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法庭後,李君給記者展示她此前告贏沃爾瑪的判決書。攝/記者 劉暢
因為收入低,原來李君和丈夫一直住在地下室。離開沃爾瑪後,李君有了孩子。為了孩子,他們搬到農民自建出租樓頂層一間10平方米的房子裡居住。攝/記者 劉暢沃爾瑪深圳香蜜湖分店收銀員李君到香港參加勞工維權培訓,歸來後數日即被單位解聘。她一度是工會委員,多次作出全員加薪等提議,直到被「踢出」工會並被老東家告上法庭。
為支持李君維權,月收入只有1000多元的同事們每人捐款5元,幫她請律師,和門店打官司。成功獲賠後,李君又將香蜜湖分店的工會告上法庭。
她說,起訴沃爾瑪工會有象徵意義沃爾瑪一貫壓榨員工,且不允許員工抱團維權,更不允許內部出現真正能捍衛員工權益的組織,起訴是想讓所有人關注到這點。
前天下午,該案在深圳市福田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被迫離職
參加勞工培訓後 被炒魷魚
2011年7月的一天,沃爾瑪深圳香蜜湖分店收銀員李君在家中做家務時扭了腰,向單位請假3天。
病休後沒過幾天,領導突然把她叫進辦公室,說:「你被解僱了。」解聘理由是她以腰扭傷為由請假,實為到香港參加勞工維權培訓,做人不誠實。
李君承認確實參加了培訓。培訓是香港大學中國法律研究中心舉辦的,是國內最專業的集體談判講座。但她辯解,自己帶著腰傷去香港,是因為來回都坐車,無礙傷情。
李君說,當時門店的常務副總、人力資源經理、前臺主管均在場,他們不聽她的解釋,要求她籤自願離職的協議。
李君不籤。「不籤就別想走出大門!」領導大吼,讓人在門口把守。僵持兩個小時,李君被迫交出工卡和飯卡,離開單位。
李君是甘肅人,一到深圳就進了沃爾瑪。從26歲到35歲,一幹就是9年,單位說不要就不要了,她怎麼也不能接受。
曾為工會委員 多次為員工出頭
事後李君得知,沃爾瑪的一些領導看見了香港勞工維權培訓主辦方發在網上的活動照片,並將照片傳到各分店進行人員辨認時,發現了李君。很多同事分析,這很可能是沃爾瑪堅持要開掉她的原因。
「熱情、仗義,樂於助人,作為工會委員,敢為員工出頭,總在幫大家爭利益。」李君的同事楊光成這樣描述。
2006年,沃爾瑪深圳各店成立工會。在香蜜湖分店,李君全票當選工會女工委員。
在她的爭取下,單位在三八婦女節破例為女工發了福利;前臺員工經常需要去停車場協調超市班車發車接送顧客等事宜,夏天在室外很辛苦,李君多次向領導反映,最終為大家申請到高溫工作補貼。
李君還多次在高層領導主持召開的基層會議上提出全員加薪的建議。「後來每次開會前,前臺經理都會叮囑她,不要再提了。」楊光成說。
李君沒意識到做這些會得罪領導。她說,工會經歷了幾次換屆,工會委員漸漸由員工選舉變成單位直接任命了。2009年,新一屆工會開會,李君發現沒人通知她。她突然意識到,自己被「踢出」工會了。
李君決定維權。她到深圳市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最終,勞動部門裁定沃爾瑪解除勞動合同違法,應予賠償。
訴訟維權
被單位告上法庭 沒錢請律師應訴
沃爾瑪不服訴至法院。該公司認為,李君借病假去香港參加培訓,說明她沒病,是在欺騙單位,嚴重違反《員工手冊》規定的「沃爾瑪誠信原則」,因此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合法。
當了被告要上法庭,李君有些慌,「我丈夫在飯館打工,我們還住在地下室,經濟狀況並不好,連孩子一直都不敢要,哪有錢請律師?」
同事們聽說後湊到一起商量,決定集體捐錢幫李君僱律師打官司。
「幫李君就是幫我們自己。」楊光成說。
同事每人捐5元 幫忙請律師
維權獲勝 法院:沃爾瑪太嚴苛 解聘違法
李君最終聘請廣東勞維律師事務所的何遠程律師作為代理人幫她維權。
訴訟期間,沃爾瑪的相關負責人始終沒有出庭。庭審過程中,沃爾瑪的代理人一直強調李君不誠實:既然向公司請病假,就不應該去香港參加勞工培訓。
