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切實做好我區洪澇災害事件的防範與處置工作,確保我區城區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區域經濟社會安全穩定和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根據《水法》《防洪法》《防汛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陝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陝西省防禦洪水災害應急預案》;《延安市安塞區防洪規劃》《延安市安塞區城總體規劃》等,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要求,結合城區現狀進行編制。
(三)適用範圍
適用於自然或人為因素導致的城區洪水、暴雨洪澇等災害事件的防禦和處置。
(四)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以防為主,防、搶、撤相結合的原則;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分級管理責任制、分部門責任制;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重,全力搶險;堅持因地制宜,具備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突出重點;堅持統一領導,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堅持公眾參與,軍民聯防;堅持工程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的原則。
二、區城概況
(一)自然地理
安塞地處西北內陸黃土高原腹地,鄂爾多斯盆地邊緣,位於延安市正北,西毗志丹區,北靠榆林市靖邊區,東接子長區,南與甘泉區、寶塔區相連,東經108°5′44″至109°26′18″,北緯36°30′45″至37°19′3″,屬典型的黃土高原丘陵溝壑區。區境南北直線距離92公裡,東西直線距離36公裡,總土地面積2950平方公裡。
安塞地形地貌複雜多樣,境內溝壑縱橫、川道狹長、梁峁遍布,由南向北呈梁、峁、塌、灣、坪、川等地貌,山高、坡陡、溝深。全區有4條大川,溝壑密度為4.7萬條/平方公裡。最高海拔為1731.1米(鐮刀灣鎮高峁山),最低海拔為1012米(沿河灣鎮羅家溝),平均海拔為1371.9米,區城海拔為1061米。地勢除坪橋鎮王家灣南高北低外,其它地區多由西北向東南傾斜。主要山丘有高峁山、雅行山、白豬山、天澤山、玉皇廟嶺、神嶺山等。
安塞的氣候屬中溫帶大陸性半乾旱季風氣候,四季長短不等,乾濕分明。春季氣候回升較快、風沙大、雨量少,有霜凍和春旱;夏季溫暖,有伏旱、暴雨、冰雹和陣性大風出現;秋季溫涼,氣溫下降快而有霜凍;冬季寒冷而乾燥。境內有延河、大理河、清澗河3條水系,主要河流有延河、杏子河、西川河、小川河、小溝河、雙陽河等。坪橋鎮王家灣屬大理河水系,坪橋鎮東4個政村和王家灣楊咀政村屬清澗河水系,其餘均為延河水系,其中延河流域面積佔總面積的89.8%,大理河、清澗河分別佔5.7%和4.5%。水資源總量為15572萬立方米,地表徑流量11781萬立方米,過境客水量3791萬立方米,人均947立方米。年平均氣溫8.8℃(極端最高溫36.8℃,極端最低溫—23.6℃),年平均降水量506.6毫米,年日照時數2395.6小時,日照百分率達54%,全年無霜期157天。主要自然災害有:乾旱、洪水、大風、冰雹、霜凍等,尤以乾旱最為嚴重。
馬家溝水庫位於城區以西4.5公裡處,是以城區供水為主兼有防洪攔沙功能的小(Ⅰ)型水利工程,壩型為碾壓式均質土壩,壩高29米,壩頂長275.35米,總庫容203.3萬立方米,調節庫容130萬立方米。
(二)社會經濟
安塞區境南北直線距離92公裡,東西直線距離36公裡,總土地面積2950平方公裡,區城總人口約8.2萬餘人,包茂高速、206省道貫穿區城。2018年,全區完成生產總值107.2億元。
(三)洪澇防禦體系現狀
城區目前已修建防洪堤總長度達17280米,基本達到30年一遇洪水標準。但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區的重要建築設施已逐步向延河兩岸擴展、延伸。因此,現有的防洪工程體系還不能滿足當前防汛工作的需要。
(四)洪澇風險分析
1.暴雨洪水特性:安塞屬黃河流域的延河水系,河床比降大,降雨充沛,氣候溼潤,植被較好,地下水位較高,因此,「蓄滿產流」是本區暴雨的主要特性,暴雨是形成該區洪水的主要原因。
2.致災暴雨洪水來源:城區洪水主要來源為延河流域洪水,該流域洪水是城區最大的威脅。
3.洪水、暴雨可能致災影響淹沒範圍:環城路、二道街沿線等。
(五)重點保護對象
區醫院、各中小學校、幼兒園、政府大院等重點部門和單位,地下商城、人防工程等重要地下設施以及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設施,城區易積水交通幹道及易發生內澇的低洼地段。
三、組織體系與職責
(一)指揮機構
政 委:陳富山 區委常委 電話:13509115330
負責指導全區防汛抗旱工作。
指 揮:呂國煜 區政府副區長 電話:13772275588
負責安排部署城區抗洪搶險及群眾撤離和安置的指揮工作,安排部署城區第一、二、三、四、五撤離區抗洪搶險及群眾撤離以及延安保小、區初級中學安置點的具體指揮工作。
副指揮:張少一 區人大副主任 電話:13809116213
負責安排部署城區第六、七、八、九、十撤離區抗洪搶險及群眾撤離以及體育廣場、第二小學安置點的具體指揮工作。
