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案」沉寂九個月後,再次走進輿論視野。目前,檢察機關依法對勞榮枝涉嫌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罪案提起公訴,這意味著「審判勞榮枝」正式進入法理程序。然而,從勞榮枝落網以來,她的家屬始終堅信「她當時是被法子英脅迫作案」,按照「勞榮枝二哥」(以下簡稱「勞二哥」)的說法:「我妹妹不會去殺人」。
從某種層面上而言,「勞二哥」的說法,並非只是簡單的「袒護邏輯」。因為,就勞榮枝認識法子英時,才剛二十出頭,而且還是「小學教師」。在一定程度上,如果不是法子英的出現,她很可能並不會被捲入「命案」。就如,「勞二哥」所稱:「勞榮枝在法子英殺人案中肯定難脫干係,她落網後我就有心理準備」。
於此,就「勞二哥」的公開道歉,應該是真誠的。他在公開道歉中說:「作為勞榮枝的家屬,我們無比懊悔,只有誠懇地道歉」。這其實屬於整個家庭的聲音,因為二十多年來,整個家庭所遭受的非議,始終籠罩在他(她)們的心頭。而勞榮枝的落網,只不過將家庭之恥再次拉回到現實之中。
就如「勞二哥」面對媒體時強調:「罵她,她也聽不到」。對於自己的妹妹,他堅信只是法子英的「釣魚鉤」,算是同謀。不過,他也認為,面對這麼大的案子,法律還是會審判勞榮枝。事實上,對於「勞二哥」的公開道歉來講,道歉內容的具體篇幅很小,更多內容用來述說家庭成員的心路歷程。
「勞二哥」說,案發二十多年,勞榮枝沒有和家人聯繫過,如果她跟家裡有聯繫,我肯定要勸她投案。這二十多年,我們既恨她,也想親口問她,她為什麼要做出這樣傷天害理的事情。與此同時,「勞二哥」也強調:作為兄長,沒有教育好勞榮枝。對於這些「又恨又愛」的表達,或許只有至親之間才會存在。
只可惜,在眾多命案中,媒體輿論往往只關注如何慰藉受害者及其家屬,而對於罪犯的家屬往往會被無情地打入「原罪範疇」,即便法理上毫無關係,但是道德審視上,貌似永遠抬不起頭來。所以,對於「勞二哥」在公開道歉中所強調的「一個人死了,她身邊最親近的人也會受到持續傷害」,應該算是發自內心的悲鳴。
要知道,我們強調罪犯家屬的痛苦,並非是要輕視受害者及其家屬的痛苦,而是作為「無辜者」來講,他(她)們都是「受害者」,只不過各自的站位不同,社會所投射的定性不同而已。於此,「勞二哥」公開表態,就不應該過多的去批評,而是應該較為寬容地去接納。
說實話,「勞家人」這二十多年來,應該過得並不容易,即便勞榮枝的罪過跟他(她)們毫無瓜葛。這種情況下,「勞家人」是可以拒絕毫無人性的站隊邏輯的。因為,在基本的現實裡,勞榮枝就算最後被送上斷頭臺,她也永遠是「勞家」的成員,而這一事實,永遠無法被改變。
所以,無論「勞家人」最終作出何種行為,似乎都是可以被理解的。當然,一個基本的事實,他(她)們還是不能迴避:「無論如何,勞榮枝是有罪的,即便她是法子英的『釣魚鉤』」。當然,這些推定,也只是「勞家人」的積極臆斷,最終的定論還需要基於法理邏輯。
與此同時,「勞二哥」在談到妹妹時說:「她之前不願意見家屬委託的律師,可能是妹妹不願意給家人再帶來麻煩」。這實際上,也是作為家屬在對罪犯有足夠了解的情況下,才會作出的判斷。當然,這也反映出,在傳統家庭秩序中,「不拖累親人」被視為一種美德。
對於這樣的邏輯,可能會有人覺得有些荒唐,在他(她)們看來,像勞榮枝這樣的「女魔頭」是跟美德掛不上鉤的。可事實上,人性是複雜的。因為對於罪犯來講,只是屬於公域中的魔鬼,而回到私域中,往往可能還是個「好女兒」,「好妹妹」。
所以,對於「勞二哥」的說法,自然也是合理的。當然,回到勞榮枝的立場上,她自己釀成的苦果,終究還是要自己去承受的。只不過,她再怎麼不願意麻煩家人,還是無法消除對家人的傷害。並且,這還不只是單純的道德壓力,也存在對親緣關係的摧毀性打擊。
另外,透過「勞二哥」的公開道歉,我們還是能清晰地看到,作為家屬還是想儘可能地去「打撈」自己的親人。當然,這種「打撈」邏輯,應該並非是要僭越法理的秩序,而是想通過可能性的案情細節,為勞榮枝求得一線生機。就如「勞二哥」在公開道歉最後所強調的「我們也抱著希望,希望我們的希望,不要破滅」。
從某種層面上而言,這屬於較為樸素的願望。但是,在基本的倫理體系中,人們已經把勞榮枝定性為十惡不赦的女魔頭,認為她必須以死謝罪才能交代普遍性正義的訴求。這就導致,「勞家人」稍有「打撈」勞榮枝的傾向,就會被認為在故意忽視受害者及其家屬的感受。
不得不承認,「勞家人」將長期被籠罩在非議之中。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勞榮枝的落網」會對非議進行一定的稀釋,但是,「勞家人」內心的痛苦可能才正式地攤開了。因為,二十年來,「勞家人」始終都是心懸半空,一邊渴望有消息,一邊渴望永遠沒有消息。畢竟,只要有勞榮枝的消息,就意味著她將面對法理的審判,而在這個過程中,「勞家人」應該始終是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