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一份由江蘇省連雲港市灌南縣人民政府發布的《灌南縣律師業發展獎勵扶持辦法》引發關注。該《辦法》中提出,支持財政供養公職人員辭職後加入執業律師隊伍,不受辭職就業的迴避期限限制,並給予30000元獎勵。
5月9日,灌南縣相關負責人回應上遊新聞記者時表示,為提高當地律師服務業水平,灌南縣委縣政府及司法局在管轄範圍內將全力掃清禁業限制障礙。除法檢範圍外,公職人員辭職從事律師職業不受限制。
4月20日,灌南縣發布《灌南縣律師業發展獎勵扶持辦法》,鼓勵公職人員辭職從事律師行業(網頁截屏)
灌南縣政府官網發布的《灌南縣律師業發展獎勵扶持辦法》顯示,縣內律師事務所吸引外地戶籍律師到該縣律師事務所執業的、外地律師事務所到灌南縣開設分所的將給予一次性現金獎勵,並給予生活補助。同時,還將對新設立律師事務所給予相應的扶持政策。
圖片來源:攝圖網(圖文無關)
《辦法》提出,鼓勵縣內在職幹部職工參加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對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的人員,取得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證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00元,支持財政供養公職人員辭職後加入執業律師隊伍。縣內財政供養公職人員辭職擔任縣內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的,不受辭職就業的迴避期限限制,並給予30000元獎勵。領取獎勵金的公職人員在縣內從事執業律師期限不得少於5年。
5月9日,灌南縣相關部門負責人回應上遊新聞記者時表示,灌南縣現有兩家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22名,為江蘇省執業律師人數最少的縣。當地律師的平均收入水平每年30萬元左右。
「2017年,省司法廳廳長柳玉祥在連雲港主持召開全省縣域律師業發展專題調研座談會提出,力爭通過2-3年的努力,實現每個縣域律師達到50人以上或者縣域律師萬人佔比達到萬分之一的目標。要達到這一要求,唯有出臺激勵政策才能達到預期目標。」該負責人表示,這次出臺的政策相比較初稿而言,補貼數額略有調整降低,能夠出臺這個政策,是為了提高當地律師服務業水平,提升服務市場經濟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對促進法律服務市場,具有促進作用。
《灌南縣律師業發展獎勵扶持辦法》提出,公職人員辭職從事律師行業,將給予3萬元獎勵(網頁截屏)
灌南縣出臺的這一《辦法》也引起了網友關注,有法律從業者表示,這是否意味著當地在改變公職人員從事律師職業的有關規定。
上遊新聞記者查詢發現,《公務員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灌南縣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灌南縣委縣政府及司法局在管轄範圍內將全力掃除禁業限制障礙。除法檢範圍外,公職人員辭職從事律師職業不受限制。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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