最終,深圳市中級法院終審判決沃爾瑪深圳香蜜湖分店的解除勞動合同理由過於苛刻,系違法,故應向李君支付賠償金48636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李君在病假期間可以自由支配時間,且其參加培訓並不影響沃爾瑪的正常生產經營,沃爾瑪與其的勞動合同關係過於嚴苛,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沃爾瑪的員工薪水不高,月工資僅有1000多元,大家生活都不富餘,經過反覆商議,大家決定每人捐5元。
懾於沃爾瑪的壓力,負責匯總款項的李啟明說,捐款工作都是大家秘密進行的。
大家擔心,要是明著籌集資金幫李君打官司,被管理層發現肯定會遭到阻礙,甚至自己也會上公司的「黑名單」,在以後的工作中被「穿小鞋」。
因此,大家一直是在工餘時間湊錢,「工友們分散著把錢交給我,前後持續了好幾天時間。」
李啟明將捐款人的姓名和捐款數額等內容,認真地記在一個筆記本上。最終,他密密麻麻地記滿了三頁紙。
「就連促銷員,也都捐了錢。」李啟明向記者介紹說,他們並非超市員工。
當李君得知大傢伙為她捐錢打官司時,眼淚一個勁兒地往下掉,拿著厚厚的一沓5元、10元面值的鈔票,百感交集。
再提訴訟 不許員工抱團維權 起訴工會維權
李君最終拿到了賠償金。她的做法也鼓舞了很多工友。據她了解,在她之後,至少4位沃爾瑪深圳店的員工也起訴了沃爾瑪,打勞動爭議官司。
今年6月,李君又起訴了沃爾瑪深圳香蜜湖分店工會。
李君說,自己被單位宣布解聘後,曾給工會副主席打電話求助,對方明確告訴她沒法幫忙;她又找正在休產假的主席,結果對方稱,「不要囉嗦了,你找我也沒用」。
沃爾瑪通知工會李君被解聘的當天,工會即蓋章作出確認,沒有提出任何異議。
李君認為,自己被辭退的理由是「不誠實」,而工會不但未就此作出任何調查,還當即書面作出解僱確認。因「不誠實」被辭退,這造成自己名譽上的損失,而工會難辭其咎。
因此,李君委託廣東勞維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凡琦作為代理人,起訴門店討要名譽權,請求法院判令工會賠禮道歉,為自己恢復名譽、消除影響。
她講述了起訴工會的初衷:「沃爾瑪一貫壓榨員工,且不允許員工抱團維權,更不允許內部出現真正能捍衛員工權益的組織。工會不為員工說話,我起訴工會,是想讓所有人關注到這點,它是具有象徵意義的!」
據了解,這是國內首起員工起訴工會的民事案件。
工友:個人力量單薄無法對抗單位
許多老同事聽說李君起訴了工會,都很支持她。大家打聽到開庭日期,都表示要去旁聽。
7月23日下午2時,深圳市福田區法院第10法庭開庭審理了此案。有50多人前來旁聽,法庭座位不夠用,法官只好批准旁聽者搬來走廊上的沙發就座。旁聽者多是李君在沃爾瑪的老同事。大家表示,到庭旁聽,是想在精神上支持李君。
「她的遭遇,我們每個人將來都可能遇到。一個人的力量太單薄,根本無法與沃爾瑪這麼強大的公司對抗。」沃爾瑪員工小徐說。
但還是有很多同事未能如約到場。開庭前,一些人給李君打電話,稱公司為了不讓他們旁聽,臨時調整了他們的工作時間。
工會負責人沒有到庭,工會代理律師表示,工會不存在損害李君名譽的事實,「退一步說,即使存在名譽被損害事實,工會的行為也與之不存在因果關係。李君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懇請法庭予以駁回。」
該人說,李君自始至終都沒有提交證據證明其名譽受到損害。
而李君的律師孟凡琦稱,沃爾瑪以不誠實為由解僱李君時,工會在解聘通知上書面確認,這點就是侵犯李君名譽權的表現。
在法庭上,李君為自己抗爭時,幾度哽咽。
庭審結束後,法官沒有當庭宣判。
最新進展 擔心自己登上零售業黑名單
日前,記者來到李君位於深圳市福田區布尾村的家中。這裡是深圳的「農民屋」集中地當地農民在自己宅基地上蓋房出租,而租戶都是來深圳打工的外地人員。
李君和丈夫陳先生住在樓房頂層,房租最便宜,10平方米的房子,每月租金900元。
離開沃爾瑪之後,不再那麼疲憊的她決定要個孩子,去年生下寶寶。正是為了讓孩子有個更好的環境,夫妻倆才從地下室搬上「地面」。
如今,李君在一家民營超市做收銀員,夫妻倆每月工資加在一起4000元。
