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有著很大的提升。人們的審美眼光也是在不斷提高,更多的人也很重視自己的形象和穿著。有些人注重這些更把穿著,視為自己身份的象徵。今天小編要向大家介紹的是關於,男子花5300買的鞋,穿上走一百米就破皮了?商家:這是開車鞋。那麼事情經過是怎樣的呢?小編帶大家去了解一下。
張先生是一個小公司的老闆,一天張先生穿著剛買的新鞋去和朋友吃飯,還沒走到一百米,張先生的朋友就指出,張先生的鞋子破了,張先生還在和朋友開玩笑,怎麼剛買的鞋子,今天第一次穿,還沒走到一百米就破了呢,於是張先生蹲下一看自己的新鞋,發現穿在左腳上的鞋子真的破皮了,張先生有些尷尬,這雙鞋花了張先生5300元,張先生心裡實在是有些不好受,就找到購買這雙鞋的品牌店,可是鞋店的營業員的話令張先生十分的無語,營業員稱:「這個鞋是開車鞋,就是開車穿的鞋子。」
張先生表示:那營業員的意思是我開車穿著這雙鞋,等下車的時候,換上另外一雙鞋,不覺得搞笑嗎?張先生主張:買鞋子穿就是為了走路的,還走了到一百米就破皮了,張先生實在是無法接受,他拿著當時買鞋的單子要求退貨,可是營業員表示這個不在三包的範圍內,不能退貨,雙方沒有達成共識,張先生表示,自己會找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反饋,爭取會有滿意的處理方式。
通過以上事件,小編想說的是,花了那麼貴的錢,沒穿多長時間就破皮了,心裡一定是難過的,希望張先生可以找到有關部門,獲得滿意的答覆。