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東莞虎門鎮發生一起車禍,司機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2021-01-09 單眼皮惹心動

作為交通的參與者,無論是手拿方向盤的司機還是行人,都應該自覺去維護交通安全,謹慎駕駛。對於司機而言,都知道酒後駕駛的危害性是非常大的,在酒精的刺激下大腦處於模糊狀態,會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為。儘管如此在現實生活中仍然能看到酒後駕駛的行為,著實讓人擔心。在廣東省東莞虎門鎮發生了一起車禍事故,司機逃逸致人死亡。

據悉近日凌晨5點的時候,位於廣東省東莞市虎門鎮發生了一起車禍事故,現場一輛銀色的轎車和一輛電動車駕駛員發生碰撞,由於車速較快巨大的衝擊力將電動車駕駛員撞飛重重摔落在地後,司機並未停車觀看,而是繼續行駛。在行駛至兩百米處撞上了路邊的電線桿後停下,司機棄車逃逸現場。

從事故現場的畫面可以看出,銀色的車頭部位嚴重損壞,前擋風玻璃破碎,內部安全氣囊彈出。據目擊者稱:「撞擊電線桿後車輛停下,司機迷迷糊糊的處於醉酒狀態之後棄車離開了事故現場」事故導致了電動車駕駛員沒有得到有效的治療,當場死亡。

在經過調查最終找到了肇事司機,於當天檢查酒精含量確定為醉駕。目前事故正在進一步的調查處理中,有關消息等待最新發出通告。

對於這起事故的發生,簡直就是屬於「危險性」駕駛行為,要知道酒後駕駛已經屬於嚴重的違規駕駛,很多司機都知道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然而有多少的司機卻忽視了安全的重要性,如果單單只是自己單方面發生事故歸根到底只是為自己的行為去買單,但是如果涉及傷害到他人,自己的良心能過得去嗎,會受到一輩子的譴責。人生在世經短短數十載,生命是脆弱的,經不起意外的打擊。

