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到一個消息,說是國慶假期,有許多年輕人為了尋求刺激,喜歡來鬼屋體驗館打卡。不過有人擔心,這種體驗會對年輕人的身心產生不良影響。有不少人表示,晚上回來會做惡夢,不敢獨自睡覺獨自出門等。對此,有網友疑問,鬼屋體驗館的監管在哪裡?
對於鬼屋體驗館,可能少部分朋友還有些陌生。筆者儘管在幾年前曾體驗過一次,但對這種新興娛樂業態,也不是特別清楚。只記得當時儘管也有同玩的朋友被嚇得尖叫,但筆者好像沒有特別害怕的感覺,畢竟心裡知道這些都是假的。不過那些道具以及聲光一驚一乍的出現,確實令人有些難以招架,但要說害怕,可能也是因人而異。
鬼屋的起源
據了解,鬼屋的起源可追溯至19世紀的倫敦。1802年,杜莎夫人蠟像館策劃了一場怪誕展覽——「恐怖屋」(Chamber of Horrors)。此前,在法國大革命期間,杜莎夫人在眾多受害者的屍體堆中尋找被斬首的頭領,為它們製作死亡面模。展覽中,就有國王路易十六的人頭蠟像,法國王后瑪麗•安東尼特的人頭也被杜莎夫人製成了「死亡面具」。
20世紀初,現代鬼屋逐漸成形,出現了商業鬼屋的早期形態。1915年,Orton & Spooner遊藝場推出的鬼屋可能是世界上第一座真正的鬼屋:遊樂場裡,光線陰森昏暗,地板會時不時地晃動,留聲機中還會發出惡魔般的尖叫聲。
1915年,英國Liphook遊樂場鬼屋
到了20世紀末21世紀初,伴隨著電影文化的發達,大量恐怖驚悚電影上映,其中《猛鬼街》、《十三號星期五》、《電鋸驚魂》等都創作出了經典的恐怖形象,這些影視形象的出現大大促進了觀眾對恐怖產品的興趣和需求,作為恐怖類產業的鬼屋也就隨之繁榮。這也就是為什麼,美國擁有世界上最發達的恐怖用品產業。一大原因是現在的電影大量運用電腦動畫技術,導致一大批特效化妝師失業,不得不轉向鬼屋行業,反而大大提升了恐怖用品的質量。
另外,據諮詢公司睿意德 2015 年的報告,在一線城市的購物中心,鬼屋已經成為最賺錢的業態之一,年盈利可達 300 萬元。因此,在2015年後,情景空間體驗開始走進各大城市與商圈,北京、上海、廣州、成都、長沙等地,各類密室逃脫、鬼屋、大逃殺等遊戲場景相繼落地並開始運行,消費需求逐漸有了歸處。
鬼屋的管理
或許也是因為鬼屋在國內興起的時間還很短,因此對於它的管理,目前還存在著很大的空白。據筆者查閱後了解到,目前存在於鬼屋的主要問題,就是消防和安全隱患以及遊客受傷後的糾紛。由於大部分的鬼屋裝修簡陋,燈光暗淡,再加上玩家在體驗的過程中精神高度緊張而難免忽略有些道具潛在的危險,因此經常出現遊客受傷的情況。
鬼屋場景
如2017年10月,杭州的範女士在鬼屋中被尖銳的物品撞上了鼻梁骨,導致住院五天,因此索要精神損失費20萬元。2019年3月,長沙市民謝先生在鬼屋探險時,被假扮「鬼」的工作人員手握的榔頭不慎砸中了右腳,導致他右腳大腳趾出血腫脹,而雙方對於賠償金額方面的問題並沒有協商好。更嚴重的,則是遊客被鬼屋的恐怖氣氛所嚇死。當然,也有扮鬼的工作人員被遊客打傷的案例,只不過這些大部分都以「工傷」為由被處理了。
類似鬼屋的還有密室逃脫之類的遊戲,有關這類遊戲的遊客受傷案例也是不少。如2017年3 月,北京的胡女士在密室進行逃脫遊戲中爬梯子,因梯子故障,梯子的一部分直接脫離牆體,導致她從梯子上摔落到地面受傷,訴至法院索賠22萬元。2019年8月,杭州市民小金在玩密室逃脫遊戲時,恐慌中撞到牆面上,門牙被撞斷,向店家索賠。2019年11月,浙江義烏一名女模特也在密室逃脫遊戲中,因臉部嚴重劃傷被送至醫院救治。
雖然遊客受傷案例不少,但商家幾乎都是以免責協議來規避自己的責任,聲稱已在遊戲開始前講解了遊戲規則,進行了安全提示,並籤有協議。對於這種免責協議的法律效力,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是無效的。「因為消費者的安全保障權和商家的安全保障義務,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文規定的法定義務。這個法定義務是公共利益、公序良俗的要求,不能自行免除。」他說。
