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施行的
《廈門市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管理辦法》
將廈門島內的思明區和湖裡區劃定為
首批共享單車的嚴管區域
用戶在嚴管區內違規停放共享單車
將被處以50元罰款
↓ ↓
今天上午
城管執法部門在進行現場檢查時
開出了我市首張
規停放共享單車的罰單
查處共享單車違停
城管部門開出全市首張罰單
今天上午
城管執法人員首先來到故宮路
對共享單車的停放進行檢查
此時,一位市民正準備將共享單車停放在了一家小吃店門口,並沒有按規定停放在電子圍欄框線內。
執法人員發現後,當場責令其改正,並按《辦法》,在確認騎行者身份後,開出了違規停放共享單車的第一張罰單。
這名騎行者現場繳交了罰款
他說,自己趕著上班,先來小吃店吃早餐,貪圖方便就將共享單車停在了店門口,這張罰單對他是個教訓,下次他不會再心存僥倖了。
隨後
城管執法人員在鬥西路公交車站
又發現一起違規停放共享單車的行為
一名男子為了趕公交,將共享單車直接停放在了公交站牌後,而這裡距離正規的電子圍欄框線僅有三四米遠。執法人員當場對其進行了處罰。
騎行者:
希望大家以後不要像我這樣,要還車的時候記得還到框框裡面,這樣才不會被罰款。
記者從城管部門了解到,從今天開始,執法人員將加大巡查力度,依法對共享單車騎行人違規停放的行為進行查處。城管部門也提醒廣大市民,如果收到處罰決定書,可以使用微信自帶的「廈門非稅」功能,繳納罰款。如果沒有及時繳款,超過15天後,每天還將按照罰款金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希望市民群眾
能夠遵守相關規定
自覺文明行車,規範停車
來源:廈門廣電
編輯:華瀟穎、賴旭華
微信合作聯繫:0592-5506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