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洪茂猶如一匹「黑馬」般突然冒出,是得到和平人真心擁護與支持,眾望所歸呢,還是另有隱情?
在當地群眾的密切配合下,調查組經過艱苦的調查取證,對案情剝蠶抽絲,一樁樁賄選事實終於浮出水面:29名人大代表相繼承認收受400元至1300元不等的現金及毛毯等實物,因而在選舉時投了鍾洪茂的票。根據初步查明的事實,7月17日河源市委在和平縣召開黨員幹部大會,宣布對鍾洪茂停職檢查。7月30日,河源市紀委認定鍾洪茂在縣長選舉中非法組織串聯、賄賂代表事實存在,破壞了選舉的合法性與真實性,有嚴重的違紀違法行為,賄選一案移交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同日,河源市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決定暫停鍾洪茂行使市人大代表職權。也是這一天,河源市檢察院立案,刑事拘留了鍾洪茂。策劃上演賄選鬧劇根據河源市委調查組查明的情況,鍾洪茂賄賂當縣長是一起精心策劃、蓄謀已久的違紀非法活動。5月底,和平縣調整領導班子,鍾洪茂認為自己的機會來了,便多次召集親信開會商討選舉的事。為了達到目的,鍾洪茂採取了抓住兩頭的辦法:一方面,由於多年來他在和平縣任縣委常委、組織部長、主管黨群工作的副書記,在選舉中便大量利用自己在職提拔的幹部拉選票,還親自到一些領導家中做工作,和一些縣直領導及鎮領導打招呼;而另一方面,便是抓住農村基層的人大代表,採取「農村包圍城市」的賄選勾當。
據彭寨鎮光溪村支部書記黃增桂透露,選舉前10多天,鍾洪茂把他叫到辦公室,詢問彭寨鎮有多少個農民人大代表,黃說有12個,鍾便要他「回去發動一下」。當時黃增桂正打算找鍾洪茂批錢蓋樓,對鍾交待的事當然一口應承。鍾洪茂給黃增桂一個信封,內裝6000元錢,回去後黃桂增便將錢分給了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聯合推選候選人本來是一件十分嚴肅的事情,但在收受了鍾洪茂的賄賂之後,就成了兒戲。在和平縣人大印製的代表聯合提名候選人登記表上,鍾洪茂表現、提名理由這一欄上有這樣的評語:「該同志思想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有統攬全局、駕馭全局的領導能力,具有豐富的資歷和基層實踐的經驗,綜合素質較高,能夠領導和平縣加快脫貧奔小康,推進兩個文明建設。」這些溢美之詞,都是鍾洪茂親自授意寫好交給人大代表的。在賄選中,與鍾洪茂有曖味關係的和平縣人民醫院副院長黃蘭婕擔當了重要角色。
據和平縣群眾反映,這位30多歲的女院長是鍾洪茂的老鄉,平時與鐘的關係非比尋常。選舉前,黃蘭婕找到合水鎮合水村支部書記曹仕恆,問他選舉時能不能幫忙,曹說:「忙是可以幫,但農民是講實惠的」。與鍾洪茂商量之後,黃蘭婕掏錢買了6張拉舍爾毛毯交給了曹,並許諾事成會再表示。在曹仕恆的串通下,合水鎮6位代表投票選了鍾洪茂。事後黃蘭婕再拿出4000元錢,給曹1000元,其他代表每人500元。
與黃蘭婕一樣,私營老闆黃金水也心甘情願給鍾洪茂幫忙。黃金水在大壩鎮投資做陶土生意,得到過鍾洪茂不少「關照」。選舉前,黃拿出4500元錢給大壩鎮半坑村支部書記吳廷川,讓他「搞掂」大壩鎮8位人大代表,選鍾洪茂當縣長。
讓人啼笑皆非的是,吳廷川還從每人那裡拿了100元錢回扣,只給了每個代表400元,自己拿1300元。人大代表素質低據了解,早在人代會召開前3天的6月13日晚上8時,收到鍾洪茂賄選的風聲後,市委副書記盧建中就接二連三地打電話給鍾洪茂,要求其停止搞「小動作」,並立即消除不良影響,但每次都被鍾洪茂以感冒在家、司機沒在等為理由予以婉拒。
鍾洪茂在和平縣任職近10年,當地老百姓稱他為「鹽務局長」(意即心肝太鹹)。不少老百姓向記者反映,和平縣近年來幹部任用極不正常,一個剛招進賓館的女服務員沒多久就成為某局的副股長,某個體老闆娘突然搖身一變成為某鎮的黨委委員、婦聯主席,某司機一下子成為副局長……黃蘭婕任醫院的副院長連衛生局領導都不知道。
連月來,賄選一案在和平縣、河源市引起了強烈反響。鍾洪茂靠非法手段當上縣長後,當地群眾議論紛紛:縣長都可以爭當,可以拉選票,鎮長、副鎮長、黨委委員同樣也可以爭當啦!一些個體戶還公開地說:「明年鎮級班子換屆,我準備花三五萬元搞個鎮長噹噹。」一些群眾擔心地說:「花錢買選票,當上官以後要回報,能不產生腐敗嗎?那樣,和平縣將不再和平。」
調查組進駐和平後,許多群眾主動提供線索,一些接受了賄金的人大代表主動退出贓款,對於賄選一案的迅速查處,當地群眾無不拍手叫好。河源市委書記楊華維說,鍾洪茂賄選一案的教訓是深刻的,這是對民主和法制的公然踐踏,是對黨管幹部原則的嚴重挑戰。在這件事上,河源市委的立場很堅定,就是一抓到底,決不隱瞞,不包庇,要給社會上那些不擇手段爭權奪利的歪風以嚴正警示。
記者在河源市明查暗訪,許多幹部群眾對記者說,在和平賄選案中,有那麼多人大代表受到幹擾,有的甚至收受紅包,違背本人意願及群眾意見投票給鍾洪茂,說明我們的一些基層人大代表素質亟待提高。特別是在此次賄選案中,鍾洪茂有意繞開縣城各企事業單位人大代表,而在農村代表中發動串聯、花錢買選票,顯示農村基層人大代表的素質偏低。賄選案給各級人大上了深刻的一課,提醒我們的人大代表要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好選舉權,投出手中神聖的一票。作者:潘小平 黃學佳 黃聚平
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選舉權的,為什麼和平縣的一些人大代表會為了區區幾百元錢出賣自己的良心、背叛自己的神聖職責呢?此案深究下去,這些被收買的人大代表的產生是否完全沒有貓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