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職能簡介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制定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的地方標準和行業規範並組織實施。
2.組織推動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廣播電視事業和文物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中國生態康養旅遊名市建設工作,推進全域旅遊。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活動,指導推進相關設施建設。
4.指導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推動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巴蜀文化和廣元特色文化傳承發展。
5.負責公共文化和廣播電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和廣播電視服務體系建設及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6.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監測文化旅遊經濟運行,促進文化旅遊產業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文化旅遊科技教育培訓和人才培養工作。
7.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8.管理和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利用與考古工作。組織文物資源調查。負責組織遴選、申報市級(含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指導地方文物保護單位申報等工作。推動全市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監督博物館和社會文物工作。組織實施申遺及管理工作。
9.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10.負責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廣播電視和文物系統、文化旅遊園區、新業態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
11.統籌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及轄區內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等市場的違法行為,加強行業監管和督查督辦,維護市場秩序。
12.制訂全市文化旅遊客源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廣元整體文化旅遊形象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
13.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和創作題材規劃,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視節目、信息網絡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和收錄管理。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14.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科技工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安全播出和廣播電視、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及業務的監管,指導對從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15.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7.職能轉變。以人民美好生活為引導,統籌推進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廣播電視事業融合發展和文物保護利用傳承。用好文化創意、科技創新和社會投資等新動能,促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鞏固旅遊業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地位,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國際旅遊競爭力。
(二)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2020年重點工作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深入實施市委「三個一、三個三」興廣戰略,堅定文旅融合發展理念,堅持「以文促旅、以旅彰文、和合共生」工作思路,圍繞建設中國生態康養旅遊名市和川陝甘結合部區域文化中心目標,推進「文化+」「旅遊+」和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加快打造「大蜀道文化旅遊目的地、女皇故裡文化旅遊目的地、生態康養文化旅遊目的地、紅色廣元文化旅遊目的地」四大目的地建設,建設「劍門蜀道文化旅遊度假區、武則天文化旅遊度假區、唐家河大熊貓生態旅遊度假區、曾家山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川陝甘區域紅色文化傳承教育基地」五大引領性重大項目,推動廣元文旅經濟高質量發展。
1.全面衝刺脫貧攻堅。緊緊圍繞實現「退出貧困村有達標文化室、村級應急廣播、貧困戶有電視信號」目標,創新舉措,因地制宜,紮實推動脫貧攻堅工作。以文化扶貧、旅遊扶貧助推全面小康,實現基層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得到明顯改善,鄉村旅遊事業得到明顯進步,群眾精神文化和收入水平得到明顯提高。
2.聚焦重大項目建設。堅持「大項目促大發展」工作理念,持續開展項目「大比武」,加快大蜀道劍門關旅遊區、昭化古城旅遊度假區、黑石坡森林康養旅遊度假區、康養示範產業園等在建項目進度,實現新華聯曾家山旅遊綜合開發等項目開工建設。瞄準重點產業、重點地區、重點平臺,精心包裝儲備文化旅遊重點項目,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引進一批文化旅遊投資企業。
3.加快產業融合發展。從文化內涵挖掘展示、產業鏈延長做強、多產業融合發展等方面入手,加快新業態、新產品開發。繼續提升嘉陵江夜遊、白龍湖遊船等產品服務質量。引導建設農旅文融合示範園區。開展全市工業旅遊資源調查並推動合理開發利用。加快劍門關實景演藝節目編排工作,正式推出夜遊劍門關、劍門關崖壁燈光秀等項目。加強文旅產業市場主體培育,增加全市規上企業數量。
4.全力開展品牌創建。做好第二批天府旅遊名縣命名縣、候選縣申報工作,力爭新增1個天府旅遊名縣命名縣和多個天府旅遊名縣候選縣。切實做好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創建工作,力爭劍閣縣通過首批省級全域旅遊示範區驗收,推動劍閣申請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驗收。力爭旺蒼、利州、昭化、朝天納入首批省級全域旅遊示範區創建單位。
5.加強文化保護傳承。加強蜀道文化、三國文化、武則天名人文化、紅色文化、川北民俗文化等文化旅遊資源研究保護利用,推進武則天名人傳承創新工程,加強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抓好蜀道申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申報。加強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搶救性記錄,完善非遺保護設施建設,搭建非遺傳承展示平臺。
6.提振文旅公共服務。持續優化城市社區「5分鐘文化圈」、農村「5公裡文化圈」發展布局,推動文化館、圖書館、鄉鎮綜合文化站、村綜合文化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完善市縣鄉村四級公共文化服務網絡。完成市文化館公共文化法人機構治理改革工作,持續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不斷提升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標準化、規範化水平。
7.拓展文旅宣傳推廣。加強成都、西安、重慶、蘭州等高鐵沿線城市和航線城市的宣傳營銷,藉助網際網路等新技術精準客源群體的營銷,充分運用營銷優惠政策,加大組團旅行社落地營銷和組客能力。持續開展四季主題營銷活動,加強東西部扶貧協作,務實推進成廣、西廣旅遊合作,深化與大蜀道沿線城市、嘉陵江沿岸城市、陝甘川寧毗鄰地區、川東北地區等地文化旅遊營銷聯盟,強化區域合作,實現資源共享、信息互通、產品互推、客源互送、市場共贏。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部門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局屬事業單位預算。
納入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2020年部門預算編制範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本級
2.廣元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
3.廣元市圖書館
4.廣元市文化館
5.廣元市美術館
6.廣元市博物館
7.廣元市文化藝術研究院
8.廣元市皇澤寺博物館
9.廣元市千佛崖石刻藝術博物館
10.廣元市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11.廣元市720無線發射臺
三、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2020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4486.29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收入4486.29萬元;支出包括: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3848.61萬元,佔比85.7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7.19萬元,佔比6.40%、衛生健康支出126.29萬元,佔比2.82%、住房保障支出224.20萬元,佔比5.00%。
四、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486.29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4140.44萬元增加345.85萬元,增長8.35%,變動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因機構改革合併的原廣元市旅遊發展委員會的財政撥款。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類)支出3848.61萬元,佔85.7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7.19萬元,佔6.40%;衛生健康支出126.29萬元,佔2.82%;住房保障支出270.04萬元,佔5.00%。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遊(款)行政運行(項)預算數為875.44萬元,主要用於工資獎金津補貼、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辦公經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郵電費、維修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委託業務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設備購置、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2.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遊(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預算數為139.82萬元,主要用於文化藝術中心運維、脫貧攻堅、產業發展等方面的辦公經費、印刷費、郵電費、維修費、會議費、勞務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委託業務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3.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遊(款)圖書館(項)預算數為383.49萬元,主要用於市圖書館工資獎金津補貼、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辦公費、手續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維修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租賃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4.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遊(款)文化展示及紀念機構(項)預算數為102.67萬元,主要用於市美術館工資獎金津補貼、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辦公費、手續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維修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租賃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5.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遊(款)文化活動(項)預算數為5萬元,主要用於區域文化交流活動辦公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委託業務費等。
