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19年12月25日訊(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記者 塗勝 通訊員 包宇峰)12月25日,記者從深圳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支隊(以下簡稱「執法支隊」)獲悉,為加強城市道路路政管理,切實解決市民反映強烈的違法佔用道路問題,截至2019年12月24日,執法支隊共查處路政案件1877宗,其中查處擅自佔用挖掘破壞設施類案件765宗,查處非道路交通標誌類案件118宗,查處養護施工類案件203宗,查處其它類型路政案件791宗。
典型執法案例
未經許可就擅自搶挖道路 處10000元罰款
12月4日下午17時30分,執法支隊鹽田大隊執法人員在轄區開展執法巡查,在巡查至北山道雙擁公園段時發現某施工單位十幾位工人正在路面施工,施工人員正使用挖掘機和拆除機在挖掘路面,施工現場未做任何安全圍擋。執法人員當即亮明執法證件表明身份,要求施工人員立即停止施工,並對施工現場進行勘驗取證。執法人員對施工現場負責人譚某進行詢問取證時,譚某表示他們是深圳市某電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員工,根據公司要求開展電力改遷施工,施工從當天上午動工,目前已開挖路面面積為長30米、寬0.6米。
執法現場。
經核查,該處工程未獲得施工許可,執法人員隨即對施工工具機械依法予以暫扣,並要求施工人員做好安全警示及圍擋。通過進一步調查取證,執法人員認定深圳市某電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擅自佔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違法行為,依法對當事人開具了違法行為通知書,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依法開具《違法行為通知書》,對該公司處以10000元罰款,並責令改正。
市民投訴 執法人員火速查處超期施工違法行為
12月16日,有熱心市民通過「深圳交通運輸執法」微信公眾號留言,反映龍華區留仙大道人行道施工後並未修補完善,路面坑窪不平。收到市民投訴後,執法支隊龍華大隊執法人員火速趕往現場進行跟蹤調查。經查,該工程是市電力工程施工項目,施工單位為深圳市高某電力工程有限公司,道路已被開挖面積為長26米、寬3米、深2.4米。
執法現場。
執法人員現場檢查《佔用挖掘道路許可證》,發現該許可證已超過許可期限,且未向轄區管理局申辦延期佔用挖掘許可。於是,執法人員責令施工人員立即停止施工。經調查取證,執法人員認為施工單位深圳市高某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批准的事項佔用挖掘道路的違法行為,依法開具《違法行為通知書》,對該公司處以5000元罰款,並責令改正。
發現以下違法佔道行為歡迎撥打12328進行舉報
不論是擅自挖掘道路還是其他違法佔道的行為,都會影響車輛、行人的正常通行,給市民出行帶來不便及安全隱患。對於各類違法佔道行為必須要零容忍,市民如有發現違法佔道行為,均可撥打12328進行舉報,或者通過關注「深圳交通運輸執法微信公眾號」進行留言舉報。
常見的佔道違法行為有哪幾種呢?
1.擅自佔用挖掘道路或擅自佔用道路施工;2.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積、期限佔用或者挖掘道路,或擅自改變挖掘道路範圍和期限,未辦理變更審批手續;3.未在道路施工現場設置明顯標誌和安全防圍設施;4.佔用、挖掘道路後,不及時清理現場;5.擅自設置、移動、佔用、損毀道路交通安全設施;6.擅自在道路、橋梁及附屬設施上設置廣告牌或者其他懸掛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