張思煒 區人大副主任 電話:13909119930
負責安排部署城區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撤離區抗洪搶險及群眾撤離以及河濱公園、杏子川採油廠安置點的具體指揮工作。
張延成 市公安局安塞分局政委 電話:19909110009
負責安排部署城區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撤離區抗洪搶險及群眾撤離以及黨校、城北廣場安置點的具體指揮工作。
武 軍 區政協副主席 電話:13909118894
負責安排部署城區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撤離區抗洪搶險及群眾撤離以及真武洞中心小學、高級中學安置點的具體指揮工作。
闕東波 區委常委、人武部部長 電話:15353283868
負責應急搶險隊的指揮工作,協調和組織搶險隊員、武警及民兵預備人員,執行抗洪搶險、營救群眾、轉移物資及執行重大防汛措施等任務。
楊 豐 區水務局局長 電話:13809119838
負責城區防汛抗旱工作和全區河道、水庫的防汛以及氣象、水文、水情、汛情的預測預報工作。
指揮部成員:區委辦、政府辦、水務局、應急管理局、公安分局、經濟發展局、財政局、民政局、電力局、交通局、自然資源分局、生態環境分局、教體局、衛健局、農業農村局、廣播電視臺、城管執法局、供銷社、人防辦、防汛辦、科技局、氣象局、水文站、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真武洞街道辦事處、白坪街道辦事處、金明街道辦事處等單位負責人。
(二)成員單位職責
區委辦:負責防汛搶險的協調、溝通、聯絡工作。
負責人:高 流 電 話:13992179515
政府辦:負責防汛搶險的協調、溝通、聯絡工作。
負責人:張玉飛 電 話:18709118016
區水務局:負責防洪工程的管理工作,提供雨情、水情和洪水預報,組織防汛檢查,督促清除河道行洪障礙,制定水庫度汛計劃和防洪預案,做好防汛應急搶險物資的儲備和發放工作。
負責人:楊 豐 電 話:13809119838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督促和檢查汛期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做好生產經營單位洪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負責人:李學義 電 話:13992160835
市公安局安塞分局:負責抗洪搶險疏散人群,開通道路,維護防汛搶險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實施交通管制,打擊和查辦各種盜竊防汛物資、破壞防洪工程設施和通訊設施的違法行為。
負責人:石 磊 電 話:13700217789
區經濟發展局:負責防汛基礎設施和水毀工程修復的規劃、計劃項目的審批及投資計劃安排;負責工業、商貿系統的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負責人:劉志敏 電 話:13891159288
區財政局:負責防汛基礎建設和通訊及雨水情測報設施配置、水毀工程修復、抗洪搶險等經費的籌集、監管,確保防汛工作需要。
負責人:高延林 電 話:13891113808
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做好城區防洪安全、內澇防治、低洼易澇區的搶險工作以及城區河段巡查監管。
負責人:馬 銳 電 話:13909111745
區民政局:負責落實洪澇災區群眾的生產生活安置工作,幫助災區群眾重建家園,統計和核定洪澇災情,做好救災物資的儲備和發放工作。
負責人:郝廷俊 電 話:13909118901
區電力局:負責保障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和災區恢復生產的電力供應工作。
負責人:張佔慧 電 話:13700218183
區交通局:負責組織運送防汛搶險、救災、防疫等人員和防汛抗旱物資和設備,及時組織修復水毀公路,保證交通運輸暢通,並負責公路建設中造成河道設障的清除。
負責人:禹文美 電 話:13992119378
市自然資源局安塞分局:負責全區滑坡等地質災害的預案制定、監測、防治和組織搶險,協調指導做好災後恢復重建的用地保障。
負責人:任玉龍 電 話:13992138338
區教體局:負責教育系統防汛工作,對全區學校校舍進行安全度汛檢查、制定防範措施、搶險預案和開展防汛知識的教育宣傳工作。
負責人:楊光清 電 話:13809119868
農業農村局:負責災區農村抗旱救災、農業乾旱災情的監測和洪澇乾旱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指導工作。
負責人:周 贇 電 話:13772257500
區衛健局:負責災區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
負責人:高德飛 電 話:13891113817
市生態環境局安塞分局:負責災區的環境影響評價,指導做好災區的重大環境事件的處理及善後工作。
負責人:馬成雲 電 話:13509110108
科技局:負責防汛抗旱知識科教工作。
負責人:曹寶懷 電 話:13909113143
人防辦:負責城區備用報警設備的管理維護,確保汛期正常使用。
負責人:高海君 電 話:13809119835
供銷社:負責防汛、搶險、救災物資的組織、儲備、調撥和供應。
負責人:張治科 電 話:15829118608
