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訊(記者 宋向樂 實習生 何詩弦)新鄉古有牧野之戰,今有決戰基本執行難。8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執行局和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舉辦的第十四期「決戰基本解決執行難」全媒體網絡直播活動拉開序幕,大河網記者跟隨其中一路來到新鄉縣,直擊某大型超市強制拆除現場。
新鄉縣法院幹警、縣公安局幹警、縣檢察院幹警集合待命
直擊現場:被執行人沒有露面,拆除工作在社會各方監督下有序進行
為防止閒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新鄉縣公安局幹警早早地在即將拆除的超市外圍拉起了警戒線,並派專人看守。上午8時許,工程車、除霾車、消防車、急救車等陸續達到現場待命。
9時許,隨著新鄉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侯貴枝一聲令下,拆除工作正式展開。公證人員率先進入屋內,對屋內的物品進行拍攝取證,新鄉縣法院法官進入查看超市內部情況。確認超市內人員撤離、有價值物品騰空後,施工人員駕駛工程車首先對超市大門進行施工拆除作業,作業過程中除霾車間歇性噴水來減少施工產生的灰塵。大門拆除後,施工人員進入二樓樓面清除雜物。
施工現場
施工現場,被執行人黃正霞及其家屬始終沒有露面,拆除活動在全國人大代表、小冀鎮政府工作人員、公證處工作人員等執行聯動單位人員及各路媒體的監督下有序進行。「打了兩年多的官司,我們集體的土地終於快要拿回來了,我還是很滿意的。」小冀鎮京華社區六隊隊長楊先照說。
前情回顧:新鄉縣小冀鎮京華社區居民委員會訴黃正霞侵權糾紛案
2002-2013年,新鄉縣小冀鎮京華社區居民委員會與劉德海籤訂租賃協議,將面積9.69畝的土地租賃給劉德海。2011年,劉德海將土地轉租給黃正霞,黃正霞花費300多萬元在土地上修建一層半的房屋並開辦旺旺超市。2013年12月份租賃協議到期至2016年,黃正霞與居民委員會多次協商未果,期間黃正霞拒絕將土地及房屋交還居民委員會,也不向居民委員會支付任何租賃費用。
超市內景
2017年該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新鄉縣執行人員向被執行人黃正霞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限期履行通知書,對黃正霞採取罰款、拘留措施,但被執行人依然未能按照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全部履行。因黃正霞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新鄉縣小冀鎮京華社區居民委員會向新鄉縣院申請強制執行。
新鄉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馬祥峰是這起案件的執行法官,他介紹:「這次拆除行動事關被執行人巨大的經濟財產利益,對這個2000多平米的超市進行拆除是對社會資源的一種浪費,但是被執行人拒絕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權威,我們義不容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