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中文網 cbeiji.com訊】你買保險時會仔細閱讀保險合同嗎?特別是那幾行小字條款?家住Fredericton 70歲的Sandra White 就因為沒有仔細讀保險合同中的一行小字,結果旅行時患病,高達6.6萬加元的醫療費帳單保險公司分文不付。
圖片來源:CBC
據CBC報導,2019年4月,Sandra定居美國的兒子Matthew White 宣布送給她一個驚喜禮物,付錢請她一起去荷蘭旅行。這是Sandra老人夢寐以求的旅行目的地,非常高興。4月20日,Sandra和兒子在多倫多會合,然後兩人一起飛越大西洋,開心地遊玩了一星期。
回到多倫多以後,Sandra原計劃停留幾天,拜訪幾個老友。但兒子忽然邀請她去他美國的住宅與孫兒共享天倫之樂。Sandra欣然改變計劃,跟著兒子去了美國賓夕法尼亞州伊利市(Erie, Pennsylvania)。
4月27日,兩人在多倫多皮爾遜機場的出發大廳,兒子Matthew White特意撥打了藍十字保險公司(Blue Cross)的電話,給母親購買了境外旅行保險。買保險想的只是以防萬一,但不料兩天以後,他竟然真的需要開車將母親送進急診室。
Sandra說:4月29日,我突然發了重病,差點死掉。醫生說,旅行中的舟車勞頓和季節突變導致她肺炎舊病復發,短短幾天的住院治療,他們花掉了48000美元的醫療費。
為了保險起見,Sandra住院期間,兒子Matthew與保險公司通了許多電話。電話中客服人員的說法給他一個明確印象:保險公司將支付這些醫療帳單,沒有任何疑問。
離開「定居省」之後才買保險,理賠被拒
對Sandra的理賠申請,Blue Cross保險公司提出了複雜的要求,要求申請人提交各種旅行記錄和醫療文檔。Sandra母子非常配合地全部及時提交了。沒想到兩星期後,他們卻收到了保險公司的「拒絕理賠信」。
根據藍十字保險公司的說法,一場「旅行」始於當事人離開自己所定居的省份那天,結束於回到該省份那天。購買了旅行保險的當事人,從旅行開始之日至結束之日,都受保險合同的保護,而且沒有中斷。
在Sandra的案例中,她的旅行保險買了兩份,一份是4月20日至27日的荷蘭之旅,一份是4月27日開始的美國之旅。而美國之旅的保險購買程序不符合規定,根據保險公司的條款,她的旅行保險應在她離開布倫威克省之前購買,而她中途在多倫多購買,所以保險合同無效。
事後Sandra查看藍十字公司官網的在線購買頁面,確實有「離開定居省」的規定。
對於保險公司的這種規定,Sandra母子覺得不可思議,非常震驚。母子倆準備請律師挑戰這個不合理條款,但不知道有沒有打贏官司的把握。業內人士提醒,Sandra的案例值得所有消費者重視,在保險行業修改規則之前,消費者必須明白此事,否則Sandra這樣的悲劇會繼續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