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負責防汛期間雨情、水情及抗洪搶險的通訊保障工作,及時準確傳遞各級政府和防汛指揮機構的有關抗洪救災指令。
負責人:李光祖(電信)電 話:13369286702
負責人:楊 爍(聯通)電 話:18691110093
負責人:姬衛東(移動)電 話:13509112883
區氣象局、水文站:負責監測天氣形勢,收集水文資料,及時提供天氣預報和雨情的實況信息,為指揮部決策提供信息保障。
負責人:都全勝(氣象)電 話:13992197699
負責人:寇宜君(水文)電 話:13669219146
區廣播電視臺:搞好防汛法規、政策宣傳,並及時準確報導防汛搶險、防汛準備、抗洪救災等信息。
負責人:張春生 電 話:13991789811
真武洞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以及抗洪搶險機動任務人員徵集。
負責人:高 煒 電 話:13992164089
白坪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以及抗洪搶險機動任務人員徵集。
負責人:陳榮榮 電 話:18091168877
金明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以及抗洪搶險機動任務人員徵集。
負責人:劉 毅 電 話:13909114951
(三)辦事機構
城區防汛抗洪工作由安塞區防汛指揮部統一號令,統一指揮。總指揮由區人民政府決定,並報延安市防汛指揮部備案。
防汛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防汛日常事務工作,主要職責有:
1.組織汛前準備和安全檢查工作。
2.負責編制防汛應急預案和各年度防汛計劃安排,督促防汛預案的實施和執行工作。
3.負責收集整理防汛信息,為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4.負責指導防汛設施和防洪工程的規劃和建設工作。
5.負責防洪物資的儲備、調配和管理。
6.負責防汛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7.積極開展防汛宣傳教育,搞好人員培訓。
8.核實洪澇災情。
9.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防汛值班電話:0911-6212561 傳真:0911-6212250
四、預防與預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標準》(GB50201—94),城區防洪標準為三十年一遇洪水,相應流量為2260m3/S,根據我區城區實際防洪能力確定,區城警戒流量為1200m3/S,保證流量為1800m3/S。
(一)預防預警信息:氣象部門應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洪水災害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提早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城區流域上遊共設置自動雨量監測站6個、報汛站1處,由所在鎮政府及報汛站專人負責監測。城區設立雨量自動測報站1處,由區防汛辦值班人員負責監測,馬家溝水庫汛情派專人監測。各監測人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隨時與防汛辦、氣象局、水文部門聯繫,發現超強降雨和超標準洪水及時報告,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將天氣及雨情通過電話、傳真、高音喇叭通知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
(二)城區洪水預警及發布方式
1.預警級別劃分。按照不同量級洪水和不同強度降雨以及
對社會生活、生產的影響程度,洪水和暴雨按照量級由重到輕劃分為四級:即Ⅰ級預警、Ⅱ級預警、Ⅲ級預警、Ⅳ級預警。
洪水預警級別:
(1)洪水流量達到1200m3/s(警戒流量),降雨量有持續增強趨勢,啟動Ⅳ級藍色預警。
(2)洪水流量達到2260m3/s(三十年一遇洪水)啟動Ⅲ級黃色預警。
(3)洪水流量達到2640m3/s(五十年一遇洪水)啟動Ⅱ級橙色預警。
(4)洪水流量達到3300m3/s(一百年一遇洪水)啟動Ⅰ級紅色預警。
降雨預警級別:
(1)日降雨量在25.0—49.9mm(大雨),啟動Ⅳ級藍色預警。(2)日降雨量在50.0—99.9mm(暴雨),啟動Ⅲ級黃色預警。
(3)日降雨量在100.0—250.0mm(大暴雨),啟動Ⅱ級橙色預警。
(4)日降雨量在175.0—300mm(特大暴雨),啟動Ⅰ級紅色預警。
2.預警發布方式
城區防汛預警信號統一為防汛專用報警器,報警器設在區水務局辦公樓樓頂和商貿大廈樓頂,由區防汛辦統一操作。
當指揮部啟動Ⅲ級黃色預警時發布「一號命令」,報警信號為災警報警聲連續長鳴(十分鐘)。
當指揮部啟動Ⅱ級橙色預警時發布「二號命令」,報警信號為災警報警聲連續長鳴(二十分鐘)。
當指揮部啟動Ⅰ級紅色預警時發布「三號命令」,報警信號為災警報警聲連續長鳴(三十分鐘)。
當指揮部通知險情解除後發布「四號命令」,報警信號為解除報警聲(五分鐘)。
(三)預防預警行動
1.預防預警準備
(1)思想準備: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加強防汛抗洪宣傳工作,增強全民防禦暴雨洪水災害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我區城區防汛指揮機構,落實人員,明確職責,成立防汛搶險專家組,及時召開會商會議,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抗洪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開展。