6.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遊(款)群眾文化(項)預算數為329.53萬元,主要用於市文化館工資獎金津補貼、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辦公費、手續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維修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租賃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7.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遊(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預算數為499.98萬元,主要用於市文化藝術研究院與市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工資獎金津補貼、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辦公費、手續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維修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租賃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8.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遊(款)文化和旅遊市場管理(項)預算數為308.15萬元,主要用於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工資獎金津補貼、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辦公費、手續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維修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租賃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9.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博物館(項)預算數為800.30萬元,主要用於皇澤寺博物館、千佛崖石刻藝術博物館、市博物館工資獎金津補貼、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辦公費、手續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維修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租賃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10.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預算數為303.85萬元,主要用於皇澤寺博物館則天殿提升,景區安防、綠化、衛生,脫貧攻堅等方面的辦公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維修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租賃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11.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文物保護(項)預算數為10萬元,主要用於市文物局文物保護方面的辦公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12.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廣播電視(款)廣播(項)預算數為90.38萬元,主要用於市720無線發射臺工資獎金津補貼、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辦公費、手續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維修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租賃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預算數為12.86萬元,主要用於離退休費。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預算數為4.96萬元,主要用於離退休費。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預算數為269.37萬元,主要用於繳納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
1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預算數為45.8萬元,主要用於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1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預算數為80.49萬元,主要用於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1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預算數為224.2萬元,主要用於繳納職工住房公積金。
五、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3683.75萬元,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82.11%;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147.41萬元,佔基本支出的85.44%,主要支出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489.96萬元,佔基本支出的15.57%,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手續費、諮詢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6.38萬元,佔基本支出的1.26%,主要包括:離退休費及生活補助、遺囑生活補助等。
六、「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72.6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58.82萬元,佔80.96%,主要用於公務車輛的燃油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洗車停車費、保險費及審車費。公務接待費13.83萬元,佔19.04%。主要用於接待上級檢查調研、縣區部門工作匯報、其他地市單位交流學習、市政府交辦的接待事項等。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2020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2020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2020年履行基本職能,執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維持機關日常運轉而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489.96萬元。
(二)政府採購情況
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2020年編制政府採購預算100.9萬元。其中:局本級採購文化藝術中心物業管理服務50萬元;市文化館政府採購貨物預算3萬元,千佛崖石刻藝術博物館政府採購綠化養護服務44.9萬元,市博物館採購貨物預算3萬元。
(三)國有資產佔有使用情況
2020年,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共有車輛11輛,無單價5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
2020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具體情況見附件1
十、名詞解釋
(一)收入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功能科目名詞解釋
1.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遊、文物、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方面的支出。
2.文化和旅遊。反映政府用於公共文化設施、藝術表演團體、文化藝術活動、對外文化交流及旅遊業管理與服務等方面的支出。
3.行政運行(文化和旅遊)。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5.圖書館。反映圖書館的支出。
6.文化展示及紀念機構。反映各類藝術展覽館、文化名人紀念館(碑)的支出。
7.文化活動。反映舉辦大型文化藝術活動的支出。
8.群眾文化。反映群眾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層文化館(站)、群眾藝術館(站)的支出等。
9.文化創作與保護。反映鼓勵文學、藝術創作和優秀傳統文化保護方面的支出。
10.文化和旅遊市場管理。反映文化和旅遊執法檢查等文化旅遊市場管理方面的支出。
11.文物。反映文物保護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文物保護。反映考古發掘及文物保護方面的支出。
13.博物館。反映文物系統及其他部門所屬博物館、紀念館(室)的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5.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反映用於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16.行政單位離退休。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7.事業單位離退休。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8.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19.衛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反映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21.行政單位醫療。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2.事業單位醫療。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於住房方面的支出。
24.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資金和其他資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5.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三)其他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行政事業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