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日常所見的參議院和眾議院都是美國的立法機構,統稱國會,而白宮是美國總統府,國務院則是內閣中的第一部門
美國自立國之後便奉行三權分立的原則,確立了國會、政府、大法院互相制約的政治體制,而國會、政府、大法院分別對應立法、行政、司法三個環節,本文在此逐一簡單介紹。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美國的大法院叫聯邦最高法院,是美國最高審級和最高審判機關,也是唯一由憲法規定的聯邦法院。聯邦最高法院由首席法官1人和法官8人組成,法官均由美國總統徵得參議院同意後任命,終身任職,非國會不得彈劾。
美國的三權分立雖然名義上是三權平等,但在實際操作中是不錯在所謂的全完平等,司法機構一直是處於比較弱勢的地位。
但是作為曾經的英國殖民地,美國在司法體系上是主要繼承英國制度,聯邦最高法院有權解釋憲法,並且聯邦最高法院的判例也可以成為法律,這極大地提高了聯邦最高法院在美國政治體系中的地位。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例如在1898年聯邦最高法院裁決的黃金德案就徹底確立了美國國籍法中的「出生地原則」。
黃金德於1871年出生在美國舊金山,其父母都是華人,在他出生之前聯邦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獲得通過。該修正案規定:「任何人,凡在合眾國出生或歸化合眾國並受其管轄者,均為合眾國及所居住之州的公民。」按照此法案黃金德在出生後自動擁有美國國籍。
在美國長大的黃金德於1890年回廣東探望父母,這也是他第一次出鏡,隨後在返回時他順利通關。
但是在4年後,黃金德再度往返於中國時美國移民局卻拒絕讓他入境,理由是:黃金德的父母不是美國人,就算他在美國出生亦不是美國人,也要受《排華法案》限制。
美國國會在1882年制定了《排華法案》,該法案不僅禁止中國新移民不能再來美國,即便是已經移民美國的華人也不能接妻兒赴美,華人更不能在美國組成新的家庭,任何離開美國的華人不能再自由回到美國。
黃金德對於移民局的行為非常不滿,向美國聯邦法院提出上訴。1898年,聯邦最高法院以6:2的裁決判處黃金德勝訴,徹底鞏固了美國國籍法中的「出生地原則」,對日後美國的國籍問題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美國國會
美國國會是美國的立法機構,分為參議院和眾議院,這兩個院的區別可以理解為歐洲的貴族院和平民院。
(美國國會,很多人把這當成白宮了,但這不是白宮)
參議院是就是美國的貴族院,共計有100個名額,平均分配給全美50個州,每個州兩個名額,參議員任期六年,相互交錯,每隔兩年改選約三分之一席。
參議院的職責有批准條約、批准或者拒絕批准總統提名的大使、最高法院法官,有權彈劾包括總統在內的所有政府官員,另外參議院可與眾議院一起協商稅收問題。
參議院裡面基本上都是社會精英,主要負責給各種立法提案做審核,這幫人是非常有理性的,參議員地位也是高於眾議員的,美國總統許多都有參議員履歷。
相比之下,眾議院更加像是平民院。美國眾議院的席位是按照各州人口比例確定的,人口多的州眾議院席位自然也多,但每個州至少會有一名議員。
目前眾議院的法定席位435席,眾議員任期兩年,無連任限制,眾議院議長由議員選舉產生,傳統上為多數黨之領導人,因此眾議院黨派屬性更加濃鬱。
在兩院的立法中,眾議院主要是負責提出議案,眾議員是什麼議案都敢提。畢竟相比於參議院,眾議院議員的出身是五花八門,對於學歷和背景的要求很低,眾議員也更加貼近於選民。
總的來看,美國國會兩院是相互制約的存在,通常情況下都是眾議院負責提案,參議院負責把門。
美國政府
美國政府是美國的行政機關,美國的內政外交均由政府而出。美國政府由總統領導,由於美國不設總理一職,總統即是國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腦,在政府中是絕對的一哥,其駐地是位於華盛頓的總統府白宮。
(這才是美國白宮)
鑑於總統直接領導內閣,因此美國內閣也叫總統內閣,也就是美國政府,通常情況下白宮就象徵著美國政府。
美國內閣部門有:
國務院、財政部、國防部、司法部、內政部、農業部、商務部、勞工部、衛生與公眾服務部、衛生與公眾服務部、交通部、交通部、教育部、退伍軍人事務部、國土安全部、白宮辦公廳主任、中央情報局、環保署、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
在這些部門中,國務院是第一部門。與咱們的國務院,美國國務院只是政府中的一個部門,但在內閣中的地位是最高的,它的前身就是美國外交部,而隨著時間的發展,如今的美國國務院即負責外交也負責內政,其最高長官國務卿地位近似於總理,國務卿出訪時接待方也會用總理禮節迎接。
而如果美國總統發生意外,不能再旅行總統職責時,國務卿是美國總統的第四順序繼任者,僅排在副總統(參議院議長)、眾議院議長、參議院臨時議長之後。但是國務卿也需要由總統提名任命,其只向總統負責,而其他的部門長官均是如此。
總的來說,美國政府基本都是由總統一個人說了算,政府內部對總統的制約幾乎沒有,能對總統產生制約的只有國會和聯邦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