鬼屋受傷案例
事實上,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鬼屋以及密室逃脫場等屬於娛樂場所。娛樂場所的設立申請由文化主管部門管理,營業執照的領取由工商管理部門管理,經營和監管由公安部門和文化主管部門管理。此外,經營密室逃脫店面還應當受到消防部門、環境保護部門的管理,以更好地規範密室逃脫店面經營者履行義務,保障消費者的權利。
然而,在具體執法中涉及部門多,容易出現部門互相推諉、拒不履行職責的情況。如在2014年南京「鬼屋」無證經營事件中,就哪個部門來對「鬼屋」進行管理,工商部門和文化部門發生了爭議。由此不難看出,對於密室逃脫和『鬼屋』等營業場所的具體管理,在實踐中還處於一種混亂狀態,需要法律的進一步完善和明確。
鬼屋的規範化發展
應該說,作為一種新興的娛樂業態,鬼屋以及密室逃脫的出現,不僅極大地滿足了人們的精神文化生活,也擴大了就業,為現代娛樂服務業的發展壯大增添了活力,更是都市商圈中一束奇異的亮光。這一點,從巨大的市場需求中就可窺見。如2015年到2018年間,鬼屋以及密室逃脫等行業年均增長率高達15%左右,直奔4900億的市場預測值。
而不可避免的,它的發展自然也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對於問題,可以規範,可以引導,可以解決,唯獨不可盲目「監管」。一旦監管起來,這種新興的娛樂行業就會喪失活力與創新。那麼迎接它的,肯定是過早的夭折。
所以,有專家建議,一是在硬體方面,鬼屋、密室逃脫場館內的設施要安全,不能有尖銳傷人的設置。軟體來說,經營者應該形成合理的管理流程,如果有玩家受傷,應該及時幫助他們就醫。
其次,玩家年齡限制也是專家建議的重要方面。18周歲以上的成年人可以自由選擇去玩,15歲到18歲的,最好有成年人陪同。15歲以下的就不要去玩恐怖類主題了。畢竟很多十來歲的孩子一開始為了尋求刺激去玩密室逃脫,但是真的進入遊戲就開始害怕,可能因為恐懼在慌亂中發生意外。
此外,個人竊以為,對於這類刺激遊戲,是否可以設置分級並根據分級提供相應的參照標示,讓遊客在遊玩之前可以大概了解其中的恐怖刺激程度並預估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進而選擇適合自己的遊戲體驗。
還有,明確鬼屋、密室逃脫行業各主管部門的分工和責任也是關鍵要素。如文化部門要發揮娛樂經營場所主管部門的作用;公安部門要加強對鬼屋經營場所的治安管理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排除各種安全隱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對未經文化、公安部門審核合格的密室逃脫經營場所註銷登記或吊銷營業執照。
另外,專家還建議,要建立真人密室逃脫經營場所『黑名單』制度。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張力認為,在目前法律法規尚不完善的情況下,應該將消防安全不合格、經常性違規的密室逃脫經營場所列入「黑名單」,並採取關停等強制措施。對於不進行整改的,督促其退出娛樂行業。
最後,個人還有一個小小的問題,如果存在遊客故意找茬而索要巨額賠償或者進行訛詐,商家又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正當權益呢?
參考資料:
1.《你過的什麼節:節日裡進鬼屋前,你肯定不知道這些事》
作者:俺來也_imcoming
來源:簡書
2.《密室逃脫火了,這些安全問題誰來管?》
作者:青島市人民檢察院
來源:今日頭條
作者簡介
鑑心齋主人,一個不似90後的90後。關注我,與你分享最真實的職場故事,最辛辣的社會評論。近10年來,累計寫下百萬字。專業經濟學,關注職場和文學,還有一點熱心思考身邊的世界。創過業,打過工,自覺一路在攀升,現實告訴我原來在做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