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梁被打斷留下的痕跡清晰可見。
中國江西新聞網7月21日南昌訊(記者 李海軍 報導)「簡直太過份了,不跟我們業主打任何招呼,而且違章施工,侵佔了我們的合法權益,態度還那麼蠻橫」。近日,家住東湖區碧水華庭的王先生向江西網記者投訴,稱小區一、二樓被開發商用來做酒店,野蠻施工,擅自改變了主體結構,佔用了多處公共設施,而業主的維權訴求不僅不被理睬,反而在投訴後遭到社會閒雜人員的上門威脅,甚至發生肢體衝突。
王先生原本日子過得挺安寧,但從上個月開始,隨著小區閒置已久的一、二樓開始動工,他和小區其它業主的日子一樣開始惶惶不安。
「你看,為了增加空間,他們亂搭亂建,把拉力梁打斷,由兩層樓變成現在的三層樓,小區內惟一的消防通道給鎖死,把我們每個單元的消防應急排風逃生口給封堵死,用來做他們的煙囪管通道,消防水管也切斷堵死。」王先生指著自己拍的圖片對記者說,「沿著我們樓房的地基挖了四、五米深,把小區防空洞內的現澆承重牆給完全打通,聽說用來做廚房,還佔用我們業主的架空層,這可都是公共設施呀。而且,他們根本就沒有執法和職能部門的審批手續。」
「本來大家可以協商的,他們不光態度惡劣,拒絕和我們協商,還請了好些個『打羅』的上門威脅我們,現在每天都有幾個『小老短』(南昌俚語,小混混)在院子裡晃蕩,大家聚在樓下說說話都不行,還說要整帶頭鬧的。」身邊的徐先生,說起來一臉的氣憤,「這說明什麼?說明他們心虛唄,上不得臺面。」
徐先生告訴記者,開發商曾經也是維多利亞華庭的開發商,過去就有因為糾紛打斷業主胳膊的劣跡。
但他不得不承認,這是一個很難破解的方法,「因為每個人的想法不一樣,很容易各個擊破,而且我們甚至連業主委員會都沒有。」
消防水管被切斷堵死。
幾位業主坦言,因為與開發商的協商看來非常渺茫,之前也利用各自的資源,希望行政管理部門能夠介入,甚至請東湖區的一位領導進行了協調。現在工地被圍蔽起來,城管東湖分局豫章執法大隊的一輛執法車三天前開始停在圍欄口,工程暫時停了下來,事態的發展好像樂觀起來。
「但這幾天晚上有貨車送鋼材進去,城管的車都會讓路。我感覺像是做給我們業主看的。」這個發現讓王先生他們覺得這種暫時的平靜隨時會被打破。
「我是搞過建築的,按規定,業主變動建築主體或承重結構的,如果原設計單位同意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提出新的設計方案,這從法理上是可行的。我怕他們會去造假,這對他們開發商的身份而言太容易了。」王先生顯得憂心忡忡。
記者隨後來到施工現場,如業主所言,工地已經被圍蔽起來,透過縫隙,記者發現,泥沙和磚頭堆得到處都是,現場一片狼籍,但已沒有施工的跡象。
圍蔽入口處停著一輛城管執法車,車上一名工作人員抽著煙。當記者表明身份,問到有業主反映晚上還有貨車送貨進去時,他未置可否,只說具體情況要找大隊或分局領導。
開發商沿著地基掘地三尺。(以上照片均由業主提供)
記者隨後致電江西贛江律師事務所主任張輝,張輝說,如果開發商的行為屬實,那他的行為已然是違法行為,業主有權要求恢復原狀。《物權法》第七十一條中也規定,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他建議,業主們可以保留好相關證據,協商不成的可以訴至人民法院。
「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未按照相關規定,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有利害關係的業主請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險、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這已屬於違章建築,住戶可以向城建等部門投訴,還可以由小區業主委員會向法院起訴,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整棟樓的住戶可集體起訴他。」張輝說。
碧水華庭業主維權訴求能否實現,本網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