(3)工程準備:加強對城區防洪排澇基礎設施的建設和日常管理維護,洪水前要加大工程隱患排查力度,清除安全隱患,確保工程安全。
(4)預案準備: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汛前組織編制本轄區城區防洪應急預案,細化操作規程,並做好預案啟動各項準備工作。
(5)物料準備:根據《陝西省防汛物料儲備和管理辦法》規定,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落實資金充實防汛搶險物資,定期進行檢修和調試,保證緊急情況下能正常發揮作用。
(6)通信準備:各通信部門汛前要對防汛設施進行徹底的排查檢修,確保汛期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即時傳遞。
(7)防汛檢查:檢查工作實行以查組織、查預案、查物資、查行動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提早發現薄弱環節,明確整改責任,限期進行整改補救。
(8)日常管理: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河道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對未經審批並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依法強行拆除。
2.城區防汛預警行動
為了進一步夯實防汛撤離、安置責任,經指揮部會議研究,確定由區直部門按區塊包抓居民撤離工作,落實撤離區牽頭單位25個,參與撤離單位181個。
將真武洞街道辦、白坪街道辦、金明街道辦8個社區共劃分為26個撤離區(第一撤離區:從五裡灣溝口右側至區醫院;第二撤離區:區醫院門口左側至擁軍巷口左側;第三撤離區:擁軍巷左側至百貨公司巷口左側;第四撤離區:百貨公司巷左側至疾控中心大樓左側;第五撤離區:疾控中心大樓左側至客都超市大樓左側;第六撤離區:客都超市大樓至園子溝口公路左側;第七撤離區:園子溝口左側至加油站左側外牆;第八撤離區:加油站左側外牆至徐家溝大橋左側橋頭;第九撤離區:徐家溝大橋左側橋頭至原牛奶場門口左側;第十撤離區:徐家溝大橋左側橋頭至原石化廠門口右側;第十一撤離區:二道街入口(客都廣場)至立交橋北側(沿環城路段);第十二撤離區:信用聯社門口右側至百貨公司巷左側;第十三撤離區:百貨公司巷右側至龍鳳巷口右側;第十四撤離區:龍鳳巷口右側至富民街停車場左側;第十五撤離區:富民街停車場左側至迎賓大橋北頭;第十六撤離區:墩灘大橋西頭至安塞南收費站門口處;第十七撤離區:教育局家屬區綠化帶至退耕辦門口;第十八撤離區:退耕辦門口至郝家窪建材市場河堤;第十九撤離區:墩灘大橋西頭至環山公園人行橋;第二十撤離區:環山公園人行橋至真武洞派出所大樓右側;第二十一撤離區:真武洞派出所大樓右側至馬家溝大橋底右側;第二十二撤離區:河濱公園人行橋至石油賓館;第二十三撤離區:大橋商店至滴水溝溝口;第二十四撤離區:立交橋南頭至徐家溝村委會;第二十五撤離區:立交橋南頭至自來水公司門口;第二十六撤離區:安塞區收費站口至腰鼓山頂。
確定撤離群眾集中安置點10個:高級中學安置點、區第四小學安置點、黨校安置點、城北廣場安置點、杏子川採油廠安置點、河濱公園安置點、第二小學安置點、體育廣場安置點、初級中學安置點、延安保小安置點。落實安置單位9個,安置負責人10人。
當洪水或降雨達到相應量級,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發布撤離命令,街道辦各社區協調,各撤離區牽頭單位及包抓單位負責責任區內居民動員、撤離工作,安置點責任單位會同民政部門做好撤離群眾的安置工作。
五、應急響應
根據暴雨、洪水發生範圍和危害程度,結合我區實際,將應急響應按照由輕到重劃分為Ⅳ、Ⅲ、Ⅱ、Ⅰ級四級響應等級,對應於常遇洪水(大雨)、一般洪水(暴雨)、大洪水(大暴雨)、特大洪水(特大暴雨)四個具體防禦方案。
(一)Ⅳ級響應
1.第一套方案:
(1)啟動條件:城區及城區上遊普降大雨,日降雨量在25.0—49.9mm,有發生澇災的可能,且預報為持續降雨天氣。
(2)應急行動:區防汛辦立即向指揮部負責人報告,並通知指揮部各成員迅速上崗待命,各撤離區準備撤離。同時啟動Ⅳ級藍色預警,啟動應急響應等級Ⅳ級;由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召開會商會議,分析降雨及洪水趨勢,安排部署城區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2.第二套方案:
(1)啟動條件:當城區段洪峰流量預告達到1200m3/s,降雨量有持續增強的趨勢。
(2)應急行動:區防汛辦立即向指揮部負責人報告,並通知
指揮部各成員迅速上崗待命,各撤離區準備撤離。同時啟動Ⅳ級藍色預警,啟動應急響應等級Ⅳ級;由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召開會商會議,分析降雨及洪水趨勢,安排部署城區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二)Ⅲ級響應
1.第一套方案:
(1)啟動條件:當城區及城區上遊延河流域日降雨量在50.0—99.9mm,預報為持續降雨天氣。
