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在韶山路井灣子國際家具城過街路口,一輛車牌號為湘A40J77的白色小車,不顧行人徑直闖紅燈而去。
兩個路口的闖紅燈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加起來一個月竟有上萬起之多。前日,記者對5月份長沙城區電子警察抓拍交通違法排名第一和第二的兩個路口進行實地蹲守,拍下多起闖紅燈違法行為。記者發現,駕駛員在主觀上安全意識淡薄、心存僥倖,以及行車不注意交通信號燈和標誌、標線等不良習慣是主要原因。據了解,目前長沙已有25處燈控行人二次過街設施,部分已安裝電子警察設備,可全天候抓拍闖紅燈違法。
現場1
地點:井灣子國際家具城過街路口
5分鐘12輛車先後闖紅燈
韶山路井灣子國際家具城過街路口,5月被抓拍闖紅燈嚴重違法達5291起,在長沙城區電子警察抓拍交通違法中排名第一。前日上午11時30分許,記者在該路口看到,烈日下出行的市民不多,路上的車流量比較小,但仍有司機無視醒目的紅燈,徑直闖燈前行。
在人行橫道線處,北往南方向的紅燈亮起後,一輛車牌號為湘A40J77的白色本田小車仍加大油門與行人搶道。在下一個信號周期,湘AD4325、湘AP5T06、湘AKM790也是視紅燈為無物。「司機這樣野蠻開車,給行人的生命安全帶來很大的威脅,支持新聞媒體曝光這種不文明行為。」正準備過街的市民吳先生氣憤地說。
而在對面的由南往北方向車道,車輛闖紅燈現象更加突出。車牌號為湘AU6885、湘F10D97、湘AV0L97、湘AAA141的4輛小車「結伴」闖燈後,緊接著又有車牌號為湘A8VP75、湘A7JP76、湘AX1P71、湘AL5B13的4輛小車先後闖紅燈。
不到5分鐘,該路口就先後有12輛車闖紅燈。記者看到,該處的信號燈配時為機動車輛綠燈100秒、行人35秒,闖紅燈的車輛多數是本地牌小車,南往北方向的交通違法行為遠遠大於北往南方向。
原因分析
「在這個二次過街設施路口,駕駛員無視交通信號燈通行規定、漠視過街行人安全的情況嚴重。」雨花區交警大隊四中隊中隊長周建彬說。為何該路口闖紅燈交通違法行為如此之多?他分析稱,該二次過街設施已建成多年,但電子警察設備是今年4月份才安裝的,部分安全意識不強的駕駛員,以為這裡沒有電子警察而心存僥倖。「過一段時間,車主或者駕駛員收到交通違法告知後,經常從這個路段經過的車輛,應該就不再敢闖紅燈了。」周建彬預計,經過一段時間後,該路口的交通違法數應該會大幅下降。
現場2
地點:車站路與城南路交叉路口
不少車輛不看信號燈直接右轉
隨後,記者來到5月份交通違法排名第二的車站路與城南路交叉路口(當月被抓拍闖紅燈違法4919起)。該路口為丁字路口,相對於城南路,車站路的車流量非常大。
13時46分,城南路由西向南右轉彎的車道已經亮起了紅燈,但車牌號為湘AB5X10和湘AT6S90的兩輛小車,先後闖紅燈右轉彎。
「我也被抓拍過一次,以為只要是右轉彎的車道上沒車就可以走,平時養成習慣了。」附近一家店鋪的老闆周先生說,經過那次抓拍,自己開車才更加注意看信號燈了,「估計很多人和我當時一樣,沒注意右轉彎也有紅燈。」
原因分析
「以前的車流量沒有這麼大,隨著勞動路跨線橋施工,很多車輛都分流過來了,導致該路口的交通違法量也隨之大幅上升。」雨花區交警大隊七中隊民警彭彥勳介紹,該路口之所以上月交通違法排名第二,是因為路口的南北向車流量大,西口右轉信號燈進行了重新配置,由以往的常綠改為紅燈控制,所以機動車右轉闖紅燈行為較多。
他認為,該路口的闖紅燈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基本上是駕駛員沒有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安全意識不強所致。他說,不少駕駛員根本不看信號燈,就直接依照平時的習慣右轉彎,「經過路口,應該減速慢行,同時注意觀察交通標誌、標線,按照信號燈的指示行駛。」
駕駛員:建議在路口增加交通提示語言
「我每天都要開車從這裡經過。」家住井灣子的餘文楷說,井灣子國際家具城過街路口和韶山路井灣路口的兩個信號燈之間距離非常近,「只有百把米的距離」,容易讓駕駛員特別是新手產生誤判,以為這個路口和前方路口的紅燈是同時使用,只要開過去等前面的紅燈就行了。他建議,將信號燈旁邊的「電子監控路段」改成「紅燈停車」等類似文字,更為直觀,讓駕駛員減少誤判。
家住車站路與城南路交叉路口附近的市民劉茂華認為,交通提示和誘導語言的豐富與完善,有望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市內的信號燈,大多是高掛在橫杆上面,但是這個地方的信號燈是立柱式的,設置的位置低,距離西邊的路口又比較遠,不是很醒目。」他說,「一旦左邊的三個左轉彎車道上有公交車等大型車輛遮擋,如果不是提前觀察,往往會看不見信號指示。」劉茂華建議交警部門在該路口的上遊,提前設置文字提示牌,提醒駕駛員在綠燈亮起後再右轉彎。
交警部門:已有25處燈控行人二次過街設施
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處罰教育科副科長肖強介紹,目前,長沙公安交警部門在城區道路無立體過街設施且行人通行需求較大的路段,如勞動路的赤崗衝、花侯路的黎郡新宇、金星路的格林星城路口、桐梓坡路的華蘭路口、桃子湖路師大附中路口,以及韶山路的省水利廳、安貞醫院、上海城、井灣子、正塘坡路口、湖南女子學院、迎新路口等處,共建有25處燈控行人二次過街設施。
是不是所有的燈控行人二次過街設施位置都啟動了違法抓拍?肖強說,在機動車闖紅燈相對突出的過街設施處安裝了電子警察抓拍設備,均通過媒體進行了公布,「隨著交通安全需求及智能交通系統建設的逐漸完善,建成並完善一個就會視情啟用。」她提醒,按照交通法的要求,不管有沒有燈控,機動車輛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此外,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對於闖紅燈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將罰款200元,並對駕駛證記6分。目前,長沙交警主要通過電子警察自動抓拍,電子警察抓拍啟動設置有線圈感應和路段模擬線圈感應兩種,可不受光線或天氣影響,可實現全天候抓拍違法。
交警答疑
1.燈控路口在夜間還是設置為紅燈嗎?
信號燈會根據交通流量及安全需求來設置相位及顯示模式。在長沙城區車流量較小的路段或時段,交警部門設置了紅燈與黃閃燈的轉換。在夜間,持續閃爍的黃燈為警告信號燈,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減速並瞭望,確認安全後通過。
2.違法車輛被抓拍後,車主多久才能收到告知簡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自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收集違法行為記錄資料之日起的10日內,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記錄內容進行審核,經審核無誤後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作為違法行為的證據。
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信息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後三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提供查詢;並可以通過郵寄、發送手機簡訊、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值得注意的是,交通違法告知並非交通違法處理的前置條件,長沙交警通過官方網站、微信、自助終端機、業務窗口、支付寶及手機APP等多種途徑為車主提供自有車輛的違法信息。同時,還開闢了對電子警察抓拍交通違法簡訊告知的便民業務。
文/圖 長沙晚報記者 小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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