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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臺取證:兩岸司法互助合作新突破
大陸檢察機關首次派員赴臺灣
合作開展兩岸司法互助調查取證
福建檢察網5月27日訊(王黎華)5月17日至19日,經中央臺辦批准,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對臺事務辦公室主任王保權、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涉臺灣地區案件辦公室副主任王黎華、助理檢察員謝曉明、霞浦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興炎及公訴科科長蘇婷一行5人組成的大陸檢察機關司法互助工作組專程前往臺灣基隆,就霞浦縣人民檢察院正在審查起訴的臺灣居民馬某涉嫌職務侵佔及合同詐騙一案,與臺灣「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密切合作,順利完成了司法互助調查取證任務。5月21日,霞浦縣人民檢察院正式將該案向法院提起公訴。
圖片說明:工作組與臺方檢察官討論案情和取證方案。
臺灣籍犯罪嫌疑人馬某,系臺灣某貿易公司股東,受董事會委派全權代理該公司在大陸的投資事宜。期間,馬某涉嫌以欺詐手段,先後多次騙取公司及大陸籍葉姓商人款項達人民幣300多萬元。
為釐清案情並取得馬某所在公司董事長遊某和財務程某兩名臺灣籍證人的關鍵證詞,霞浦縣檢察院決定就該案提請兩岸司法互助調查取證,並得到了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省臺辦、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中央臺辦的大力支持。臺灣方面就這次司法互助合作提前做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
5月18日,臺方司法互助協議聯絡人、「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檢察官戴東麗陪同工作組前往基隆,基隆地檢署檢察長陳宏達親自接待,專門指派兩位經驗豐富的主任檢察官古慧珍、陳銘鋒共同指導承辦檢察官陳建宇代為詢問證人。
圖片說明: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陳宏達(左四)會見大陸檢察機關司法互助工作組併合影
經實地察看偵查庭、溝通案情和取證方案後,工作組一行在戴東麗、古慧珍檢察官等人的陪同下進入基隆地檢署關懷室,通過視頻實時觀看了詢問證人的全過程,中途還多次與臺灣檢察官溝通案情並現場提交了補充詢問提綱。至18日當天中午13:30分,順利完成了對兩名證人的詢問工作。緊接著,兩岸檢方的司法互助協議聯絡人王保權和戴東麗,案件承辦人霞浦縣檢察院王興炎副檢察長和基隆地檢署陳建宇檢察官先後在證據資料交接文本上署名,臺方隨後將剛剛製作的證人證言筆錄及同步錄音錄像光碟原件及副件各1份當場移交給我方工作組。
圖片說明:工作組通過視頻全程實時觀看臺灣檢方詢問證人。
圖片說明:福建省霞浦縣檢察院王興炎副檢察長(左)與臺灣基隆地檢署陳建宇檢察官(右)分別在證據資料交接文本上簽字。
圖片說明: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聯絡人、最高人民檢察院對臺事務辦公室主任王保權(左)與臺灣「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戴東麗檢察官(右)在證據交接儀式上握手。
此次調查取證合作,兩岸檢察機關都很重視,雙方檢察官都提前做足了「功課」,無論是詢問證人還是證據移交過程都很順利,合作雙方都非常滿意。這是大陸檢察機關首次派員到臺灣本島開展兩岸司法互助調查取證合作,也是兩岸檢方首次嘗試在取證活動結束後當場進行證據移交合作,標誌著兩岸檢察機關在探索建立司法互助合作新模式方面又取得了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