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0 19:5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前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菸草製品屬於上述規定物品中的一種,在沒有取得菸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菸草製品涉嫌非法經營罪。打擊涉煙犯罪,規範經營行為,淨化菸草市場,維護社會經濟發展是公安機關的重要職責任務。
近日,盈江縣公安局勐臘派出所在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協助下,成功破獲一起跨省非法經營捲菸案,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1人,查獲非法經營捲菸1233條,涉案總值超過10萬元。
案件來源
近日,在開展打擊整治跨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中,勐臘派出所接到縣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提供線索:湖南籍男子秦康某自今年6月以來多次從境外非法走私香菸,途經我州然後再以物流寄遞的形式向全國多地進行販賣銷售,涉嫌非法經營罪。
偵查經過
案情重大,使命在肩。為增強打擊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勐臘派出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精幹警力,對違法違規經營線索進行匯總分析,查清非法經營「大戶」的基本情況、輻射範圍和活動規律、特點,全方位、多層次獲取製售假煙違法犯罪活動線索,為此次有效打擊違規、違法經營行為奠定了基礎。
經案件偵辦民警調查核實,嫌疑人犯罪證據確鑿,違法事實成立。但是,秦某某已經不在本地。
破案情況
2020年12月5日,勐臘派出所案件偵辦民警遠赴陝西,在渭南市公安機關的協助及配合下,於9日成功將涉嫌非法經營捲菸的秦某某押解帶回。經審訊,秦某某對其涉嫌非法經營捲菸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民警現場清點帶回捲菸,涉及的捲菸品牌多達「愛喜」「萬寶路」「MAIS」「MEVIUS」「LUCKY STRIKE」「MARVLA」「TAIPAN」「ORIS」等十餘種品牌二十餘種別類。
目前,嫌疑人秦某某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
菸草屬於專賣品,國家對菸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規定,違法經營菸草專賣品,包括銷售假煙、銷售走私菸、無證運輸、無證經營、無證生產的,均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圖文:勐臘派出所 徐秋婷
原標題:《教育整頓·治庸·安邊丨勐臘派出所破獲一起跨省非法經營捲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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