好相關群眾工作,引導理性維權,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6.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全面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正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和速裁程序。樹立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並重、罪刑法定、證據裁判、疑罪從無等現代刑事司法理念,推進刑事案件庭審實質化。推動實現刑事訴訟律師辯護全覆蓋,充分保障被告人權利。
7.大力推廣通過非訴渠道化解矛盾糾紛。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深化「分調裁審」機制改革,推動訴訟與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在程序安排、效力確認、法律指導等方面的有機銜接,強化與律師協會密切配合,引導律師向當事人充分釋明訴訟風險,促使更多的矛盾糾紛通過非訴渠道解決。
三
助力經濟轉型發展,為實現高水平崛起營造激發動能的法治環境
8.樹立服務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意識。要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樹立服務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意識,依法糾正不適應甚至違背新發展理念的行為和做法。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圍繞「執行合同」「辦理破產」「保護中小投資者」三項指標加大工作力度,在指標鞏固提升和政策落實創新上狠下功夫,鼓勵和包容交易模式和交易結構創新。樹立合同不違背法律禁止性規定即為有效的理念,充分發揮法院裁判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的職能作用。
9.嚴厲打擊各類破壞營商環境犯罪行為。紮實開展規範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專項行動,嚴厲打擊使用暴力強行攬工、破壞生產經營、收取保護費等破壞營商環境的黑惡勢力;依法嚴懲各類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侵犯財產權犯罪以及招商引資、項目審批、稅收徵管中的行賄受賄、瀆職犯罪,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積極開展投資創業者保護專項行動,對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綁架等侵犯投資者、經營者人身權的違法犯罪案件快審快判;嚴格區分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兼併重組中涉及的經濟糾紛與惡意侵佔國有資產等的界限。堅決防止把經濟糾紛認定為刑事犯罪,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幹預經濟糾紛,堅決防止濫用刑罰及刑事相關措施加劇企業經營風險的行為,打造安全穩定的營商環境。
10.著力防範金融風險。積極開展防範化解金融領域風險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逃匯套匯、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各類金融領域犯罪;依法審理金融借款和民間借貸案件,指導當事人對金融債權、擔保債權等一併提出訴訟請求,合併進行審理,避免裁判標準不統一。完善「金融老賴」失信黑名單制度,嚴厲制裁具有擔保能力但不履行擔保義務、惡意逃避擔保責任的行為,防止企業藉助破產清算逃廢金融債務。依法支持關聯企業債務平移、分期償付、轉移債務至擔保方等方式化解擔保代償風險。建立金融案件統一協調機制與多元化解糾紛機制,促進審判機關、金融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的業務交流和良性互動,推動形成統一完善的金融法治體系,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底線。
11.積極服務產業轉型升級。要依法妥善審理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過程中的各類案件,助力加快產業轉型升級。要推進破產審判專業化建設,提高處置企業破產重整的司法能力,樹立企業發展與債務償還並重的理念,按照「多兼併重組、少破產清算」原則,對重點案件實行「一企一策」,對暫時陷入困境的企業,通過債務重組、破產重整等方式,促進其產業升級,重返市場;對確實喪失自我修復及發展能力的企業,依法及時啟動破產清算程序,快速釋放生產要素,實現企業再生改造或依法有序退出市場。
12.積極支持創新驅動發展。深入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積極服務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建設。加強對高科技、新能源、新領域、特色產業、文化創新產業及生態文化旅遊資源的司法保護,鼓勵和引導資本向清潔能源、節能環保等高科技及新興產業傾斜,營造有利於山西品牌培育創新、新興產業孵化發展,以及文化藝術保護、傳承、創新的良好法治環境,助推我省打造一流創新生態。
13.持續加大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堅決把全面、依法、平等保護產權落到實處,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依法保障民營企業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嚴格區分企業及個人合法財產和違法犯罪所得,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開展涉產權冤錯案件甄別糾正專項行動,對黨的十八大以來全省辦理的涉及企業和企業家產權的刑事犯罪申訴案件逐案排查,及時甄別糾正,建立糾正冤錯案的常態化機制。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深入推進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審判「三合一」工作,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審判激勵和保護創新、促進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的職能作用。