她很擔心自己屢次起訴,會遭到沃爾瑪報復,讓她上零售業的黑名單。「我37歲了,幹我們這行,38歲是個坎兒。我要是再失業,就找不到這方面的工作了。」她說。
上廁所掐表 超10分挨批
因為收入低,原來李君和丈夫一直住在地下室。離開沃爾瑪後,李君有了孩子。為了孩子,他們搬到農民自建出租樓頂層一間10平方米的房子裡居住
員工上廁所之前得打下崗條,上完之後再打一次,超過10分鐘會被訓誡,為此大家只好「掐表」;從沃爾瑪進入中國那天就開始「服役」的老員工,曾因為工資福利差絕望得試圖自殺。
在沃爾瑪員工的描述中,這家單位堪稱「當代周扒皮」。同時員工稱,沃爾瑪對工會等員工抱團維權的形式,始終十分警惕。
專家表示,沃爾瑪的制勝之道是通過精簡人力成本等方式降低商品價格,對工會等的警惕,是因為擔心維權會提高用人成本,導致總成本上升。
企業揭秘
上廁所限10分鐘 多次超時或扣錢
在深圳採訪期間,多名沃爾瑪店員向記者披露了單位內幕。在他們眼裡,沃爾瑪堪稱「當代周扒皮」。
回憶往日工作,原店員李君說:「太緊張、太累了。一個上午,光現金就能收五六萬。」李君告訴記者,作為收銀員,她每天就是一刻不停地收錢,連上廁所都得掐表。因為公司規定,上廁所之前必須打一個下崗條,上完之後再打一次。如果主管發現誰上廁所超過10分鐘,就會對員工進行訓誡。次數多了,就可能扣工資。
中午用餐時間為40分鐘,用餐前後必須刷兩次卡,如果一個月3次用餐超時,會被警告,同樣會影響到工資。李君說,雖然她的水杯就放在收銀臺上,但經常因為顧客多,騰不出工夫喝水。
賣命17年 只比新人多掙700元
談起沃爾瑪,老員工王虹滔滔不絕。
1996年,沃爾瑪在深圳開設第一家店面沃爾瑪購物廣場。那年,王虹成為這家沃爾瑪店的收銀員。轉眼17年過去,她還在沃爾瑪工作,但工資已經「封頂」。扣除醫保和住房公積金等,王虹每月拿到手的工資只有2400元。
「新入職員工工資是1700多元,我幹了17年,工資只多700元。平均下來,多幹一年,才多41塊錢。」她說。
王虹說,其多次要求加薪未果,隨著醫保、養老金數目連年增長,拿到手的工資反而降了。由於曾被公司評定為「工作質量不合格」,王虹一度想不開。
2010年,王虹爬上公司樓頂,試圖一躍而下,後被物業保安抱住。「我想看看沃爾瑪的領導們到底有沒有人性。」她說。當時,她的極端行為一度引起社會關注。但如今3年過去,沃爾瑪仍然對她的訴求不予理睬。
評估劃比例 5%的人不能加薪
在沃爾瑪,並非沒有「加薪」概念。每年6月1日,是沃爾瑪員工的「加薪日」。
員工張虎說,加薪前的兩個月,管理層會給每位員工寫評估報告,人力資源部按照每位員工的評估分,決定是否為其加薪幾十元至上百元不等。
而2012年至今的加薪評估方式,讓員工們十分不滿。評估報告中,每項後面不標分值,只有「員工標兵」、「超出期望」、「表現合格」、「有待改進」、「低於期望」5個檔次,「有待改進」的員工加薪數額很低,「低於期望」的員工不能加薪。
而每個檔次對應著一定的員工比例數3%、12%、70%、10%和5%。這就意味著,必然有10%的員工加薪額很低,必然有5%的員工不能加薪。針對後兩檔員工,公司會對其進行「指引」,但不少接受過「指引」的員工最終還是因考核不合格被解聘。
工資低待遇差 40多人集體抗議
李君告訴記者,由於工作累、工資低,很多員工幹不了多久就會離職。但公司為了開源節流,不願招聘新人。以香蜜湖店為例,剛開業時大約有90名收銀員,9年後只剩下30人,意味著一人要幹以前3個人的活。
2012年7月5日,因不滿薪水低、房屋補貼被取消、評估報告不透明,40多名深圳沃爾瑪員工在配送中心門口抗議。當天下午,資產保護部經理勸他們冷靜,承諾他們第二天都能到公司正常上班。但其中4名員工次日到公司後,都接到一紙解聘通知,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同年7月11日,其中2名員工爬上配送中心的倉庫房頂,稱沃爾瑪不補償就跳樓。8小時後,2人從房頂下來。一些員工稱,當時,沃爾瑪用假和解協議把2人騙了下來。之後,2人被拘留10天。
據員工反映,沃爾瑪內部經常上演解聘員工的「戲碼」。被解聘者由於在法律知識、經濟實力等各個方面處於明顯劣勢,多數選擇忍氣吞聲。
