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計工作重要思想論述和《規定》要求,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統計工作的重大部署上來,嚴肅整治統計數據造假等違紀違法問題,切實推動我省統計工作健康發展。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計工作重要思想論述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統計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統計工作發表重要講話、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精闢闡釋了統計事業的發展方向、擔負的責任使命,為做好新時代統計工作確立了思想基礎、發展目標和行為準則,是指引新時代統計事業改革發展創新的行動綱領。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增長必須是實實在在和沒有水分的增長。實實在在、沒有水分的增長,從本質上講就是有效益、有質量、可持續的增長,就是轉方式、調結構基礎上的增長,就是資源利用率高、生態環境良好的增長。表現在統計數據上就是實打實、硬碰硬、沒有水分。」「要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摸清家底,更好為宏觀決策服務。」習近平總書記的這些重要論述,表明了對嚴重背離實事求是思想路線和求真務實工作作風的深惡痛絕,體現了黨中央反對一切形式主義、剷除弄虛作假行為的堅定決心。我們要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計工作的重要論述作為重要政治任務,作為領導和推動現代經濟工作的「必修課」,不斷深化對統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堅決同各種統計弄虛作假行為作鬥爭,真實準確地反映實實在在、沒有水分的增長,使統計數據成為確定發展思路、完善政策措施的重要保障,為黑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重要信息支撐。
    二、認真學習領會《規定》核心要義
    《規定》聚焦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這一主題,對統計督察的思想和原則、職責職權和對象、組織方式、具體內容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內涵豐富、規定具體、要求明確,思想性、指導性、針對性、操作性都很強。要切實增強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堅決把《規定》各項要求落到實處。要緊密結合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緊密結合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計改革發展決策部署,緊密結合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關於統計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緊密結合中央印發的《關於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統計法》《統計法實施條例》等各項黨內規定和法律法規,全面系統開展學習。要把《規定》納入各級地方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領會精神要義,掌握精神實質。通過深入組織學習,確保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班子成員、有關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各級統計機構領導班子成員、地方各級政府組成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和廣大統計工作人員熟知《規定》的主要內容,了解統計督察的指導思想、機制、對象、重點、內容、方式、程序、作用和紀律,為貫徹落實《規定》打下堅實基礎。
    三、全面貫徹實施《規定》開展自查自糾
    要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以統計督察為契機,認識再深化、措施再完善、力度再加大,在全省範圍形成「一盤棋」思想的強大合力,堅決貫徹中央的決策部署。要組織、協調製定貫徹落實《規定》的實施方案,制定明確的時間表、路線圖,將《規定》要求逐條、逐項落實到位。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黨組要圍繞《規定》確定的統計督察對象、內容,認真做好自查自糾工作,全面自查存在的問題,積極推動協助問題的解決。各級統計機構對於發現的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計工作的決策部署和要求不力問題、遵守執行統計法律法規不到位問題、落實執行國家統計政令不堅定問題,要即行即改,確保整改到位。
    四、切實發揮統計工作在經濟發展中的基礎性作用
    統計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綜合性基礎性工作,統計工作是實行科學決策和宏觀調控的重要依據。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深化對統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統計改革發展擺在重要位置來謀劃推進,及時研究解決統計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切實把黨中央關於統計改革發展的部署要求落到實處。要樹牢正確政績觀和發展觀,重實幹、求實效,從上到下、自始至終嚴格防範弄虛作假、違規逾矩行為。要改進和優化政績考核工作,構建完善的統計數據質量控制體系,牢牢守住統計數據的質量生命線。要堅持依法統計依法治統,廣泛開展統計普法宣傳教育,加大統計執法力度,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懲處各類統計弄虛作假行為。要紮實做好第四次經濟普查工作,按時保質完成普查任務。各級統計機構和廣大統計工作者要牢記職責使命,加強統計能力建設,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更好地為國統計、為民調查。
    (摘自省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第二十二次集體學習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