14.服務「放管服效」改革。妥善審理重大項目落地、園區承接和大都市大縣城建設等方面涉及土地徵收、房屋拆遷補償、城建規劃許可等行政案件和因行政機關不兌現招商引資承諾而引發的行政允諾、行政協議案件。對涉及特許經營、招商引資、產業調整、徵收徵用引發的行政協議案件,開啟快調快審「綠色通道」,堅決糾正在項目審批、核准、備案等環節的不作為、不規範及幹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行政行為,服務保障打造「六最」營商環境。
15.健全完善執行工作長效機制。要全面貫徹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於加強綜合治理從源頭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的意見》(中法委〔2019〕l號)精神,加快推進執行工作綱要實施,保持執行工作高水平運行。要以集中開展「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成果」專項執行行動為契機,推進解決執行難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加強「五類案件」執行工作,全面鞏固提升「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要積極推動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失信聯合懲戒,健全信用懲戒分級管理和失信修復機制。要精準實施懲戒措施,強化善意執行理念,對涉及招商引資、轉型項目,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確需採取保全措施的,儘量採取「活封」「活扣」措施,條件允許的可以為被保全企業預留必要的流動資金和往來帳戶,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
16.健全轉型綜改試驗區司法保障機制。主動建立法院工作與轉型綜改試驗重大政策的銜接,服務保障轉型綜改試驗區及重點項目建設,穩妥處理好試驗區建設中發生的各類糾紛,公正高效審理涉及試驗區投資類、貿易類以及金融類、物流類案件,促進營商便利,維護交易安全,為轉型綜改示範區建設保駕護航。
17.健全入企服務長效機制。在各轄區重點項目和重點企業確定一名法官擔任聯繫人,及時收集、調研企業對法院司法服務的建議,圍繞企業經營中如何減少法律風險、如何依法經營、如何依法用工等問題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引導企業規範管理。對案件審理、執行過程中發現企業在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司法建議,幫助企業樹立誠信意識和依法維權意識,堵塞經營管理漏洞。
四
圍繞生態文明建設,為堅持高標準保護營造保障有力的生態環境
18.依法審理環境汙染防治案件。依法嚴懲汙染環境、環境監管失職、造成重大環境汙染安全責任事故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大氣汙染、水汙染、土壤汙染、噪聲汙染、電磁輻射汙染等重點領域的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助力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
19.依法審理生態保護案件。積極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妥善審理各類破壞生態導致的損害賠償民事案件,協調環境公共利益和個體利益的衝突,實現當事人權利救濟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有機統一。妥善審理因黃河水土流失、河湖溼地生態保護修復等引發的行政案件,保障黃河流域重大生態修復工程的順利實施。持續加大對黃河流域、汾渭平原、自然保護地、自然遺蹟區域等「兩山七河一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案件的審判力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
20.依法審理資源開發利用案件。依法嚴懲非法採礦、濫伐盜伐林木、濫捕和非法收購出售野生動物、非法佔用農用地等破壞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審理涉及礦產、森林、草原以及水、電、氣、熱力等環境資源保護相關的物權、合同和侵權案件,落實資源高效利用制度。
21.依法審理環境公益訴訟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深入研究環境民事、行政公益訴訟的不同審理程序和裁判規則,重點解決公益訴訟受理條件、證據制度、訴前禁令、責任方式、賠償資金管理、訴訟費用負擔等問題。準確把握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性質,發揮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中的訴前磋商、司法確認等制度優勢,構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與環境公益訴訟的銜接機制,完善責任承擔方式。
22.建立完善環境資源審判體系。加強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審判機制、審判團隊建設,建立環境資源法庭、合議庭、審判團隊,建立環境資源「三合一」審判模式,統籌適用刑事制裁、民事賠償、行政監督和生態補償修復責任方式,推動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審判工作機制,大力支持和服務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美麗山西建設。進一步完善聯動協調機制,建立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聯席會議制度、案件會商制度、多元化糾紛解決制度、資源共享制度、聯合掛牌督辦制度等相關環資領域及生態損害賠償領域的制度,實現執法與司法信息共享,增強環境執法合力,堅決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