在此也是提醒大家,切勿酒後駕駛,為了您和您的家庭幸福,請謹慎駕駛車輛,安全出行。交通安全身系在每一個人的身上,切勿心存僥倖。

聲明: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相關焦點

  • 1死3傷9車損壞,事發廣東東莞,司機醉駕逃逸致人死亡,畫面曝光
    車禍事故的發生離不開駕駛員不良駕駛習慣,要知道車只是代步工具,而不是傷害他人的工具,在眾多車禍事故中最讓人痛心的莫過於酒後駕駛傷及無辜。老生常談的一句話「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個作為司機每個人都聽說過,也都是必須要遵守的。
  • 海口一摩託車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肇事司機落網
    近日,海口市瓊山區龍塘鎮新街童新幼兒園路段發生一起摩託車碰撞行人交通事故,被撞行人搶救無效死亡,肇事司機當場逃逸。目前,肇事司機已被控制。8月6日5時許,瓊山區龍塘鎮新街童新幼兒園路段一行人摩託車碰撞,送往醫院搶救,但不幸於當日下午死亡。
  • 廣州花都發生一起嚴重車禍,導致1死1傷,司機肇事逃逸
    相信稍微懂點交通規則的人都知道,肇事逃逸是非常惡劣的行為,可處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他人死亡,則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明知法規在前,有些人還是知法犯法。近日,廣州花都就發生了一起嚴重車禍,導致1死1傷,事後司機開車逃離事故現場。
  • 四川安居區:一司機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找人頂包偽造現場被識破
    民主與法制網四川訊(記者 黎志飛□李鑫)10月16日,四川省遂寧市公安局安居區分局交警大隊快速破獲一起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後致人死亡,偽造事故現場,意欲逃避責任並騙取保險賠償的違法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甲(男,27歲,湖南省衡山縣人)已被依法抓獲歸案並刑事拘留。
  • 西安南門外又發生慘烈醉駕車禍,大家忘了2018年玉祥門5.16慘劇了
    5月5日西安南門外又發生慘烈醉駕車禍,大家忘了2018年玉祥門5.16慘劇了?劉晶 律師 公眾號:劉律聊法5月5日凌晨,五一小長假的最後一天,在西安市永寧門下穿隧道附近發生慘烈車禍,導致西安一名的哥和一名女乘客不幸身亡,逆行並醉駕的肇事司機已被依法刑拘。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 犯罪嫌疑人昨晨落網-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
    據《勞動報》報導,昨天凌晨0時17分,寶山友誼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的犯罪嫌疑人毛某在家中被抓獲。記者從交警部門獲悉,這已經是近期警方破獲的第二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  7日晚上9時許,寶山區友誼路鐵山路路口附近,一名男子過馬路時被疾馳而來的一輛轎車撞倒,肇事轎車並未停車而是加速逃離了現場。
  • 廣東東莞一醉漢街頭飆車,1秒追尾致9車損毀,事後逃逸
    都說「酒是糧食精越喝越年輕」,這話雖然不假,適量飲酒還是有益健康的,不過,要分在什麼時候,什麼場合,如果喝酒後開車,那就不行了,可能會給自己和他人帶來災難,尤其是醉酒駕駛,後果難以想像,日前,在廣東東莞,就有一輛小車的司機酒後飆車,一瞬間追尾造成9輛車損毀嚴重,事故還導致1死3傷,駕駛員下車逃逸
  • 宜蘭發生車禍肇事逃逸 目擊者緊追司機15公裡勸投案
    宜蘭發生車禍肇事逃逸 目擊者緊追司機15公裡勸投案 2013年01月15日 10:01 來源:中國臺灣網 字號:  小  中  大 轉發
  • 錦州成功偵破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
    2020年9月22日,交警大隊接到報警:在義縣大榆樹堡鎮某村路段,一輛兩輪電動車倒在路邊溝內,並有一傷者倒在溝內,有可能死亡。接到報案後,交警大隊立刻組織警力趕赴現場,經現場勘查,發現傷者已死亡,現場只有一臺翻到溝內的兩輪電動車,系受外力撞擊所致,嫌疑人肇事後逃逸。案情重大,大隊立即成立專案組,力求短時間內破獲此案。
  • 安鄉:男子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民警兩天一夜將其抓獲
    紅網時刻常德11月23日訊(通訊員 陳匿蓉 李歡)近日,安鄉縣下漁口鎮發生一起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經過兩天一夜的連續奮戰,成功將肇事司機餘某抓捕歸案。11月15日18時33分,縣交警大隊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稱在下漁口鎮萬餘村14組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現場有人受傷昏迷,肇事車輛逃逸。接到報警後,該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民警立即趕赴現場,並第一時間撥打120急救電話。到達事故現場後,民警發現路邊散落了很多疑似摩託車的碎片,卻未見任何車輛,一名進入昏迷狀態的傷者已被村民從路邊的水溝中救起等待醫療救援。