(2)應急行動:區防汛辦立即向指揮部負責人報告洪水及受險區域,並通知指揮部各成員迅速上崗待命;由區指揮部副指揮到指揮部辦公室指揮。指揮部啟動Ⅲ級黃色預警並發布「一號命令」,啟動應急響應等級Ⅲ級。各撤離區、安置區負責人上崗到位,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七、十八、二十、二十五、二十六撤離區居住在山坡、山腳及窯洞裡的居民撤離,按照撤離方案裡的撤離路線,到達指定的安置點。民政局、供銷社緊急調用食品、飲用水,帳篷等保障安置點災民飲食和住宿,衛健部門緊急調用藥品、醫療器械確保災民安置區衛生安全,各搶險、治安、交通、救護隊集合待命;由區防汛指揮部組織召開水情會商會議,分析降雨及洪水趨勢,安排部署城區抗洪搶險救災工作;氣象、水文、水務部門加強對雨水情的預測預報,及時發布汛情信息。
2.第二套方案:
(1)啟動條件:當城區段洪峰流量預告出現超過警戒水位,接近或達到30年一遇標準洪水(洪水洪峰流量2260m3/s);當部分堤防垮塌,洪水侵害低凹居民區。
(2)應急行動:區防汛辦立即向指揮部負責人報告洪水及受險區域,並通知指揮部各成員迅速上崗待命;由區指揮部副指揮到指揮部辦公室指揮。指揮部啟動Ⅲ級黃色預警並發布「一號命令」,啟動應急響應等級Ⅲ級。各撤離區、安置區負責人上崗到位,第六、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九撤離區沿環城路一線居民撤離,按照撤離方案裡的撤離路線,到達指定的安置點;與此同時,第六、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九撤離區沿二道街一線居民做好撤離準備工作,隨時準備撤離。民政局、供銷社緊急調用食品、飲用水,帳篷等保障安置點災民飲食和住宿,衛健部門緊急調用藥品、醫療器械確保災民安置區衛生安全,各搶險、治安、交通、救護隊集合待命;由區防汛指揮部組織召開水情會商會議,分析降雨及洪水趨勢,安排部署城區抗洪搶險救災工作;氣象、水文、水務部門加強對雨水情的預測預報,及時發布汛情信息。
(三)Ⅱ級響應
1.第一套方案:
(1)啟動條件:當城區及城區上遊延河流域內遇到強降雨、
大風、冰雹,日降雨量在100.0—250.0mm。
(2)應急行動:由指揮部政委、指揮到指揮部辦公室指揮。指揮部啟動Ⅱ級橙色預警並發布「二號命令」,啟動應急響應等級Ⅱ級。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七、十八、二十、二十五、二十六撤離區居住在山坡、山腳及窯洞裡的居民。民政局、供銷社緊急調用食品、飲用水,帳篷等保障安置點災民飲食和住宿,衛健部門緊急調用藥品、醫療器械確保災民安置區衛生安全,各搶險、治安、交通、救護隊集合待命;由區防汛指揮部組織召開會商會議,分析當前降雨趨勢及河流洪水情況,安排城區抗洪搶險及人員撤離工作;氣象、水文、水務部門加強對降雨及河流洪水的預測預報。
2.第二套方案:
(1)啟動條件:當城區段洪峰流量預告接近或達到50年一遇標準(洪水洪峰流量2640m3/s);當部分堤防垮塌,洪水侵害低凹居民區。
(2)應急行動:由指揮部政委、指揮到指揮部辦公室指揮。指揮部啟動Ⅱ級橙色預警並發布「二號命令」,啟動應急響應等級Ⅱ級。第六、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九撤離區沿二道街一線居民到達指定的安置點;與此同時,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九、二十三撤離區沿二道街至步行街一線居民做好撤離準備工作,隨時準備撤離。民政局、供銷社緊急調用食品、飲用水,帳篷等保障安置點災民飲食和住宿,衛健部門緊急調用藥品、醫療器械確保災民安置區衛生安全,各搶險、治安、交通、救護隊集合待命;由區防汛指揮部組織召開會商會議,分析當前降雨趨勢及河流洪水情況,安排城區抗洪搶險及人員撤離工作;氣象、水文、水務部門加強對降雨及河流洪水的預測預報。
(四)Ⅰ級響應
1.第一套方案:
(1)啟動條件:當城區及城區上遊延河流域內日降雨量在175.0—300(mm),且預報出現百年一遇連續強降雨;
(2)應急行動:指揮部總指揮到辦公室指揮,指揮部啟動Ⅰ級紅色預警並發布「三號命令」,啟動應急響應等級Ⅰ級。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七、十八、二十、二十五、二十六撤離區居住在山坡、山腳及窯洞裡的居民,按照撤離方案裡的撤離路線,到達指定的安置點。民政局、供銷社緊急調用食品、飲用水,帳篷等保障安置點災民飲食和住宿,衛健部門緊急調用藥品、醫療器械確保災民安置區衛生安全,各搶險隊全面投入抗洪搶險,治安值勤小分隊到指定地點維護治安、交通指揮小分隊到指定地點執行戒嚴任務,醫療救護小分隊到指定地點負責醫療救護工作;由區防汛指揮部組織水務、氣象、水文等部門召開緊急會商會議,分析當前降雨趨勢及河流洪水情況,區防汛指揮部組織實施。氣象、水文、水務部門加強對降雨及河
流洪水的預測預報,同時動員一切社會力量全力投入城區抗洪
搶險救災工作。
2.第二套方案:
(1)啟動條件:城區段出現特大洪水,水位持續上升,洪峰流量預告達到接近和超過3300m3/s(百年一遇洪水);當部分堤防垮塌,洪水侵害低凹居民區,市政設施遭到嚴重破壞或癱瘓。
(2)應急行動:指揮部總指揮到辦公室指揮,指揮部啟動Ⅰ級紅色預警並發布「三號命令」,啟動應急響應等級Ⅰ級。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九、二十三撤離區沿步行街一線居民撤離,第一、六、十五撤離區臨河居住居民全部撤離,按照撤離方案裡的撤離路線,到達指定的安置點。民政局、供銷社緊急調用食品、飲用水,帳篷等保障安置點災民飲食和住宿,衛健部門緊急調用藥品、醫療器械確保災民安置區衛生安全,各搶險隊全面投入抗洪搶險,治安值勤小分隊到指定地點維護治安、交通指揮小分隊到指定地點執行戒嚴任務,醫療救護小分隊到指定地點負責醫療救護工作;由區防汛指揮部組織水務、氣象、水文等部門召開緊急會商會議,分析當前降雨趨勢及河流洪水情況,區防汛指揮部組織實施。氣象、水文、水務部門加強對降雨及河流洪水的預測預報,同時動員一切社會力量全力投入城區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五)險情解除。當險情解除後,指揮部發布「四號命令」,解除險情信號,各單位及居民開展災後生產自救工作。
