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實施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以來,長寧縣按照《四川省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縣(市、區)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川教督委辦〔2015〕8號)要求紮實開展各項工作,成功創建為四川省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縣。
堅持責任導向,優化頂層設計。以分管教育副縣長為組長,縣府辦、縣委編辦等為成員單位成立領導小組,專項推進掛牌督導工作。先後印發了《長寧縣教育督導實施意見》《長寧縣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實施細則》《督導保障制度》《督導問責制度》等十餘項制度,每年至少召開1次聯席會議或專題會議研究掛牌督導工作。
堅持專業導向,打造精幹隊伍。制定選聘辦法,確保責任督學隊伍的專業、年齡、職稱結構合理,基本覆蓋中小學各學科和教育管理各領域。目前,根據縣域實際,全縣劃分5個督導責任區,現有專職督學16人、兼職督學82人、社會督導員260餘人、學校視導員110人。2020年組織召開督導員培訓8次,涉及人員約400人/次。
堅持問題導向,狠抓結果運用。完善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問責制度,對督學的意見反饋、約談整改、公開公示作出明確規定,並把學校整改進度和成效作為學校考核重要依據。2020年以來,以「知責明責、履責盡責、失責問責」為導向,集中組織督導4次,撰寫督導報告300餘份,問題整改約300件。
【來源:長寧縣教育和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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