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裡,大家可以對我們推送的內容,發表評價,也可以對外匯業務,問出困惑。我們會儘量釋疑解惑,並摘選有代表性的內容放上來。
無論你是提問還是吐槽,請在文字前加上「
匯一匯」這三個字,小編會不定時進行搜索以防錯過。
Jun:怎麼定義預收付貨款,以報關還是發貨為時間節點?如是以報關為節點,一般公司合同中都是發貨後付款,沒有預付貨款條款。
答:貨物貿易外匯管理中,預收付貨款是指國際收支申報的收付匯日期早於預計進出口日期的收支。
wyy:關於經濟類型的問題:企業營業執照顯示「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與內地合資,25%以下)」,(1)結售匯統計時應該選擇「外資」還是「中資」?(2)建立單位基本情況表時經濟類型應該選擇「210 內地與港澳通合資」還是「150 有限責任」相關項下?這個判斷標準是什麼,是否有文件可參考?謝謝!
答:根據《銀行結售匯統計制度》(匯發〔2006〕42 號)中關於對銀行結售匯統計報表指標解釋:「外資機構」包括外商投資企業(不含金融機構)、外國政府駐華機構、駐我國的外國商社、金融、新聞類非政府機構等居民機構,以及非居民機構(未在境內註冊的境外機構)。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修訂印發<國家外匯管理局信息系統代碼標準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匯綜發〔2011〕131號)第二章第三節經濟類型代碼第十六條規定,經濟類型代碼參考國標《經濟類型分類與代碼》。根據《經濟類型分類與代碼》(GBT12402-2000)大類分類規則,200類代表港、澳、臺投資,其解釋為:資本(資金)部分(達國家規定比例以上)或全部來源於港澳臺的經濟組織。這裡國家規定比例指25%。
因此,(1)該企業屬於中資機構,在結售匯統計時應選擇「中資」。(2)該企業不屬於200大類,也就不屬於其下屬類210。根據其營業執照性質,歸為159。
苗:請問一下境內個人暫居國外,把自己的錢換匯匯到國外帳戶做生活費應該選哪一項匯款用途?謝謝!
答:根據暫居的具體情況選擇因私旅遊、境外留學、公務及商務出國、探親等項目對應填寫。
如為境內居民出國留學,對外支付的學費及生活費,應當根據其在境外居留的時間區分對待。在境外居留時間超過一年的,應申報在「223022服務貿易-旅行-私人旅行-留學及教育相關旅行(一年以上)」項下,交易附言應加注「一年以上」字樣。在境外居留時間不超過一年(含一年)的學費和生活費,應申報在「223023服務貿易-旅行-私人旅行-留學及教育相關旅行(一年及一年以下)」項下,交易附言應加注「一年」或「一年以下」字樣。
——:向境外匯學費的,父母可以以家長的名義購匯並匯出嗎?如果可以,購匯用途如何填寫?家長在匯款當時,在帳戶自己購匯的,屬於自有外匯嗎?
答:可以。購匯用途可以填寫「其他」,並在備註欄詳細說明具體購匯用途。
DX:請問境內母公司,為境外子公司提供擔保,但並不是像債權人提供擔保,而是向與境外子公司有聯營協議的境外公司提供擔保,這個境外公司不是債權人。請問此屬於跨境擔保嗎?答:境內母公司為境外子公司向存在聯營協議的境外公司提供擔保,屬於內保外貸,在辦理擔保業務時,外匯局或需要審核被擔保人主體資格的合法性、商業合理性、主債務資金的用途或基礎交易的合規性、履約傾向性等條件。
JY:國內外匯貸款能否購匯償還?答: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實施國內外匯貸款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匯發〔2002〕125號文),國內外匯貸款可以購匯償還。但是,如果是根據《關於推進外匯管理改革完善真實性合規性審核的通知》(匯發〔2017〕3號)》中辦理過結匯的外匯貸款,原則上不得購匯償還。除非確有合理原因無外匯償還需要購匯的,由銀行行向外匯局備案後才能辦理購匯手續。
邊緣靈魂:麻煩請問有一部隊客戶因出國維和需要,需要以對公名義購匯並提取超過等值1萬美元的外幣現鈔,如何辦理?
答: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境內機構外幣現鈔收付管理辦法〉的通知》(匯發〔2015〕47號)第七條公務出國相應條款辦理,境內機構公務出國項下每個團組平均每人提取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1萬美元(含)以下的,可以按規定在經辦銀行購匯或使用自有外匯提取外幣現鈔;人均超過等值1萬美元的,需要所屬地外匯局審核。
F。:資本項目項下的海外匯款如何入帳?
答:資本項下的海外匯款需要審核交易的真實性合規性後才能辦理入帳手續。資本項目項下的境外匯款有多種類型,請進一步描述具體的業務信息。
如境外關聯公司歸還的境外貸款本息,銀行需審核收款人是否辦理過境外放款外匯登記,且資本項目信息系統中是否存在可流入額度。
如為外債登記流入,需要審核收款人是否辦理過外債登記,資本項目信息系統中是否存在可流入金額。
F。 :資本項目項下如何申報?