五
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為創造高品質生活營造人民滿意的民生環境
23.助力打好脫貧攻堅戰。開展法治助力脫貧攻堅專項行動,依法嚴懲脫貧攻堅領域腐敗犯罪,突出抓好貪汙、挪用扶貧款物等職務犯罪案件的審理,依法打擊扶貧資金審核、管理、發放過程中發生的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以及因嚴重不作為、玩忽職守而導致資金被騙取、套取、揮霍等行為。要精準對接深度貧困地區群眾司法需求,妥善審理好教育扶貧、醫療扶貧、整村推進等領域發生的校舍、醫院、道路、住房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扶貧資金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教輔用品、醫療設備、農業機械採購合同、借貸合同糾紛案件,讓法律扶貧助推精準扶貧,為確保脫貧攻堅任務如期全面完成提供有力保障。
24.保障鄉村振興戰略順利實施。妥善審理涉「三農」案件,落實國家三農政策。積極參與整頓農村市場經濟秩序,依法嚴懲製售假種子、假化肥、假農藥等坑農害農犯罪,依法打擊各類侵犯土地承包經營權等行為。依法審理好各類涉農合同糾紛、涉鄉村旅遊、森林康養、創意農業等新產業新業態案件,保護家庭農場、農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轉型升級。積極參與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加大就地辦案、巡迴審判、公開審判力度,強化法治宣傳,擴大辦案效果。
25.全力服務保障民生。依法嚴懲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的犯罪行為,堅決確保人民群眾「米袋子」「菜籃子」「藥瓶子」安全。要妥善處理好教育、就業、醫療、養老、育幼、農民工維權和涉消費者權益等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進一步扎牢織密民生司法保障網。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改革及試點經驗的推廣,建立不同於普通民事訴訟的審理機制,促進家事審判專業化與社會化的結合,推動形成家事審判「山西模式」。加大涉民生案件執行力度,完善有利於保障民生的優先審理執行機制,用好先予執行制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26.打造集約化訴訟服務體系。要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暢通立體化訴訟服務渠道,加強訴訟服務集成建設,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著眼線下,按照立案登記、繁簡分流、調解速裁等35項「一門通服」服務標準,推動訴訟服務中心功能集約化,努力實現訴訟服務事項「最多跑一次」;著眼線上,推動網上服務功能集約化,實現立案、導訴、信息查詢、材料交換、文書送達、訴訟費繳退等業務「一網通辦」,打造全天候、全地域、全流程的智能化服務平臺,實現全省法院全部跨域立案和網上立案;著眼互動「一線通聯」,與現有的網上、電話預約立案、12368熱線等便民服務機制相對接,為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務。
六
積極強化組織領導,努力形成司法服務保障「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的強大合力
27.牢牢堅持黨的領導。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溝通協作機制,對司法服務保障過程中的重大工作決策、重要司法舉措,及時向各級黨委報告,通過聯席會議、日常匯報等方式,有效落實服務保障高質量轉型發展的各項工作措施。要加強重大敏感事件輿情風險排查、研判和應對,制定應急處置預案,與黨委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以及檢察機關建立聯動機制,協調做好風險防控工作。
28.落實領導責任機制。各級法院黨組要切實承擔起服務保障「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的主體責任,要層層建立責任制,「一把手」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抓具體,把工作任務落到崗位上、落到人頭上,並將落實本舉措的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健全責任分解、監督檢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確保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對推諉扯皮、敷衍塞責、消極應付,影響工作任務落實的單位和人員,嚴肅問責。
29.嚴格規範司法行為。進一步加強全省法院隊伍紀律作風建設,對介入或幹預企業正常生產經營、越權辦案、插手經濟糾紛、吃、拿、卡、要、報等亂作為的、辦金錢案、關係案、人情案,損壞企業利益、幹擾項目建設的,一律先停職再查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30.健全成果推廣機制。發揮善作善成者的示範效應,把服務保障「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實際工作中的成功做法進行總結提煉,做好複製推廣和制度定型的有機結合,實現制度機制層面的升華,推動各項工作整體提升,形成全省法院服務保障「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促進高質量轉型發展的大格局,為實現山西振興崛起、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
原標題:《全文!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服務「四為四高兩同步」保障高質量轉型發展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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