對於為何工資福利差還不另謀他就,員工們解釋說,多數員工都是從外地到深圳的打工者,文化程度不高,找工作艱難,迫於生活壓力,大家都不敢輕易扔掉飯碗。
企業做法
沃爾瑪拒絕工會 員工難抱團維權
很多員工表示,沃爾瑪對員工抱團維權,非常排斥和警惕。
一位員工說,工會本來是最基本的員工維權機構,但沃爾瑪一直認為工會是一股分裂的力量,因此一直抵制員工參與工會或參與其他員工維權組織。
沃爾瑪1996年進入中國後,全國總工會多次要求其建立工會,屢遭拒絕。
2004年11月,全總有關人員表示:「如果沃爾瑪繼續抗拒工會組織,那麼它面對的將不僅是全總,而是整個中國。」之後,上海拒絕沃爾瑪進入。迫於壓力,沃爾瑪作出讓步。
2006年7月29日,沃爾瑪福建晉江店成立工會,這是它在中國的第一家內部工會,也終結了它全球不建工會的歷史。對此,沃爾瑪內部反彈強烈。
有媒體報導稱,沃爾瑪總部曾就晉江店工會成立一事,向分店下發「備忘錄」稱,如果工會人員到店宣傳,不要和他們交談,當場撕掉宣傳材料扔進垃圾箱,不許個人傳閱……沃爾瑪不歡迎工會組織,大家為了自己的發展前途,考慮清楚……更有個別高層開會時稱:「誰參加工會,誰走人!」
儘管如此,在全國總工會的敦促下,沃爾瑪各地門店還是陸續建立了工會。工會委員最初由員工直選,但幾年之後,漸漸變成企業高管任命。此後,工會維權力度與自選委員相比大相逕庭。
沃爾瑪說法 香蜜湖店工會主席:不便回應
今天上午,記者撥打沃爾瑪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事務部電話採訪,一直無人接聽。記者通過網絡給沃爾瑪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總裁發信,表達採訪要求,但未得到相關回復。
記者撥打沃爾瑪深圳香蜜湖店工會主席張巖手機,她表示此事不便回應,掛斷電話。
專家說法 沃爾瑪精簡人力成本 為降低價格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章天一表示,沃爾瑪的制勝之道是依靠專業技術把庫存和物流成本降到極致,人力成本也最大限度地精簡 ,從而使商品價格遠低於其他超市,佔領市場。
他說,沃爾瑪的一位高管曾透露,沃爾瑪的薪資水平普遍低於同類型的外資零售商,甚至低於國內民營零售商,中層主管的薪酬低於家樂福同樣職位員工近三分之一,高級員工的薪酬則低於家樂福同等職位員工近一半。
但由於沃爾瑪強調對員工監控和支持員工發展並重管理模式,其對員工的管理已經達到了一個很高的高度。
章天一認為,沃爾瑪對工會如此態度,是因為擔心工會為職工維權,會提高其用人成本,從而導致總成本上升。
國外情況
專家:國外沃爾瑪員工抱團維權也難
1962年,美國人山姆·沃爾頓在阿肯色州Bentonville鎮開設「沃爾頓的五分一毛店」,1969年正式命名為「沃爾瑪」。
據報導,2001年,沃爾瑪支付工人工資平均8.23美元/小時,而超級市場行業的工人平均工資為10.35美元/小時。
2005年的一項訴訟中,沃爾瑪被指控不給工人休息和午餐的時間。
在沃爾瑪發展成全球性的大公司之後,不同國家的全國性工會都試圖組織沃爾瑪職工加入工會,而沃爾瑪的對策就是迅速解僱鼓動同事參加工會的職工。
2000年,德克薩斯州一家沃爾瑪的裝肉工人投票決定加入工會。投票成功之後,沃爾瑪裁掉全公司所有的裝肉工人,自此只進購已經包裝好的生肉。
2005年,加拿大魁北克省的一家沃爾瑪店的職工投票決定加入工會。之後,沃爾瑪關閉了這家店。
廣東勞維律師事務所律師何遠程告訴記者,他們經常與美國專門研究沃爾瑪的專家學者進行交流。
其間,他了解到,在美國總部,沃爾瑪並未設置工會,員工很難抱團維權,而且公司內部有一套強大的管理機制,通過晉升渠道、意見表達渠道等不同的方式讓員工的訴求得到往上層反映並得以解決的機會,並會通過員工的崗位設置、工資福利待遇等存在差異,使員工的利益差異化。
這樣一來,員工即使有不滿情緒,也無法形成抱團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