答:問題比較籠統。國際收支申報要根據資本項目交易的種類進行申報,具體詳見《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申報業務實施細則》(匯發〔2015〕27號)、《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指引》(匯發〔2016〕4號)及《涉外收支交易分類與代碼》(匯發〔2014〕21號)。
趙亞:外籍人士在境內工作,所得收入能否匯出國外?額度超過5萬怎麼辦,提供稅務《備案表》是指什麼?
答:可以。境外個人購匯本身即無年度額度之說,其在境內取得的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含稅務憑證)辦理購匯。
針對工資收入而言,稅務憑證即工資收入的完稅證明。
微風:港口收取外方滯宿費,合同協定這費由中方承擔。可否匯出,如何申報?
答:銀行應審核證明交易真實性的相關證明材料無誤後辦理。
滯宿費應申報在「424000二次收入(經常轉移)-其他二次收入(經常轉移)」項下,交易附言寫為船舶滯宿費。
菜菜:個人客戶在境外證券交易所得資金匯入自己境內帳戶可以入帳麼?如果可以申報代碼如何選擇,如果不可以,根據什麼政策?謝謝
答:不可以。境內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證券市場屬於現行政策尚未放開的資本項目。
關鑽zuan:
請問境內個人可以收從境外公司匯入的跨境人民幣嗎?性質是貨款。是否有個人不能收貨款的說法?如果個人可以收貨款性質的跨境人民幣,那需要審核什麼資料才可以入帳呢?謝謝
答: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的指導意見》(銀髮〔2014〕168號,下稱「168號文」)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開展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的十點通知》(匯發〔2015〕7號)的相關規定,境內個人可以通過個人人民幣結算帳戶以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的名義直接收取貨款,也可以通過參與跨境支付業務試點的支付機構收取人民幣貨款。
銀行可憑個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工商營業執照以及相關業務憑證為客戶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資金的入帳。
微風:臺灣人每天可以收從臺灣匯入80000元人民幣?收款人不是臺灣人,匯款人是臺灣人,可以嗎?
答:可以,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行(601988,股吧)臺北分行籤訂的《關於人民幣業務的清算協議》等文件,持有臺灣居民身份證的個人可通過臺灣參加行利用清算行或代理行渠道辦理經常項目下往來大陸匯款,包括以帳戶持有人為收款人(即同名匯款)或其他收款人的臺灣對大陸人民幣匯款,每人每天不超過80000元人民幣,未提用部分可匯回。
丁豔儀徵支行營業部651108 :購匯買車可以匯款嗎?
答:因在境外留學、工作等原因購車自用,且在年度5萬美元購匯額度內可以辦理。
獨自遙遠:請問「可以進入融資租賃類公司自身按規定在銀行開立的外匯帳戶」,這裡的外匯帳戶具體是指什麼,還是任意的經常和資本外匯帳戶都可以?謝謝!(融資租賃類公司收取外幣租金政策紅利範圍擴大——解讀匯發〔2017〕21號文)答:21號文中規定的融資租賃業務收取外幣租金存入其按規定開立的外匯帳戶,此類帳戶通常是其它資本項目外匯帳戶,非經常項目外匯帳戶。
Ahong:請問21號文裡面的融資租賃業務是否既包括融資類租賃業務,又包括經營性租賃業務?(融資租賃類公司收取外幣租金政策紅利範圍擴大——解讀匯發〔2017〕21號文)答:21號文中的融資租賃業務僅包括融資類租賃業務,不含經營租賃業務。
__點點:什麼是延期收款和延期付款,什麼情況下需要做延期收款和延期付款報告?答:延收貨款是指國際收支申報的收匯日期晚於出口日期的收匯。
延收貨款的報告範圍:A類企業超過90天(收匯日期-出口日期)的延收貨款,B類和C類企業在分類期間超過30天的延收貨款。延收貨款的報告時限:企業應在出口之日起30天內通過監測系統網上報告;超過時限的,需要到外匯局現場報告。延收貨款的報告內容:延收貨款對應出口貨物的預計收匯日期、金額、關聯關係等信息。
延付貨款是指國際收支申報的付匯日期晚於進口日期的付匯。
延付貨款的報告範圍:A類企業超過90天(付匯日期-進口日期)的延付貨款,B類和C類企業在分類期間超過30天的延付貨款。延付貨款的報告時限:企業應在進口之日起30天內通過監測系統網上報告;超過時限的,需要到外匯局現場報告。延收貨款的報告內容:延付貨款對應進口貨物的預計付款日期、金額、關聯關係等信息。
本文首發於微信公眾號:中國外匯。文章內容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和訊網立場。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請自擔。
(責任編輯:趙豔萍 HF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