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窩第一次知道「撿屍」這個詞是從一篇報導中,一個女孩子因為喝醉酒全身赤裸的被人扔在電梯口,許多人在那裡拍照,此時女孩子還沒有醒來。文章中還配有字幕,「男朋友告訴你外面壞人很多,你偏不聽,現在後悔嗎」?這篇文章令我記憶猶新並且觸目驚心,那個時侯我才知道原來女孩子獨自出去喝酒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情,現今社會上居然出現了「撿屍」這樣一種現象。
如今,「撿屍」在國內國外似乎成為了一種普遍存在的現象,各方媒體多有報導。7月4日,一名叫Naker的英國男子被判8年監禁,並且被終生登記在性犯罪者的名單上。這名男子是英國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的諮詢顧問,他在2017年3月,尾隨一名18歲的女孩,「撿屍」並強姦該女孩。該女孩是和幾位朋友去一間酒吧慶祝生日,期間即被幾個男人不停灌酒,她因為太難受想出去清醒一下,誰知被Naker尾隨,他將女孩扛到角落實施強姦,女孩中間強烈反抗,怎耐力不從心。Naker在被逮捕後還否認強姦女孩,誣陷是女孩酒後自動要求與其發生關係,最後法官用視頻中的證據反擊他已構成強姦罪,道貌岸然的Naker最終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同年五月,泰國一名叫Nong的女孩和朋友們去酒吧看球賽,因為飲酒過多醉的不省人事,在酒吧門口被四個男人「撿屍」。當時她的朋友看到四個人中有認識的人,還以為是Nong的家人,就讓他們把女孩帶走了,可是女孩一夜未歸,第二天上午人們在一片果園找到Nong時,現場一片狼藉,女孩已經死亡。當警方將四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他們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在臺灣據說「撿屍」風氣也非常興盛,更有人將新北市信義區一帶稱作「撿屍大道」,信義區夜店林立,每周三、五、六更是男女們徹夜狂歡的日子。曾有一位撿過三十多個「屍體」的人說,他們一般不要全屍,只要半屍。所謂全屍是醉的完全不省人事的,這種人大多吐得一塌糊塗,非常噁心,而半屍大多還有意識,還會下意識的拒絕,他們認為這種比全屍要有意思。其實這些所謂的屍體都是男人們不懷好意灌酒灌出來的,他們認為把女生灌個七八分醉,並且跳舞時摟腰測試,如果女生不排斥就算是答應可以帶走了,想來有些被帶走的女生似乎也是不反對的,甚至有自願上鉤的意思。
而更怕的是有報導稱現在撿屍人已經盯上了剛剛參加完高考的學生,有些學生可能是經歷了這麼多年的辛苦學習之後,終於有機會釋放一下自己,卻不知道已被一群狼盯上,不知道這些女孩子能否護自己周全,真的很為他們擔心。
喝醉酒的這些女孩子不僅喝的是正常的酒水,最可怕的還出現了所謂的「失身酒」和「全祼水」,全祼水含有一種「茶氨酸」的特殊成分,具有鎮靜作用,其成分甚至為國家所允許,據說是為失眠者研發的,但卻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在不正當的途徑上。
「撿屍」真的是很可怕的一種社會現象,有人說一個巴掌拍不響,難道有的女孩子是自願做被撿的「屍體」嗎?如果是自願的暫且不論,那麼那些非自願的女孩子呢 ,為什麼這麼不愛惜自己,不懂得保護自己?想想每個人都是父母生養的,女孩子們在家也是當寶貝一樣養大的,如果父母知道自己辛辛苦苦養大的寶貝被別人這樣糟蹋,會不傷心難過嗎?其心正則身正,我想男孩也好女孩也好,都該讓自己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女孩子尤其要懂得自愛,愛自己才能被別人愛,這是一個亙古不變的道理。(以上圖片均來源於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