  • 男子超速醉駕致4死4傷被控交通肇事(組圖)
    」,交警解析其中原因  2009年12月4日16時06分,在什邡市亭江東路彩泉路口發生一起嚴重車禍:肇事司機施小林醉酒超速駕駛一輛藍色的雪佛蘭轎車導致4死4傷。後經什邡市公安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的鑑定結論為:施小林醉酒、超速駕駛及違反交通信號,是引發事故的原因。  被控交通肇事交警解析其中原因  在鬧市區醉酒超速駕車造成了4死4傷,後果和孫偉銘案同樣嚴重,為什麼檢方不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施小林進行起訴?昨天庭審結束後,記者就此採訪了什邡市交警大隊副大隊長李良安。
  • 廣州花都發生1死1傷車禍:肇事司機20歲,逃離後被控制
    廣州花都警方今天(7月13日)通報:13日凌晨3時許,新華街雲山大道與曙光路路口發生一起小型轎車與2輛電動車碰撞的交通事故,現場致1人死亡1人受傷,肇事小型轎車隨後逃離現場。 接報警後,花都警方迅速派員趕往現場處置,並協助現場120醫護人員救治傷者,傷者經送院救治,暫無生命危險。
  • 2018年湖北省酒駕車禍死亡290人
    高梓健  去年我省第一起較大交通事故是酒司機肇事,全年最後一起較大交通事故是酒司機肇事,今年第一起較大交通事故還是酒司機肇事。  據統計,2018年全省因酒駕發生車禍1057起,死亡290人,其中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較大事故8起,共死亡29人,他們大多是風華正茂的青年。  猛烈相撞,墜崖墜湖,撞擊行人,每一起慘痛的事故,留下了幾個破碎的家庭。可是,總有一些人酒後膽大冒險駕駛,總覺得不會被交警查獲。藐視法律,漠視生命,闖下大禍,悔恨已晚。
  • 男子無證醉駕致4人死亡 一審獲死刑向父母道歉
    「醉別克」一審死刑 全國首例  法院認定其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0歲男子孫偉銘無證、醉酒駕駛別克轎車,連撞5車後逃逸,釀下4死1重傷的慘劇,事發後,死者家屬對肇事司機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肇事司機賠償100萬元
  • 江蘇又發生一起慘烈車禍,位於蘇州市黃埭鎮,場面令人不寒而慄
    車禍猛於虎,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今天蘇州市的朋友圈有幾個視頻轉瘋了,這是一個車禍視頻。幾乎所有看過的人都感覺不寒而慄。據警方通報,3月31日14:03,蘇州相城區黃埭鎮春申路、華陽路口發生一起四車追尾事故!這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二人輕微傷。
  • 肇事司機逃逸保險公司要承擔賠償嗎,怎麼賠償?
    近年來經常看到行人被撞後,肇事司機逃逸的新聞。一些肇事後逃逸的車禍人身傷害案件, 通過各種調查,有時候確實無法找到肇事者,而受傷者本人也沒有汽車保險。那麼肇事司機逃逸保險公司要承擔賠償嗎,怎麼賠償?網友諮詢:肇事司機逃逸保險公司要承擔賠償嗎,怎麼賠償?陝西明萌律師事務所王瑾律師解答:只要是交通事故逃逸保險公司都會拒絕理賠,但是交通責任強制保險會由保險公司先行墊付。
  • 大通:「12.30」交通肇事逃逸案破了,嫌犯王某某已被逮捕!
    2020年12月30日20時許,大通縣黃家寨鎮縣鄉公路發生一起致一人死亡、三人受傷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經大通縣公安局交管大隊3個多小時連續走訪調查和排查,於當晚23許成功破獲。2021年1月6日,大通縣公安局交管大隊認定肇事駕駛人王魁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 東莞石碣:一男子無證駕駛肇事逃逸,潛逃4年終被抓捕歸案
    我這裡需要找人砍樹,麻煩你過來一下……」「好的,我馬上過去!」冬日清晨,從事園林綠化的吳某接到「客戶」電話後,立即趕往約定地點。沒想到的是,等待他的不是一樁普通生意,而是身穿制服的警察以及遲到了4年的手銬。原來,在2016年,吳某駕駛小車發生交通事故,由於害怕承擔責任而當場逃逸。12月4日,這名潛逃4年的嫌疑人終於被東莞石碣交警部門抓捕歸案。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逃逸3年被捉拿歸案
    山西晚報訊(記者 楊晶 通訊員 段亞敏)騎著無牌摩託車撞了人,棄車逃逸一跑就是3年多。不過最終,他還是沒有躲過法律的制裁。11月19日,清徐縣交警大隊通報了這起案件,民警追查3年,終於將逃逸男子吳某捉拿歸案。
  • 男子車禍肇事逃逸,45萬保險拒賠!法院:也要賠,這種情況例外
    隨著經濟發展,交通設施的逐步完善,已經基本實現了家家戶戶都有車,但是「堵車」、「車禍」等各種糟心的事情也接踵而至。有車一族購車時就為自己的愛車買了保險,給自己提供一份保障。但很多人認為,自己投了保險就擁有了保護盾,行車中隨心所欲,漠視交通法規,一旦發生事故就一切推給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