(六)應急響應的組織工作
1.信息報送、處理:汛情、工情、險情、災情(含大面積停電、停水,重大疫情等次生衍生災害)等各類信息,應快速、準確、詳實地分級匯總上報,統一歸口處理,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
2.指揮和調度:出現暴雨、洪水災害後,區防汛指揮部會商分析汛情,針對不同情況啟動相應預案,在採取措施的同時,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區委、區政府報告。
當發生重大災害時,由區防汛指揮部分析預測汛情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規定啟動相應預案,落實防汛搶險措施,並派出工作組深入實地協助指導工作。
3.群眾轉移和安全:當發生暴雨洪水災害可能危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時,應提前將受威脅區群眾及重要財產轉移,並做好群眾安置工作。
4.搶險與救災:當河流堤防、排澇工程發生險情時應本著搶小、搶早的原則及時搶護,控制險情擴大,當發生災情時應及時進行救助,最大限度減輕災害損失。
5.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組織抗洪搶險時,應採取必要防護措施保護參加搶險人員人身安全,當發生人身安全事故時,衛健部門應立即組織醫療救護隊進行醫療救助。
6.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出現暴雨洪水災害後,防汛抗旱指揮部可通過區人民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抗洪救災,搶險關鍵時期,可依法徵調運輸車輛、物資設備等投入抗洪救災工作。
六、防汛撤離及安置方案
城區撤離及安置工作,共分26個撤離區,10個安置點,在區防汛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撤離區牽頭單位負責人具體組織實施。(見附表)
七、應急結束
(一)當洪水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視汛情,宣布結束緊急防汛期。
(二)依照有關緊急防汛期規定徵用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緊急汛期結束後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
(三)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後,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協助當地政府進一步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儘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八、應急保障
區防汛指揮部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建立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簡訊等手段發布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通訊保障
1.任何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暢通的責任。
2.區防汛指揮部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正常通信以有線電話、手機簡訊、微信、騰訊QQ為主,武裝、公安、電力部門無線通訊設備備用。電信、移動、聯通各組建一支技術搶修小分隊,各隊確定一至二名隊長、副隊長,保證防指隨時隨地通信聯絡的暢通。區廣電局負責汛情通報或命令發布。務必於5月30日前將隊員名單報區防汛辦備案。
(1)第一技術搶修小分隊10人,由電信局組建。
(2)第二技術搶修小分隊10人,由移動公司組建。
(3)第三技術搶修小分隊10人,由聯通公司組建。
3.在緊急情況下,要充分利用防汛警報、公共廣播和電視媒體以及手機簡訊等手段發布信息,各撤離區(特別是拐溝、拐巷聽不清報警器聲音的地方)要備好報警器具,如鑼、鍾、號等,一旦汛情緊急,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群眾生命安全。
4.區、鎮(街道辦)、村、戶之間的信息聯絡要有專人負責,一旦通信中斷,汛情信息通過人與人口頭傳遞,可派專人負責汛情信息的上報工作,及時為防指決策提供依據。
(二)搶險與救援保障
1.對歷史上的重點險區或易出現險情的工程設施,要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區防汛辦儲備常規的搶險機械、物資和救生器材,以備急需。具體如下:袋類11.45萬條、彩條布1000m2、鉛絲1噸、救生衣2000件、救生圈100個、木樁500根、應急燈100隻、衝氣筒10個、架子車35輛、鐵鍁1000把、钁頭200把、救災帳篷20頂、機動救生船1艘、發電機4臺、抽水泵3臺、雨衣、雨鞋、雨傘200套。
