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2 12:0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近日,醫美電商平臺更美App所屬公司「北京完美創意科技有限公司」再因網絡侵權被起訴,此次原告為藝人黃景瑜。南都記者統計發現,該公司自2016年以來,已因網絡侵權糾紛、肖像權糾紛等被範冰冰、範丞丞、楊紫、唐嫣、周冬雨等藝人多次起訴。
據更美公司官網信息稱,更美公司(北京完美創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旗下更美App是專業醫美平臺,提供整形、微整形、齒科、眼科、抗衰老等消費醫療服務。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司成立於2013年8月,註冊資本2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劉國慶,公司經營範圍包括預防保健諮詢(不含診療活動),醫學研究(不含診療活動),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等。
南都記者注意到,天眼查數據顯示,黃景瑜訴北京完美創意科技有限公司網絡侵權糾紛案件,將於12月16日在北京網際網路法院開庭審理,而12月15日,該院也將審理蔣勤勤訴北京完美創意科技有限公司的網絡侵權糾紛案件。
南都記者查詢發現,自2016年以來,該公司曾頻繁因網絡侵權糾紛成為被告。據天眼查數據顯示,該公司因網絡侵權糾紛被起訴記錄達38條,因肖像權糾紛被起訴的記錄有22條,起訴者多為演藝界人士,其中李易峰獲賠12.3萬元,劉詩詩獲賠13萬元,王鷗獲賠11.6萬元,馬蘇獲賠15.1萬元等。
2020年以來,該公司因網絡侵權糾紛已有被起訴記錄33條,原告包括周冬雨、劉詩詩、俞飛鴻、範丞丞、鄭爽、王麗坤、楊紫、範冰冰、馮小剛、關曉彤等。
據南都此前報導,今年2月,演員秦嵐與該公司的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的判決書曾引發關注。據悉,2018年9月14日,更美微信公眾號發布標題為《娛樂圈最乾淨0黑料的女星不是景甜,而是37歲公開承認整形的她…》的文章中,可準確識別的秦嵐肖像24幅;文章含有「想要秦嵐同款小瘦臉,快去諮詢更美研究員可樂吧!」的文字,同時配上了名稱為「更美研究員可樂」微信二維碼。
北京網際網路法院認為該公司的行為侵犯了秦嵐的肖像權,裁判結果為「更美」微信公眾號連續三日刊載致歉聲明,向原告秦嵐賠禮道歉,賠償秦嵐經濟損失5萬元。
來源:南方都市報(nddaily)記者 餘毅菁 實習生 陳盈盈
原標題:《這家App公司,又又又又又又被明星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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