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NBA賽場中,傷病是最無法忽略的一件事情,比如09年季後賽開始前加內特賽季報銷,又或者18年西部決賽克裡斯保羅腿筋受傷離場,這些意外都導致球隊一整個賽季地努力功虧一簣!那成績沒了先放一邊,因傷無法出場的比賽中,球員的工資還有沒有呢?又或者馬刺隊波波維奇那種普通輪休,球員會不會扣工資呢?今天我們就從NBA的球員保障制度上一一為大家介紹!
首先球員正常輪休扣不扣工資呢?
首先NBA球員的合同分為保障合同和非保障合同兩種,只要一名球員能完整地打完一個賽季,無論是保障合同還是非保障合同,該球員都可以足額拿到手中!但是如果該球員因故缺席了一些場次呢?這裡面有三種「缺席」情況會導致球員被扣工資!
被聯盟禁賽,如果一名球員違反了聯盟規定,從而受到了被禁止出場的處罰,那這些禁賽的場次是沒有工資的。比如NBA中最普遍的技術犯規滿16場會被停賽一場,那這場比賽該球員是沒有收入的!被球隊禁賽,這一般是違反了球隊的紀律,比如遲到早退,隊內鬥毆,頂撞教練等等。因為這些原因被禁賽的球員也是沒有收入的!無故曠工,任何沒有向聯盟提前報備的無故曠工都是沒有工資的。球隊在賽前都要向NBA提交本場比賽的球員表,對於不能出場的球員都要給予解釋,比如被禁賽、請假或是傷病等等。而輪休即使是像馬刺隊那樣明目張胆的輪休,也都會給不出場的球員找一些傷病在身上,比如肚子疼,腿筋不舒服等等,雖然所有人都知道這是假的,但確實是不扣工資的!
重大傷病,甚至賽季報銷的球員還有工資嗎?
首先傷病要分兩種情況,如果是訓練、比賽或者是去比賽的路上受傷,即所謂的工傷,則不僅要支付工資還要負責該球員全部的治療費用。而如果是球員在休賽期間因個人原因導致的傷病,比如釣魚落水,洗澡滑倒等就只能自認倒黴自掏腰包了!
當然第一種傷病中的球員工資也不都是球隊支付,這裡面也分為兩種情況:
如果是小傷,比如流感發燒、輕微骨折等兩三個月就能重新上場的,則這一部分缺席工資仍由球隊支付!如果是大傷導致賽季報銷,而且球員連續休賽超過整個常規賽一半的時間即41場比賽,則超出的部分工資中,保險公司會賠付大部分。這就是NBA保險制度中有名的「41場條款」 。舉個例子,克裡斯波什在14年夏天和熱火隊籤下了一紙5年1.19億美元的全額保障合同,而波什僅僅只打了一個半賽季就宣布退役,那他合同中剩下的7587萬美元是如何處理的呢?這裡面引用的就是「41場條款了」,在缺席的41場內,所有工資都由熱火隊承擔,而超出41場的部分,由保險公司承擔百分之80的的薪水,球隊只需支付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即可!所以波什剩下的7597萬美元薪水裡,保險公司支付了將近四千一百萬!這個條款大大分擔了球隊的壓力!
當然並不是所有球員都有這份保險,NBA規定每支球隊必須為隊內薪水前五的球員支付保費,至於剩下的球員交不交,就完全看球隊的心情了,因為這份保險費用是球隊承擔的,而且費用確實不菲,具體約在該球員年薪的1.5%-5%之間,如果一名球員年薪是三千萬,那單單是保險費用,球隊一個人就要支付近百萬之多!所以有的豪門球隊可以給全隊所有人都繳納保險,而囊中羞澀的球隊也就僅僅完成NBA規定的五個指標而已!
而保險公司一方也不是全部照單全收,他們一個賽季有15個拒絕的名額(以前是12個)可以使用!如果一名球員有很嚴重的傷病史,或者該球員傷病很嚴重,很明顯下賽季無法出場的,保險公司則可以直接拒絕該球員的保險申請!
所以經過了74周年的發展,NBA在各方面的規則與制度都趨於成熟,尤其是在球隊以及球員的福利保障方面都做到了極致。除了現役球員,NBA還成立了各種退役球員福利聯盟,輻射的領域包括醫療、就業、養老等多個方面!而前不久還聽聞我們CBA的球星丁彥雨航在美國療傷時所有費用都是球員個人自費,所以在這方面,CBA還有很大的空間需要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