2.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在區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人武部政委石吉濤任搶險隊總指揮,真武洞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高煒、白坪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陳榮榮、金明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劉毅任副指揮。根據我區防汛工作需要,組建三支防汛搶險隊伍,每隊分別確定隊長、副隊長。專業搶險小分隊兩支共150人,搶險總預備隊一支90人。
(1)專業搶險第一小分隊100人,由杏子川採油廠組建。
(2)專業搶險第二小分隊50人,由區應急管理局、區武警中隊、區消防大隊組建(區應急管理局抽調20人、區武警中隊15人、區消防大隊15人)。
(3)搶險總預備隊一支90人,由真武洞街道辦、白坪街道辦、金明街道辦組建。
專業搶險隊要備專用卡車四輛,由杏子川採油廠負責落實。各大工礦企業事業單位也要組織搶險隊和車輛,負責本單位自救自保,必要時由區防指緊急調動。遇特殊情況下,全民皆兵,全力搶險救災,儘量減少洪災的損失。各部門要按照以上要求,務必於5月30日前將搶險隊人員名單及車號車型、載重量或載客量和駕駛員姓名報區防汛辦備案。
(三)供電和運輸保障
1.區電力局負責抗洪搶險、排澇、救災救護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現場的臨時供電。組建一支30人防汛搶險的專業搶修隊,明確隊長、副隊長。5月30日前將隊員名單報區防汛辦備案。
2.區交通局負責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救災物資及災區群眾轉移的運輸。要組織一支交通運輸隊,編制車輛50輛,人員100人,保證運送所需。5月30日前將人員名單、車輛牌號報區防汛辦備案。
(四)治安與醫療保障
1.市公安局安塞分局負責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搶險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組織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市公安局安塞分局負責組建治安執勤、交通指揮小分隊,由市公安局安塞分局政委任隊長,並明確小分隊隊長、副隊長。
(1)治安執勤:隊員60人,由市公安局安塞分局抽調的幹警組成。
(2)交通指揮小分隊:隊員40人,由區交警隊抽調幹警組成。
組成人員名單務必於5月30日前報區防汛辦備案。
2.區衛健部門負責災區疾病防治和醫療救助工作。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區健計局要組織區醫院、真武洞衛生院、區婦幼保健院、疾控中心等部門成立四支醫療救護隊,由區衛健局局長任總隊長。第一、二、三救護分隊應分別成立院內救護組和現場救護組,要求專業搭配得當,適應抗洪要求;第四救護分隊主要做好災後防疫和控制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
(1)第一救護分隊由區醫院組建,編制30人,負責人區醫院院長;
(2)第二救護分隊由區婦幼保健院組建,編制20人,負責人婦幼保健院院長;
(3)第三救護分隊由區中醫院組建,編制10人,負責人區中醫院院長;
(4)第四救護分隊由疾控中心組建,編制20人,負責人疾控中心主任。
組成人員名單務必於5月30日前報區防汛辦備案。
(五)物資與資金保障
1.防汛常備物資每年5月份由區防汛辦報請區政府負責儲備,必須按品種、數量足量儲備,並指定專庫存、專人管。災民生活必須品由商貿部門負責,各社區的防汛物資由街道辦落實。防汛物資管理單位要及時掌握材料、設備的應用情況,及時調整儲備物資的品種和數量。
2.區財政局安排防汛專用經費,並在汛前撥入防汛專戶,確保防汛日常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應當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專項資金,用於本行政區域內遭受嚴重水災害的工程修復補助。
(六)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參與防汛的責任。汛期,區防汛指揮部根據水災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洪。
2.防汛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在洪澇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同時要做好本系統、本單位的防汛工作,並組織力量全民全力投入抗災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中。在防汛關鍵時刻,區防汛指揮部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幹部群眾奮力抗災減災。
(七)宣傳、培訓和演習
1.宣傳:每年利用汛前3月份,「世界水日」、「中國水周」清明節等有利時機,組裝宣傳車,設立諮詢點,利用廣播、電視、傳單、橫幅等形式廣泛宣傳《防洪法》、《防汛條例》及各類防汛預案等知識,通過宣傳教育,努力提高群眾的水患意識和自防能力。
2.培訓:加強防汛值班及堤防監測人員的培訓,以信息收集處理基本知識和新技術信息工具的操作使用為主要內容,進行系統培訓學習,提高防汛工作人員業務素質,確保防汛信息傳遞處理及時、準確,為防汛搶險救災提供科學依據。
3.演習:由區防汛指揮部組織,一般在2-3年進行一次防汛搶險綜合演習,演習以城區專業搶險應急分隊為主,主要演習內容為堤防決口的封堵,人員的撤離和搶救。通過演習提高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九、後期處置
一旦發生水(澇)災害,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複課、水毀工程、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一)災後救助
1.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對受災群眾倒塌的房屋應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2.衛健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災區汙染源、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傳播和蔓延。
3.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災區現場汙染物收集和清理工作。
(二)搶險物資補充
各鎮政府(街道辦)、水庫管理處及區防汛辦要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上級防汛要求及有關規定及時購置補充防洪搶險物資。
(三)水毀工程修復
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儘快修復,對重點防洪工程應立即加固維修恢復主體功能,以防再次發生洪水襲擊。
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在災後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確保汛情暢通。
(四)災後重建
災情發生後,區政府應組織各鎮政府(街道辦)和民政、財政、交通、住建、水務等相關部門對因災發生的水毀工程設施,制定修復建設計劃,按照先急後緩的原則,落實資金,切實搞好災後重建工作。
(五)保險與補償
按照我區防洪標準,當出現重大洪水險情,對於淹沒區範圍的單位、個人、企業參與保險的,發生災害損失後,由保險公司按參保規定予以賠償。
(六)調查與總結
洪災結束後,水務、氣象、水文等部門要對水災的原因進行分析總結,民政部門搞好災情損失的調查、統計和上報,防汛部門應針對防汛工作中的各方面和每個環節進行總結、分析、評估、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總結經驗,查找問題,進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十、附則
(一)名詞術語定義
1.洪水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洪水特徵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洪水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區域發生洪水後可能淹沒的範圍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量級洪水可能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2.防禦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務的區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禦江河洪水(包括對特大洪水)、山洪災害等方案的統稱。
3.緊急防汛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規定,河道水情接近保證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庫水位接近設計水位,或防洪工程設施發生重大險情時,區防汛指揮部可以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
(二)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並根據情況變化做出相應修改完善,確保預案的可操作性。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1.對防汛搶險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區防汛指揮部進行表彰。
2.對防汛搶險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
3.對防汛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公務員法》《陝西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安塞區防汛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延安市安塞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